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康安:低潮——Ming Gap 概念考略

B站影视 港台电影 2025-04-08 08:22 2

摘要:英国考古学家伦福儒(Colin Renfrew)在其著作中曾说:“经历了大约40年,我们这些考古学者,尤其是英美的考古学者,才逐渐意识到真正的考古学史不仅是指考古发现的历史……事实上,真正意义的考古学史也是考古思想的发展史。经验证明,难度最大的进展是观念上的进

引 论

英国考古学家伦福儒(Colin Renfrew)在其著作中曾说:“经历了大约40年,我们这些考古学者,尤其是英美的考古学者,才逐渐意识到真正的考古学史不仅是指考古发现的历史……事实上,真正意义的考古学史也是考古思想的发展史。经验证明,难度最大的进展是观念上的进步……要回答这些(关于重建史前社会结构的)问题,与其说依靠新的发现或发掘,不如说是来自分析上的进步和理性、观念上的发展。”伦福儒将考古学研究分成相互交织的三个方面,除研究方法和田野发现外,也着重关注问题、观念和理论,强调问题意识和观念的动态发展本质,而术语厘定正是观念进步的集结点。费正清亦指出,每一领域内的现代化进程都是用各学科的术语加以界说的。借鉴西方概念史、语义学等现代史学方法,针对考古学术语成体系地进行梳理、厘定和反思,或有助于跨越教条主义和民族主义的学术藩篱。

自英国学者哈里森(Tom Harrisson)于1958年正式使用Ming Gap这一新术语以来,其概念本身已然经历了六十多年的流变,译介过来有“明代间隔期”“明代空隙”等多种版本,由于容易和“明代空白期(Interregnum)”混淆,本文全部采用Ming Gap的称呼。2004年,泰国学者布朗(Roxanna M.Brown)在UCLA完成了她的博士论The Ming Gap and Shipwrecks Ceramics in Southeast Asia,基于历史文献、东南亚沉船考古和窑址考古资料,重新规范化地表述和界定了Ming Gap 的时空和对象,并具体论证了Ming Gap的存在,随后该成果逐渐得到西方学界的认可。近年来,以刘岩、秦大树等为代表的一批国内学者,在中国商务部资助下承担了“中国和肯尼亚合作实施拉穆群岛地区考古项目(课题研究部分)”,结合肯尼亚格迪古城遗址出土中国瓷器的整理调查情况,对Ming Gap提出了质疑。在本文中,笔者将首先回溯Ming Gap生成、兴起、流变的概念史,简要重构布朗对Ming Gap的论证,再结合国内外学者的晚近工作,讨论Ming Gap是否存在,在什么意义上或多大程度上能够存在。

概念的生成

1958年,时任砂拉越博物馆馆长的哈里森于砂拉越博物馆馆刊(Sarawak Museum Journal)发表论文,首次在正式刊物上提出Ming Gap一词。原文有多处可查的转引,又主要可以溯至两处。第一处为布朗在其博士论文中的引用,称:“他(哈里森)解释,研究者非正式地创造了这一术语,用来指称加里曼丹岛北部砂拉越河三角洲地带,考古遗址在明青花引进前即告终止的现象,后来他的研究助理将之用于强调文莱哥打峇都堆积与砂拉越河三角洲遗址在陶瓷器上的不同特征。”这里的“不同”即指哥打峇都遗址(Kota Batu)出土了大量明代瓷器,但砂拉越河三角洲地带仅出土了13世纪以前的中国单色瓷。换句话说,Ming Gap 最开始指的是砂拉越河三角洲和哥打峇都之间瓷器堆积的断代“Gap”。这种解释得到了美国艺术史学家韦尔奇(Patricia Bjaaland Welch)的支持。布朗在UCLA及香港大学所做的演讲同样点明,哈里森的Ming Gap与砂拉越河三角洲有关,且该地区发现了大量宋代瓷器堆积。刘淼、焦天龙文中表述与此相类,应该是读过原文或转引自布朗处。

