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贝陷“预制菜风波” 日营业额下降百万元!罗永浩最新回应→

B站影视 港台电影 2025-09-14 16:35 2

摘要:9月13日晚,罗永浩发微博称:“好吧,西贝的事情可以告一段落了。期待预制菜相关的国家法规尽快出台。我要忙正事了,已经耽误了一些工作。感谢大家的关心”。

近日,罗永浩和西贝的话题之争持续霸榜热搜。

9月13日晚,罗永浩发微博称:“好吧,西贝的事情可以告一段落了。期待预制菜相关的国家法规尽快出台。我要忙正事了,已经耽误了一些工作。感谢大家的关心”。

同日,据第一财经,国家卫健委主导的《预制菜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已通过审查,即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届时,预制菜“身份”将有统一说法,餐饮门店是否使用、如何使用预制菜,也将首次纳入强制信息披露范畴。

当天下午罗永浩在微博上转发第一财经报道,并配文称:“太好了,万众期待!!!再次重申我的立场(以免被讹传和误解):1.我不反对预制菜,在某些情况下,我甚至会主动选择预制菜,比如图省事儿,赶时间,没胃口时对付一下等等。2.既然预制菜合法,餐馆当然有权使用预制菜,但消费者有权知道餐馆是否使用了预制菜。”

9月12日晚,罗永浩在时长近一个小时的网络直播中,回应了西贝预制菜事件。他直言“西贝称没有预制菜是100%撒谎,因为国家还没有相关标准出台”。罗永浩表示自己并不反对预制菜,只是想借此事件,让预制菜市场透明化,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

同一天晚上,西贝紧急召开了一场全员大会,会议标题为“西贝1.8万名伙伴跟罗永浩之战”。

西贝创始人贾国龙当天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他现在陷入自证循环了,并称此次事件是西贝成立以来最大的一次外部危机。他向记者透露,这几天店里营业额持续下降,9月10日、11日分别减少100万元,9月12日预计损失200万至300万元。

这场舆论风波起源于9月10日,罗永浩发博公开吐槽连锁餐饮品牌西贝:“好久没吃西贝了,今天下飞机跟同事吃了一顿,发现几乎全都是预制菜,还那么贵。希望国家尽早推动立法,强制饭馆注明是否用了预制菜。”

随后,西贝创始人贾国龙表示,西贝门店没有一道是预制菜。

9月14日,据媒体报道,一众餐饮行业老板集体声援西贝,包括巴奴毛肚火锅创始人杜中兵、吉祥馄饨创始人张彪、朱光玉火锅联合创始人李扬、霸蛮牛肉粉创立人张天一等。

创立于1988年的西贝,从内蒙古临河的小吃店起步,目前主力品牌"西贝莜面村" 聚焦西北菜赛道,截至2025年在全国62个城市有370余家直营门店,员工约18000人。

新闻多一点

“预制菜”话题近来备受消费者关注。到底什么是预制菜?事实上,去年有关部门就发布过相关通知,明确了预制菜的定义、哪些食品不属于预制菜等。

什么是预制菜?

2024年3月21日,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 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明确:预制菜也称预制菜肴,是以一种或多种食用农产品及其制品为原料,使用或不使用调味料等辅料,不添加防腐剂,经工业化预加工(如搅拌、腌制、滚揉、成型、炒、炸、烤、煮、蒸等)制成,配以或不配以调味料包,符合产品标签标明的贮存、运输及销售条件,加热或熟制后方可食用的预包装菜肴。

哪些食品不属于预制菜?

从菜肴属性看——

仅经清洗、去皮、分切等简单加工未经烹制的净菜类食品,属于食用农产品,不属于预制菜。

速冻面米食品、方便食品、盒饭、盖浇饭、馒头、糕点、肉夹馍、面包、汉堡、三明治、比萨等主食类产品不属于预制菜。

此外,连锁餐饮企业广泛应用中央厨房模式,其自行制作并向自有门店配送的净菜、半成品、成品菜肴,应当符合餐饮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中央厨房制作的菜肴,不纳入预制菜范围。

预制菜定义中强调“加热”或“熟制”后方可食用——

加热是指将食品加热到可食用状态的过程,即针对已经预加工熟制的产品在食用前的简单复热。

熟制是指经炒、炸、烤、煮、蒸等将食品熟制的过程,即在预加工阶段并未完全熟制,需要彻底熟制后方可食用。

不经加热或者熟制就可食用的即食食品及可直接食用的蔬菜(水果)沙拉等凉拌菜不属于预制菜。

如何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

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督促预制菜生产经营企业按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要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食品生产经营风险管控,严把原料质量关,依法查验食用农产品原料的承诺达标合格证等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严格食品添加剂使用。

加强生产许可管理。修订完善相关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提高预制菜行业准入门槛。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食品原料、工艺等因素对预制菜实施分类许可,严格许可审查和现场核查,严把预制菜生产许可关口。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预制菜生产经营企业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贮藏运输等环节质量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责令整改到位,形成监管闭环。组织开展预制菜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大力推广餐饮环节使用预制菜明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目前消费者普遍关注餐饮环节预制菜使用情况,《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要统筹发展和安全,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按照预制菜原辅料、加工工艺、产品范围、贮藏运输、食用方式等要求从事预制菜生产经营活动。大力推广餐饮环节使用预制菜明示,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规定预制菜不添加防腐剂有何考虑?

此前,市场监管总局相关司局负责人就《通知》有关情况答记者问时表示——

预制菜虽经过工业化预制,但仍属于菜肴范畴,消费者在菜肴烹制过程中一般不添加防腐剂,规定预制菜中不添加防腐剂更加符合消费者期待。

不添加防腐剂符合预制菜风险管控要求。预制菜在生产、贮存、运输、销售过程中,对环境、温度、湿度、光照等有较高要求,应当加强全链条食品安全风险管控,不同类别预制菜应严格符合相应的冷冻冷藏等条件要求,以保障食品安全。

来源:新浪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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