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从杜凤治日记看,清代县令是怎么安排亲属的

B站影视 欧美电影 2025-09-15 11:39 1

摘要:同治六年(1867 年),杜凤治揣着吏部任命书赴广东广宁当知县,车马还没进县衙,先把堂兄杜凤筠、杜凤诰叫到跟前:“四哥(杜凤筠)你管教读,县考时帮着阅文;八哥(杜凤诰)你心细,总管账房,一文钱都得记清楚。”

同治六年(1867 年),杜凤治揣着吏部任命书赴广东广宁当知县,车马还没进县衙,先把堂兄杜凤筠、杜凤诰叫到跟前:“四哥(杜凤筠)你管教读,县考时帮着阅文;八哥(杜凤诰)你心细,总管账房,一文钱都得记清楚。”

广宁县

没过半年,女婿陶志焕、儿子杜子榕也陆续到任 —— 陶志焕管钱谷,每年给 500 元脩金,顺带管妻儿生活费;杜子榕刚成年,就交给他 “独掌账房利权”,连县衙监印的活,都交给亲戚娄玉林(菊臣)。

这不是杜凤治独有的 “私心”,是他在日记里明明白白记着的常规操作。署理罗定州时,他一时找不到靠谱的钱谷师爷,直接把女婿推上去顶班;再任广宁时,账房先让外甥莫雨香管,后来嫌 “外姓终究隔一层”,换成内弟娄又庵;连教读、朱笔墨(管文书抄写)这些 “小活”,也优先给堂兄、族侄。用他的话说:“账房、监印是要害处,外人靠不住,还是自家人贴心。

更有意思的是“待遇差别”。杜子榕管账时,不仅能拿 “同知” 虚衔,还能自己做买卖,杜凤治在日记里夸他:“四会、二次广宁、初任南海三年,均伊独掌账房利权,身上早捐同知,性善贸易,一切经理颇有条理。”(《杜凤治日记》)

女婿陶志焕管钱谷,虽说是 “临时顶替”,脩金 500 元(约合 330-410 两)虽比不上大幕,却比普通 “小席” 幕客还高两成;反观外聘的幕客金玉墀,就算 “品学无可瑕疵”,也只能处理刑名等专业性极强、却不易直接牟利的事务。说白了,县衙里的 “肥差”“稳差”,早被杜家亲属圈成了自留地。

现在人看 “任人唯亲” 会觉得离谱,但在清代州县衙门,县令不用亲戚,反而可能坐不稳位置。杜凤治刚到广宁时,试过用外聘的账房先生,结果不到三个月,发现对方偷偷给书吏 “做账放水”,把 300 两税银算成 “损耗” 私分。气得他在日记里骂:“外人只认银子,不认差事,还是亲戚不敢乱伸手。

这背后是清代州县制度的先天漏洞:


第一,县衙财政公私界限极其模糊。虽有《赋役全书》等账册名目,但实际操作中县令常视官帑如私产,俸禄、养廉银与赋税、陋规收入混为一体,美其名曰 “家产制”—— 既然 “县衙像自家产业”,管账的自然得是 “自家人”。

杜凤治在南海任上,连 “暂存账房的公款” 都能被儿子杜子榕挪用 1100 两,事后还得帮着遮掩,就因为 “公钱私用在州县是常事,只要别捅大篓子”。

第二,外人难防贪腐。书吏是本地人,常年把持政务,跟衙役、绅士勾连;幕客虽专业,却可能 “拿东家钱,办西家事”(比如顾学传据实上报抢案,坑了杜凤治)。只有亲戚,才会因为 “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不敢乱搞 —— 杜凤诰管账时,连书吏多报的 “纸笔费” 都要抠出来,不是他清廉,是怕 “账错了连累姐夫的官帽”。


第三,官场惯例默许。当时的县令,几乎都这么干。高要知县孙铸,把刑幕、钱谷、账房全交给胞叔、堂叔、堂兄弟;东莞知县直接让女婿管收粮,就算引发 “罢考案”,也只想着 “换个亲戚顶班”,没人觉得 “任人唯亲” 是大问题。杜凤治要是不用亲戚,反而会被同僚笑话 “不懂规矩”。

杜凤治以为 “亲戚 = 靠谱”,可现实给了他好几记耳光。

最丢人的是儿子杜子榕。光绪元年(1875 年),杜凤治卸任南海知县,交代账目时发现,杜子榕挪用的 1100 两公款仍未补回。催缴的差役堵着县衙门要账,杜凤治只能变卖私藏字画填窟窿(不是没钱,是谨慎)。他在日记里骂儿子 “糊涂”,可转头还是让小儿子杜子杕接着管账 ——“总不能让外人看笑话,还是自家人犯错好遮掩”。