另一处系戴柔星(Yew Seng Tai)在2012年所发表的英文论文内称:“他(哈里森)指出,在加里曼丹岛西南上百英里的海岸线范围内,没有发现明代任何人们在当地活动的痕迹,甚至连破碎的明代瓷器也没有。”略去了与哥打峇都遗址的比较,且地理范围比之砂拉越河三角洲而言,更有扩大。引用注明with appeal to help字样,应已读过原文。刘岩、戴柔星等后续的工作,引用哈里森的表述与此一致,有时提及该地域发现了更早和更晚时期的瓷器,疑为源自此处。

两处引用均表明,最初哈里森所使用的Ming Gap一词在空间上是强烈局域化的,在时间上又是比较模糊的。笔者最终在北京大学昌平储存馆内找到了哈里森原始文献的纸质版本,原文对Ming Gap概念的地理定位非常精确,即“加里曼丹岛西南角至砂拉越河三角洲东北,上百英里的海岸线”,同戴柔星在2012年发表的另一篇中文论文中的引用一致。基于此,考虑到当时的考古资料有限,Ming Gap的概念可被较严谨地表述为:截至20世纪50年代,加里曼丹岛的上述地域发现了至少早至宋代的陆上堆积,却尚未发现有明代的瓷器堆积。

哈里森对Ming Gap提出的这一界定,重点在于同加里曼丹岛西北角的文莱地区进行比较。文中指出,向北进入文莱境内,明代瓷器堆积的比重有明显升高;当时新近发掘的文莱哥打峇都遗址,已被确定为一个极其丰富的明代遗存。加里曼丹岛西北侧和西南侧出土明代瓷器数目存在巨大差异,应有必要直接包括在Ming Gap的早期涵义当中。同文哈里森还提出了五种对这一现象的初步的可能解释,均与14世纪初起文莱地区的多次政权、社会动荡有关。

哈里森关于Ming Gap的研究未告终止。后世学者整理罗列了哈里森的毕生学术成果,从中笔者得以管窥一二:1972年,哈里森发表了砂拉越河三角洲一处冶铁遗址(Bongkisam site)煤炭样品的碳-14测年数据,文中他将砂拉越河三角洲等同于山都望(Santubong)地区,并明确指出测年结果支持该遗迹的生产活动止于明前(pre-1315),与出土瓷器堆积无明青花而多宋元瓷器的现象相符合,冶铁式微与瓷器遗存缺失基本同步。另外注意到,哈里森还在1973年发表了文莱哥打峇都遗址样品的测年数据,行文引用了前述冶铁遗迹的测年结果。较之广泛的加里曼丹岛西南沿海地区,地理位置靠近哥打峇都的砂拉越河三角洲显然更具可比性。综合来看,哈里森将砂拉越河三角洲地区与文莱哥打峇都进行比较、从事实上论证Ming Gap的意图,是相当明显的。

