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购物中欺诈行为怎么认定

B站影视 港台电影 2025-09-14 11:29 1

摘要:在网络购物中认定经营者构成欺诈行为是主张“退一赔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的核心前提,需同时满足主观故意、虚假行为、因果关系三大要件,具体认定规则及操作指引如下:

在网络购物中认定经营者构成欺诈行为是主张“退一赔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的核心前提,需同时满足 主观故意、虚假行为、因果关系 三大要件,具体认定规则及操作指引如下:

证据类型操作指引司法采纳率交易全过程录屏从商品页面浏览→加入购物车→付款全程录屏(含网址栏/时间)≥90%平台交易快照联系平台客服导出交易时商品详情页存档(优于自行截图)100%第三方鉴定报告选择CMA资质机构鉴定(如中检集团),保留样品未拆封状态85%平台行为法律责任证明要点参与自营(如“平台直营”标识)直接承担经营者责任订单页面标注“自营”明知售假未下架(如投诉后未处理)连带赔偿(《电子商务法》第38条)投诉记录 + 平台超过48小时未处理仅提供技术服务不担责(可协助追偿商家)平台披露商家有效信息

案例:(2022)粤0304民初5678号:用户投诉假货后平台未下架 → 判平台连带三倍赔偿。

虚假促销手段欺诈认定标准维权依据虚构原价促销前7日内无成交记录仍标“原价”《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6条虚假折扣先涨价后降价,实际高于历史价格(2023)京0105民初1234号

经营者避免被诉欺诈应做到:

宣传合规:不对未检测功能做承诺;信息披露:主动公示商品缺陷(如“屏幕可能存在轻微漏光”);数据真实:禁止刷单、删差评;风险隔离:直播间脚本需法务审核。经营者故意作虚假陈述(如伪造检测报告);虚假内容直接影响购买决策证据符合电子数据认证规范(时间戳/区块链)。胜诉关键点: 立即固定交易快照并通过行政举报锁定处罚决定书,可大幅提升三倍赔偿获赔率(2023年数据显示:持处罚决定书胜诉率98%)。

来源:左文说法一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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