杜子榕只是贪财,东莞知县的女婿则直接闯了祸。那位知县让女婿高居北管收粮,高居北与秀才黎凤梧起冲突后,竟锁押黎家兄长并加以威胁,黎凤梧也是刚烈,竟自杀了。最终东莞绅士集体 “罢考”,闹到总督衙门,知县被降职,女婿也被赶走。杜凤治看到这事儿,在日记里庆幸:“还好我家亲戚没这么横,不然我这官也当不成。”

就算没闯大祸,亲戚间的 “内斗” 也够头疼。杜凤筠管教读时,觉得女婿陶志焕 “管钱谷太宽松”,天天向杜凤治告状;陶志焕反过来嫌杜凤筠 “阅文太慢,耽误县考”。最后杜凤治只能 “各打五十大板”,把教读和钱谷的活彻底分开 ——“用亲戚是为了省心,结果比用外人还累”。

从杜凤治的日记里,能摸清当时官员安排亲属的潜规则,总结下来就三条:

1、要害岗位给 “最亲的”:账房、钱谷、监印,必须是儿子、女婿、亲兄弟 —— 这些岗位管钱、管印,是 “命门”,只有 “血浓于水” 的人才敢托付。杜凤治把账房先给堂兄、再给儿子,就是因为 “儿子比堂兄更亲,不会藏私”。

2、边缘岗位给 “沾亲带故的”:教读、阅文、朱笔墨,交给堂兄、族侄、内弟 —— 这些岗位不用担大责,还能给亲戚 “混个身份”。杜凤筠本是秀才,管教读后,在乡里说起来是 “县衙的人”,腰杆都硬了。

3、犯错了 “内部消化”:亲戚捅了篓子,先捂盖子,再换个亲戚顶班,绝不让 “外人抓把柄”。杜子榕挪用公款,杜凤治不声张;陶志焕管钱谷出小错,只 “提醒两句”。若是外聘幕客或书吏犯错,早被 “革职押解” 了。

当时还有个不成文的 “待遇标准”:儿子管账,每月给 “零花钱” 20 两;女婿管钱谷,年脩 500-800 两;堂兄、内弟管边缘岗位,要么给粮食、布匹等 “实物补贴”,要么帮着 “捐个虚衔”。除了离不开的专业 “大席” 幕客,杜凤治给亲戚的待遇,比 “小席” 幕客还高 ——“外人是雇来的,亲戚是‘合伙人’,待遇能一样吗?


之前写杜凤治系列文章时,提到知府小舅子在杜的辖地活动,有读者质疑:清代规定异地为官,杜凤治怎么会遇上知府小舅子?

他的日记早有答案:初到广东,肇庆知府徐嵩生便递来两张 “家人荐条”,说 “这是内弟的远房亲戚,懂钱粮”(《清代稿钞本》第 12 册);署理南海时,收到的各类荐条更是 “积至数百张”(《清代稿钞本》第 13 册),连总督幕客都来推荐 “妻舅能管仓库”。

这不是个例。高要知县把刑名、钱谷、账房全交给叔伯兄弟,杜凤治自己也让儿子管账、女婿管钱谷。清代州县虽设 “异地为官” 制度,却挡不住亲戚网络 —— 上司推荐妻舅、同僚安插族侄、师爷帮带同乡,层层关系把县衙变成 “家族铺子”。

杜凤治光广宁任上,管过账房的亲戚就有外甥、内弟、儿子三人,用他自己的话说“自家人管钱,总比外人少贪几分”。

这些荐条里其实也有门道:知府推荐的 “懂钱粮” 亲戚,要的当然是肥差;总督幕客推荐的妻舅,也不过是想分走仓库 “陋规”。杜凤治在日记中抱怨过 “某荐来的巡检表侄,连‘徒流斩绞’都分不清”,但仍给了他 “朱笔墨(文书闲职) —— 在清代官场,拒绝上司的亲戚荐条,比用错人更危险。

说白了,清代县令的 “任人唯亲”,看着是 “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本质是 “制度漏洞下的无奈选择”:县衙没有规范的财务制度,没有可信的监督机制,只能靠 “亲戚关系” 填补信任空白,恰如古代将军 “上阵父子兵” 的逻辑。

可亲戚靠得住,是因 “利益绑定”;靠不住,也因 “利益绑定”—— 一旦亲戚把 “自家利益” 放在 “县官利益” 前面,就会捅出大篓子。杜凤治在日记中屡屡叹息 “非用亲戚不可”,却终其任未能挣脱这张血缘与利益交织的大网 —— 这不仅是他个人的困局,更是清代地方治理中 “制度失灵” 的缩影。

来源:六得飞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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