在哈里森正式提出Ming Gap后的近二十年里,欧亚和北美的各国学者为Ming Gap提供了更加充实的证据和论述,概念愈发精细、丰满,但空间上依然基本局限在加里曼丹岛砂拉越河一带。除前文由哈里森和奥康纳(Stanley J. O’Connor)完成的测年工作外,郑德坤(Tê-K'un Chêng)曾在奥康纳的帮助下,于1966年造访砂拉越收集一手材料,他与哈里森相谈甚欢,1969年出版的Archaeology in Sarawak一书随即由哈里森撰写了书评。郑德坤在该书中写道,“山都望地区毫无疑问是12—13世纪的巨大港口”,并认为山都望的大规模熔炼铸铁活动受到了中国的直接影响或控制,其技术可能是从泉州通过海上贸易输入的。哈里森、奥康纳则结合民俗学和工艺证据,认为加里曼丹岛的本地住民及文化在铁器冶炼技术的发展当中起到了主要作用,索尔海姆(Wilhelm G. Solheim Ⅱ)也倾向于此观点。英国历史学家沃尔特斯(Oliver W. Wolters)分析了《马来纪年》(Sejarah Melayu)文本和其他中国史料,为Ming Gap提供了一种经济学视角的诠释:明初(1368—1435年),特别是洪武、永乐年间,严格的海禁政策与事实上衰退的朝贡贸易在东南亚市场打开巨大缺口,侨居南洋的中国移民和来自西亚的穆斯林商人无法完全填补这份贸易体量,进而引发了东南亚中小贸易中心(如依赖与中国铁器贸易的山都望遗址)的消失,及自有限的走私和朝贡贸易得来的陶瓷器在行政中心、权力中心(如明初作为朝贡贸易基地的哥打峇都遗址)的集聚。沃尔特斯还指出,目前考古学证据尚不能证明中国贸易体量存在一个暂时下降的时期,是受到三件因素的限制:一部分宋代青瓷在明代仍有生产,青花瓷在元代已有生产,及明初瓷器难以被准确断代。整体而言,Ming Gap的概念外延相比最初没有发生太大变化,时间定在模糊的明初14至15世纪,指称砂拉越河三角洲地区,学者主要从技术传播、历史文献等视角出发,对细节加以解释和补充,经常会有将地理范围扩大到马来西亚群岛的暗示,但一般不在这一语境下对Ming Gap重新进行严肃的厘清和讨论。尽管Ming Gap这一术语本身指涉陶瓷器,文献却经常围绕砂拉越河三角洲地区的冶铁生产和广泛意义上的商品贸易展开解释,在沃尔特斯的专著以前,似乎都没有给予陶瓷器以足够的关注。

1976年,哈里森夫妇因车祸意外身亡,次年,陈(Lucas Chin)在砂拉越河上游发现了明瓷堆积,指出明代人们在加里曼丹岛的活动范围大致转移到加里曼丹岛内陆腹地和文莱区域,关于Ming Gap的研究自此被搁置。按照布朗的说法,没有人再在公开场合谈论Ming Gap,但具体到15世纪的明瓷缺位其实仍悬而未决。回到1958年,哈里森最初提出该术语正是基于山都望与哥打峇都的陶瓷器遗存比较研究,某种程度上本就表征了中国在加里曼丹岛的贸易中心从砂拉越迁向文莱的历史过程,这一点似乎也伴随着秦的新发现而被忽视了。

自1977年后,公开发表的文献里Ming Gap销声匿迹了二十余年,随着东南亚考古发掘资料不断增长、累积,这一概念经由布朗以新的内涵重又浮出水面。她指出,早在20世纪前中期,一批学者已经开始怀疑15世纪、约当明初的中国输出青花瓷在东南亚地区存在整体性的匮乏,然而Ming Gap的术语在哈里森提出后并未被立即拓展到包括马来西亚、文莱、菲律宾、泰国等在内的东南亚地带,主要是因为当时该词圈定的时间还不明确,明初外销瓷分期、断代存在困难。笔者怀疑,或许也有东南亚各地区考古学发展进程并不同步,彼此交流在早期相对有限的缘故。总之,直到21世纪初期,这一普遍缺环方以较为清晰的面貌显现出来。

例如在1930 年,罗伯(Walter Robb)总结了美国学者拜耶(Henry Otley Beyer)调查菲律宾120处遗址、50万件标本的田野笔记,将出土的中国青瓷双鱼托盘、青花小罐等归于13—14 世纪,青瓷莲瓣刻花碗粗器、底镂孔青花器等归于14—15世纪,直接影响了福克斯(Robert B. Fox)将卡拉塔甘(Calatagan)遗址断代为15世纪。后来拜耶又将之全部前提了半个世纪至一个世纪,尽管他没有提供如此判断的依据。直至1968 年的马尼拉贸易陶瓷研讨会上,原被本地学者定为宋代(960—1279年)的圣安娜(Santa Ana)遗址被重新断代为14世纪,卡拉塔甘遗址被重新断代为不早于16 世纪,这时15世纪的资料空缺才在原则上有了研究的可能。艾迪思爵士(J.M.Addis)不久后即正式提出:“在菲律宾,几乎找不到确切的15世纪早期、甚至空白期的青花瓷。”但明初龙泉青瓷却有不少。事实上,拜耶早在20世纪30年代就已将许多青瓷正确断代为元和明早期,该结论至少在20 世纪70—80年代得到了包括艾迪思在内许多学者的承认。另如日本学者青柳洋子在1996 年总结菲律宾出土外销瓷的文章中提及,洪武至隆庆元年(1371—1567年)一再颁布海禁,使明初东南亚陶瓷贸易有所衰退。

