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双方因此起了争执,报警后,警方介入调查,证实何某某鞋内无摄像头,罗某某当场鞠躬道歉,曾某某口头致歉,但何某某认为态度敷衍未接受。
事件的起因是男子何某某在乘坐成都地铁时,因鞋子带有金属饰品造成了灯光反射,被罗某某、曾某某质疑藏有偷拍设备。
双方因此起了争执,报警后,警方介入调查,证实何某某鞋内无摄像头,罗某某当场鞠躬道歉,曾某某口头致歉,但何某某认为态度敷衍未接受。
何某某认为这种当众指控让他“社死”,属于名誉侵权,而且私下道歉也不能消除其社会影响,所以将这两个人告上了法庭要求公开道歉和赔偿。
一审时,法院认定罗、曾二人“质疑具有正当性”,影响范围小,且道歉已履行义务,驳回何某某诉求。
于是,何某某继续上诉,二审时,罗、曾两人首次出庭并当庭道歉,何某某却坚持公开道歉且赔偿。法院认为其案件影响力较小,也进行了三次道歉,对于何某某坚称的“名誉受损”,也无证据显示乘客指责或网络扩散,故不成立,维持原判。
至此,一桩持续808天的地铁纠纷画上句号——维持一审结果,认定罗某某、曾某某无需向何某某(网名"追风小叶")公开道歉或赔偿。
这场质疑成了何某某人生的转折点。他辞去年薪20万的工程师工作,专职维权,律师费花超4万元,女友也因压力分手。
法院的判决理由也引发热议,部分网友认为,质疑基于"鞋面反光"的客观事实,无证据证明二人恶意造谣或扩散信息,三次道歉已覆盖影响范围。但不少人反驳,"偷拍设备哪会故意闪光?",认为判决模糊了"合理怀疑"与"诬陷"的边界。
如今,何某某靠兼职和直播维生,乘地铁时连手机都不敢竖拿。他称"就算赢不了,也要法律给个是非说法"。
可是话又说回来,这件事的社会热度真如何某某认为的这么高吗?
这件事情发生的时候,其实并没有路人拍摄视频,也没有人传播,这件事情之所以传播起来,大部分是因为这个男子事后的控诉以及起诉两位女士,为了扩大影响他甚至还起诉了成都地铁,说白了扩大影响的责任其实在于他自己。
这个男性何某每次都宣传自己只想要一个道歉。
但是对方已经多次道歉,只是他故意不接受而已。
事发当天,两位女士就已经当场道歉,法庭上两位女士亦当庭道歉,他都没有接受。
现如今,他一直在网络上活跃着,拍视频、开直播、接受打赏、长期带货,是不是就靠着这件事情的热度呢?
来源:吃瓜群众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