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时候解决消费欺诈问题了

B站影视 韩国电影 2025-04-08 15:18 1

摘要:从美妆服饰到旅游套餐,从生鲜食品到家居服务,直播带货从商品到服务一应俱全。然而,滤镜下的“种草”也可能暗藏陷阱——商品详情页的模糊表述、隐蔽的格式条款、夸大其词的“卖点”承诺,让消费者频频陷入“货不对板”的窘境。

从美妆服饰到旅游套餐,从生鲜食品到家居服务,直播带货从商品到服务一应俱全。然而,滤镜下的“种草”也可能暗藏陷阱——商品详情页的模糊表述、隐蔽的格式条款、夸大其词的“卖点”承诺,让消费者频频陷入“货不对板”的窘境。

有网购,好生活。随着互联网不断普及,我们已经进入到了万物互联的数字化时代,网上购物已经成为日常生活的重要一部分。第5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我国网购用户规模已经突破9.74亿。只是网络购物在丰富人们生活的同时,以次充好、货不对板等消费欺诈问题也是频频出现。比如,平台商家宣称商品材质为纯棉,但收到的货物材质却为化纤。以此为缩影,诸如虚假宣传型欺诈、隐瞒缺陷型欺诈、伪造资质型欺诈、价格虚构型欺诈等问题,都让消费者烦恼不已。

毋庸置疑,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原则、平等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虚构、夸大商品功能或效果,这类消费欺诈问题和自愿原则、平等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显得格格不入。事实上,广告法第二十八条也明确禁止虚假广告,若经营者通过直播、图文等方式发布虚假信息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消费者可主张欺诈。消费欺诈问题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已经涉嫌违反广告法。解决消费欺诈问题,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才能增强消费者的信心,促进消费领域健康发展。

从法律层面来讲,在解决消费欺诈问题方面可以更进一步。比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若商家故意虚假宣传或隐瞒商品缺陷,可构成欺诈并承担退一赔三责任。但在法律执行方面,尚需要更加有力。同时,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尽管当前已经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但对于网上购物的保护力度依旧有限。当前电子商务飞速发展,也衍生出诸多新业态、新模式。在此情况下,法律法规也应进一步予以完善,在与时俱进中规范网上购物流程,明确网络卖家的责任。

当然,对于商家而言,也应坚持诚信经营,避免夸大或选择性披露信息。消费者要警惕“消费陷阱”,尽量选择到正规的交易平台和信誉度较高的商家进行消费。一旦发生纠纷,不能“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忍气吞声,而要尽可能收集电商平台提供的卖家信息、电子营业执照等证据,按照先协商、再投诉(平台客服或12315)、最后依法诉讼“三步走”解决问题。平台也应扛起责任,通过技术手段,对入驻商家的资质、宣传内容加强核查。多措并举之下,相信消费欺诈问题将大为减少。(杨飞)

初审: 熊一黎

复审: 曲翱

终审: 陈尤欣

来源:中国吉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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