又如20世纪70—80年代,中国学者曾经尝试通过瓷器风格辨认南京玉带河遗址出土的明早期民窑瓷器,但因缺乏标准器,难免会介入主观因素,间接增加了东南亚出土或出水瓷器的断代困难。布朗指出,林业强曾在讲座中将圣科鲁兹号(Santa Cruz)、里纳礁号(Lena Shoal)和文莱号(Brunei)沉船瓷器标本断为弘治(1488—1505年),而他编撰的南京出土陶瓷图录中,许多风格造型类似的标本却被断为明初(1368—1464年)。布朗的意见是,文莱地区沉船出水的明前期青花瓷应均不早于弘治。她在2002年的一篇论文中提及,这和缅泰边境一系列墓葬缺少元和弘治之间的青花产品的现象相一致,之间大约存在130年(1352—1488年)的间隙。更早的研究表明,缅泰边境14世纪晚期至15世纪中期的出土品以泰国青瓷和釉下褐彩瓷为主,明青花皆不早于15世纪中期,而青瓷中多见的回文带莲瓣纹碗、素面碗则是明代早中期的龙泉产品。

尽管陆地墓葬、遗址的材料日渐丰富,Ming Gap一时还没有被重新视作正式的学术概念来探讨15世纪明青花的缺失现象。20世纪末,东南亚周围海域的沉船考古数据为讨论Ming Gap打开了新切口,布朗的The Ming Gap and Shipwrecks Ceramics in Southeast Asia一书以此为基础,对Ming Gap重新进行了界定。她本人曾在讲座中为Ming Gap的三个方面做了概括,即:①中国青花瓷在东南亚地区存在近一个世纪的严重空缺(circa 1352—1487);②中国输出瓷器的比例从100% 跌至50%左右(circa 1368—1424/30,洪武至宣德初年);③中国输出瓷器的比例进一步跌至低于1%(circa 1424/30—1487,宣德至成化)。

上述Ming Gap内涵的界定非常清晰,并与她的著作、其他讲座基本一致。此时Ming Gap的地理空间已经拓展到东南亚广泛地区,主要讨论元末明初青花瓷的出口短缺和中国输出瓷器的比例下降。笔者在这里略去特别具体的器物类型细节,简要重构布朗对Ming Gap的论证。

布朗首先搭建了一个用于为沉船遗址编年的方法论框架:将出水类似货物的沉船进行分组,再基于一些可能的线索分别为各组间、各组内遗址排出时间先后,最后在各组间搜索可用作过渡(“bridge”)的重叠特征。这种方式摆脱了以陶瓷器为沉船断代、又以沉船为陶瓷器分期的循环推理模式,借助部分可靠的历史资料、货币和纪年器,能够在沉船遗址相对年代顺序的基础上得到大致的绝对年代。布朗承认,此方法的缺陷在于沉船货物不能完全反映产地情况,但她也暗示陆地遗址出土瓷器只会包含船只所携原始货物的一部分,因而结论只会更加片面。布朗还在另一篇采访中指出,陆地遗址出土瓷器多为碎片,地层容易受到扰乱,实际上很难给出精确的使用或进口时间。至少从布朗最后完成的分期编年和15 艘沉船的比较工作来看,布朗对Ming Gap的论证基本成立。

改头换面的Ming Gap引起了中外学界的巨大反响,截至今天还在发展,笔者将布朗之后近二十年里讨论Ming Gap的工作大致分成三类,其中第三类将另起一节单独讨论。

