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现在一些电动三轮、四轮车,因为达不到机动车的安全标准,不能登记,不给发放号牌。全国数量上千万辆,涉及到上千万人的利益。
现在一些电动三轮、四轮车,因为达不到机动车的安全标准,不能登记,不给发放号牌。全国数量上千万辆,涉及到上千万人的利益。
一是驾驶人不懂交通规则,不知道交通违法的危害,不遵守交通规则,事故时有发生,造成别人伤残死亡。二是没有交强险,撞人了,驾驶人说没有钱。
一是由于不能合法上路行驶,平时只能偷偷摸摸行驶。二是遭交警逮住了,因为没有号牌、驾驶证要罚款,甚至拘留,三是没有保险还要扣车,双倍罚款。四是想买保险,但保险公司不卖,经常出事,保险公司赔不起,谁也不想做亏本买卖。
能不能让这些已经存在的不能上路行驶的电动三轮四轮车,能够大大方方的上路行驶呢?
一是要提升驾驶人交通安全素养。让他们懂通行规则,知道不遵守规则的危害,养成守规则的意识。
二是要给车辆购买保险(三者险),防止撞到别人,没有钱履行民事责任。
三是防止防止驾驶人违法后逃跑,发生事故后逃跑,这种车要登记挂号牌。
1.村规民约登记挂牌
依据法律,既然车管所不能违法给这种车登记发放号牌。可以根据村规民约,由村、社区进行登记,自制含有乡镇、村社的反光号牌。比如属于四川达州市开江县永兴镇龙头桥村,号牌可以编为DZKJ0001.登记信息由村社报给辖区交警中队。
2.强化宣传教育
驾驶人必须参加教育学习,针对辖区通行路况,学习通行必须掌握的通行规则,结合交通事故视频讲解交通违法的巨大危害性,从而自觉遵守通行规则。经过考试合格,颁发学习合格凭证。每月集中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学习。
3.购买保险
必须购买三者险,三者险保额也要达到20万。
只有学习合格的驾驶人,才能购买车辆保险,才能驾驶这种车。
4.设置过渡期
不允许厂家商家将这些车销售给普通群众上路行驶,在景区、厂区内部道路行驶可以销售。群众已经购买在手的老头乐车辆,设置三年或者五年过渡期,逐步淘汰。
5.严查违法
对于拉客赚钱的一律罚款扣车严处,规定除驾驶员外,只能再载一人。同时对酒驾醉驾等其他违法行为严惩不贷。
这样子,既解决了驾驶人的出行问题,又可以有效保障安全,还能保障事故发生后的经济问题,同时了一禁了之、一扣了之给驾驶员经济带来负担。
当然,如果发生,把别人撞成重伤、撞死的情况,驾驶人要依法承担交通肇事罪,该赔80万就赔80万,该判刑坐牢的就判刑坐牢。
对于这种想法,这种想法符合法治吗?你是赞成还是反对?有没有其他的措施对策?
来源:平淡是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