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修订前修订后益 ......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权益 ......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18,337,213 元。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17,213,313 元。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
近日,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重要公告,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不过这些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减少注册资本情况
公司计划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预计剩余的112.39万股股份用途进行变更,从“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完成此次变更及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从418,337,213股减少至417,213,313股,注册资本也将相应从人民币418,337,213元减少至417,213,313元。本次注销事项不仅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还需履行相关债权人通知程序,且目前尚未完成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注销手续。
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修订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以下为《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
修订前修订后益 ......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权益 ......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18,337,213 元。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17,213,313 元。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八条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总经 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 董事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更 换。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 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 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第九条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 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 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 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 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第九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第十条 ......司的副总经理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 人。 第十一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总经理(亦称总裁)、副总经理(亦称副总裁)、 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或财务总监。 第十三条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第十六条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第十八条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面 值。政法规,尊重商业规则,承担社会责任。 第十九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删除)为普通股。 第二十条公司股份总数为 418,337,213 股,全部第二十一条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417,213,313 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417,213,313 股。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 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第二十一条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不以赠与、垫第二十二条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 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担保、借款等形式,为 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 助,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除外。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会按照本章 程或者股东会的授权作出决议,公司可以为他人取 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但财 务资助的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百分 之十。董事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 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 其他方式。 第二十六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二)项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 第二十二条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 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其他方式。 第二十七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二)项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应当经股东会决议;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 第二十三条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立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 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 第二十九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 转让。 第三十条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 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 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 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 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 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 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 别股份总数的 25% ;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 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 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 5% 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 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 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 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所得收益。 ...... 第三十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 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 卖出后 6 个月内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本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所得收益。 ...... 第三十一条公司持有 5% 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第三十一条公司依据证券登记机构提供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第三十二条公司依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第三十四条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五)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第三十四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五)查阅、复制本章程、股东名册、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符合规定的股东可以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第三十四条股东提出查阅前条所述有关信息或索取资料的......第三十五条股东要求查阅、复制公司有关材料的,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股东提出查阅、复制前条所述有关信息或者索取资料的............ 但是,股东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或者表决方式仅有轻微瑕疵,对决议未产生实质影响的除外。董事会、股东等相关方对股东会决议的效力存在争议的,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人民法院作出撤销决议等判决或者裁定前,相关方应当执行股东会决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公司正常运作。人民法院对相关事项作出判决或者裁定的,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说明影响,并在判决或者裁定生效后积极配合执行。涉及更正前期事项的,将及时处理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第三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不成立: (一)未召开股东会、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 (二)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未对决议事项进行表决; (三)出席会议的人数或者所持表决权数未达到《公司法》或者本章程规定的人数或者所持表决权数; (四)同意决议事项的人数或者所持表决权数未达到《公司法》或者本章程规定的人数或者所持表决权数。......第三十六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连续 180 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1% 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董事会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 30 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三十八条审计委员会成员以外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连续 180 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1% 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审计委员会成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全资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或者他人侵犯公司全资子公司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连续 180 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 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前三款规定书面请求全资子公司的监事会、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全资子公司不设监事会或监事、设审计委员会的,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执行。第三十八条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第四十条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第三十九条持有公司 5% 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做出书面报告。(删除)第四十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员不得利用其 control position to damage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company and the shareholders of the company's public shares. If they cause losses, they shall bear the liability for compensation. The controlling shareholder and the actual controller of the company owe a fiduciary duty to the company and the public shareholders of the company. The controlling shareholder shall exercise the rights of the investor in strict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The controlling shareholder shall not damage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company by means of profit distribution, asset restructuring, external investment, fund occupation, loan guarantee, etc. and shall not damage the interests of the company and the public shareholders by using its control position.(删除)/(新增)第二节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第四十二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维护上市公司利益。/第四十三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滥用控制权或者利用/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损害公司或者股东利益的行为的,与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连带责任。/第四十四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质押其所持有或者实际支配的公司股票的,应当维持公司控制权 and production - business stability。使下列职权: 第四十一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的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规定中关于股份转让的 restrictive provisions and its commitments on restricted share transfer。 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第四十六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 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六)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5.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 以上,且 absolute amount exceeds 500 万元。 上述指标 calculation 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 absolute value 计算。 (十五)审议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 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absolute value 5% 以上的关联交易; (十六)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七)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十八)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 other matters。上述指标 calculation 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 absolute value 计算。 公司 unilaterally obtaining benefits from the transaction, including receiving a cash asset donation, obtaining debt relief, etc., can be exempted from the shareholder - meeting review procedure。 公司发生的交易仅达到上述第 3 项或者第 5 项 standard, 且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每股收益的 absolute value is less than 0.05 元的, can be exempted from the shareholder - meeting review procedure。 公司购买、出售 asset 交易,应当以 asset 总额和成交金额中的 higher one as the calculation standard,按交易类型连续十二个月内 cumulative amount reaches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 的,除应当披露并进行 audit 或者 evaluation 外,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已按照上述规定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相关的 cumulative calculation range。 (十四)审议以下关联交易事项: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除外)金额超过 3,000 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absolute value 5% 以上;并依据本章程规定披露 audit 或者 evaluation 报告。同等比例担保,属于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情形的,可以免于提交股东会审议,但是本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住所地或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指明的 other place。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 provide network voting method for shareholders to participate in the股东大会 for convenience。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第四十五条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地或股东会会议通知中指明的 other place。股东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 provide network voting method for shareholders for convenience。股东会除设置会场以现场形式召开外,还可以同时采用 electronic communication method to hold。现场会议时间、地点的选择应当便于股东参加。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不得变更。确需变更的,召集人应当在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 第五十条本公司召开股东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时股东大会 ...... 第四十七条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集股东会。 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 第五十二条董事会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时召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备案。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 10%。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本文为AI大模型基于第三方数据库自动发布,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股、评论、预测、图表、指标、理论、任何形式的表述等)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受限于第三方数据库质量等问题,我们无法对数据的真实性及完整性进行分辨或核验,因此本文内容可能出现不准确、不完整、误导性的内容或信息,具体以公司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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