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青春》山西省青少年法治广播第20240901期(总248期)《租房,你会了吗?》

B站影视 韩国电影 2025-09-12 11:32 1

摘要:租房是日常生活中很多人都会经历的事情。特别是对刚刚步入社会的年轻人,独立生活启航的第一站就是租房。如果能够顺利租到一套心仪的房子,可以省去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主持人

租房是日常生活中很多人都会经历的事情。特别是对刚刚步入社会的年轻人,独立生活启航的第一站就是租房。如果能够顺利租到一套心仪的房子,可以省去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今天我们就来一起学习,在租房时可能用到的法律知识。

普法小姐姐

大家好,我是你们的普法小姐姐。

今天我们将从租房的前、中、后三个时期来详细学习这个过程中需要了解的法律常识。

首先,我们来看一个典型案例。

小陈和小赵合租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由小赵和房东张某签订租赁合同,小陈把租金支付给小赵,再由小赵汇总租金依约支付给房东。后小陈和小赵在合租过程中发生矛盾,小陈提前搬离了房屋,3个月后小赵也和房东张某协商,一致解除了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解除后,张某将押金退还给了小赵。小陈由于多交了3个月房租,故诉至法院要求房东张某退还其多交的房租。法院经审查认为,根据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可以看出张某系将案涉房屋出租给案外人小赵而非小陈,小陈与张某之间不存在租赁关系。

因此,小陈基于双方为房屋租赁合同关系而要求张某退还租金的诉讼请求不能成立。

主持人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不难看出,在租房时只有与出租人签订好切实可行的租赁合同,才能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那在租房时,有哪些重要事项是需要在合同中明确说明的呢?

普法小姐姐

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一致达成的约定应当以书面合同的形式确定下来。租赁合同应重点记载以下几个方面:

1.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住址等个人情况,以确保双方身份明确,便于后续联系和维权;

2.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第四百七十五条规定,要明确租金金额、支付期限和支付方式,以避免后续因租金问题产生纠纷;

3.要明确水电费、燃气费、网络费、有线电视费、物业费等公共事业费用的承担主体及支付方式;

4.租期、交房时间、随房屋移交的家具家电种类及数量;

5.装修权利以及费用的承担与补偿;

6.合同解除情形、还房时间与标准。

如果与出租人达成了特殊的约定,应当以补充条款的形式进行明确。

主持人

在明确了租房前的合同签订后,在租房过程中我们应该注意什么呢?

普法小姐姐

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就正式开始了租房的过程。在使用租赁房屋过程中,承租人既享有法定权利,又负有法定义务。

1. 要按照约定的方式合理使用租赁房屋;

2. 要按照约定的方式支付租金;

3. 有权要求出租人维修;

4. 转租需谨慎,并非一转了事。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主持人

租房结束后,就租房期间的异常情况,我们应该如何处理呢?

普法小姐姐

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租约届满,承租人应就租金、其他费用及时与出租人结算,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返还房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1.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

2.租赁物权属有争议,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

3.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

4.租赁物危及承租人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主持人

若租约期满,有哪些情况是需要我们与出租人进一步沟通的呢?

普法小姐姐

1.承租人优先承租权,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2.若有装饰装修物需要处理,未经出租人同意的,出租人有权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所有费用由承租人承担;擅自装修造成租赁房屋损害的,出租人有权请求承租人承担侵权或违约损害赔偿责任。

3.若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擅自搬离租赁房屋,其搬离行为不具有单方解除租赁合同的效力,出租人有权据此解除合同。承租人拒绝履行租赁合同给出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

主持人

相信通过今天的介绍,大家都学习到了租房的相关知识。

来源:草原古都生活宝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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