第一类工作,笔者称之为“pro-Ming Gap”,即尝试将Ming Gap的地理范围拓展到其他区域,或类似地论证“Gap”在其他时空范围里存在,因此必然会涉及关于Ming Gap成因的讨论。这里仅举几例。布朗援引了《明实录》记载的明初海禁,认为海禁开始不晚于1372年,因而可以对Ming Gap的成因给出初步解释;2012 年,戴柔星罗列了元至明早期断代明确的青花瓷(纪年器或墓葬可断代的明器),指出中国境内青花瓷生产亦有间断期(1354—1436年),并归因于元末战乱、明代“官窑不入市”制度和明初海禁政策。同年,戴柔星提出将中国的Ming Gap更加精确地定性为1352—1436 年的民窑青花间隔期,结合正统十二年(1447年)九月的青花禁令,进一步形成了迟至1487年的青花外销缺口。陈冲近年来关于海内外沉船、遗址、窖藏、墓葬发现明代民窑青花材料的整理、编年工作还表明,正统至天顺三朝(或可早至宣德,约当15世纪中期),青花民器占据的国内市场份额并不高,销往海外者更是非常有限,可说为民窑青花间隔期未被荡尽的余波,至成化以后方才有所改观。进一步,2019年,戴柔星等运用定量手段分析了印度尼西亚亚齐海岸线的陶瓷器堆积,分辨出Ming Ban 1(1371—1509年)、Ming Ban 2(1521—1529年)和Qing Ban(1654—1684年)三个外销低潮期,市场空缺则依次由东南亚和日本各窑厂进行填补,同文详细梳理了《明实录》《明史》《清实录》等中有关海禁、朝贡的条目。另外,吴春明将布朗之后截至2020 年最新的沉船考古成果纳入讨论,从船舶类型、船货内涵和船货性质三个角度进一步肯定了Ming Gap的存在,指出在朝贡贸易与私商海禁的大背景下,伴随着明朝早中期从华南到东南亚的手工业技术转移,“环中国海”海洋贸易圈的中心也从华南沿海跨界转移到南海周边。

第二类工作持比较中立的立场,一方面肯定Ming Gap在相对意义上的存在,另一方面也指出东南亚地区其实出土了数量不应被忽视的明初龙泉青瓷,海禁之下仍有朝贡、转口和走私贸易。下面各举几例。如刘淼总结了东南亚沉船、海外遗址和历史文献资料,指出明代前期中国输出瓷器包括了朝廷赏赐和朝贡贸易中作为礼物流出的官窑青花瓷、白瓷、龙泉官器,但也承认明初海禁导致民间贸易萎缩,东南亚出口瓷器急剧减少;杨天源怀疑,海外出土的龙泉官器或与郑和船队有关。又如陈洁指出,龙泉青瓷而非青花瓷是明代早期外销瓷的主流品种,琉球是当时主要的贸易中转地;谢必震、何其乐等关于琉球历史文献(《历代宝案》)和考古遗址的研究表明,明初海禁期间,琉球在中国与东南亚的青瓷贸易中扮演了中介角色,隆庆开海之后,琉球的贸易旋即一落千丈。又如林梅村将香港大屿山的竹篙湾遗址定为弘治年间的走私中心港口之一,焦天龙指出弘治年间海外走私似乎异常活跃,密西(John N. Miksic)也曾撰文将位于印尼附近、中国制式的巴高号(Bakau)沉船定性为走私船,说明即使在海禁之下,民间走私的贸易依然繁荣。考虑到布朗在论文中确实指认了沉船出土的中国青瓷,但并没有为之在Ming Gap的原始三重内涵当中单立条目,也未给予前述几种贸易形式以足够关注,这类工作可以视为对Ming Gap的很好补充。

本文由 蔡鸿博 摘编自 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北京大学中国考古学研究中心、北京大学陶瓷考古与艺术研究所 编《陶瓷考古通讯(第10期)》之《低潮——Ming Gap概念考略》。内容有删节、调整。

来源:花家地考古文博文摘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