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开进龙岭中学!——直击“庭审现场”,“沉浸式”学法!

B站影视 内地电影 2025-04-08 11:44 2

摘要:为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交通安全意识,4月7日南康区法院道交庭法官走进龙岭中学校园,现场审理一起未成年人无证驾驶二轮超标电动车导致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70余名师生共同旁听庭审,“沉浸式”体验庭审,“零距离”以案学法。

为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交通安全意识,4月7日南康区法院道交庭法官走进龙岭中学校园,现场审理一起未成年人无证驾驶二轮超标电动车导致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70余名师生共同旁听庭审,“沉浸式”体验庭审,“零距离”以案学法。

简要案情

2024年1月9日,17岁的陈某无证驾驶无牌二轮超标电动车与同向步行的行人何某发生碰撞,造成陈某、何某不同程度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南康区交警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陈某驾驶机动车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何某在医院接受治疗,双方就赔偿一事协商未果,何某诉至法院,要求陈某及其父母共同赔偿各项损失共计5万余元。

庭审现场

“南康区人民法院巡回法庭现在开庭!”随着法槌的敲响,全场肃静,庭审正式开始。在法官的主持下,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各个环节规范有序、有条不紊地进行。现场学生聚精会神,整场庭审秩序井然,旁听现场一片肃静。最终,原被告双方同意庭后调解,若调解不成,法庭将择期宣判。

庭后普法

“如果事故造成重伤,责任如何划分?”“未成年骑车出事故,家长要赔钱吗?”庭审结束后,陈婷法官结合本次庭审案例,进一步讲述与交通安全相关的法律知识。同时,通过播放交通安全警示片,详细阐述了无证驾驶、违规搭载、非法改装车辆、未佩戴安全头盔等危险行为的严重危害,强调“违规骑行=法律风险+生命危险”的深刻道理,进一步强化未成年人的安全与法律意识,呼吁广大青少年学生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安全出行。

普法小贴士

未成年能骑电动车吗? → 需满16周岁!

事故后如何固定证据? → 拍照、留联系方式、报警!

“一盔一带”有多重要? → 头盔能降低70%头部重伤风险!

发起安全承诺倡议

最后,法官还向旁听学生发放法律知识宣传手册,并发起“安全承诺倡议”,鼓励学生将“骑行佩戴头盔”“拒绝非法改装电动车”等安全承诺带回家,实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的普法效果。

下一步,南康区法院将不断延伸审判职能,深入开展法治护苗行动,创新法治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平安、和谐、法治的校园环境,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来源: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法院一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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