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索征集中!事关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

B站影视 内地电影 2025-09-11 17:33 1

摘要:虚假宣传行为。借助各类论坛、康养旅游、老年大学、养老服务机构等场景和形式,将普通商品或者服务包装为具有治疗、保健功能,进行“包治百病”“根治慢性病”等虚假宣传。虚构“特效药”“祖传秘方”等概念误导老年人。

高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公开征集

老年人药品、保健品

领域虚假宣传

突出问题线索的通告

为保护老年群体消费权益,

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促进药品、保健品产业规范健康发展,

高要区市场监管局

在全区范围内

开展

老年人药品、保健品领域虚假宣传

“你拍我查”活动。

现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问题线索。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展开剩余73%

线索征集范围

(一)虚假宣传行为。借助各类论坛、康养旅游、老年大学、养老服务机构等场景和形式,将普通商品或者服务包装为具有治疗、保健功能,进行“包治百病”“根治慢性病”等虚假宣传。虚构“特效药”“祖传秘方”等概念误导老年人。

通过会议、讲座、免费体验、专家义诊等形式,假借“专家义诊”“健康咨询”“公益讲座”等名义,虚构医学资质或冒用专家、医生、患者名义进行虚假宣传,利用虚假实验数据、患者案例等诱导老年消费者高价购买产品或服务的行为。

通过制造虚假口碑或虚假信息,向老年人推销、售卖伪高科技产品、养生理疗产品、保健品、养老服务等相关产品或服务的行为。

(二)价格欺诈行为。销售药品、保健品时,以低价标示、高价结算,或以虚标原价、虚构折扣等价格欺诈手段误导老年人购买药品、保健品。

(三)药品、保健食品违法广告行为。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药品、保健食品广告。保健食品广告中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保证等内容,以及宣称保健食品具有预防疾病、治疗疾病等功能。

(四)其他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

线索反映渠道

(二)网络举报:登录全国12315平台(www.12315.cn),或者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12315”提交举报信息。

四、注意事项

(一)提供详实信息:举报人应尽量提供明确的被举报对象(包括名称、地址、负责人等)、违法事实描述及相关证据材料(如照片、视频、票据等),照片和视频等资料需清晰完整,以便执法人员迅速、准确地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二)保护举报人权益: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对举报人的信息保密,切实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对泄露举报人信息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杜绝恶意举报:举报人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陷他人。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

反映相关问题线索!

感谢社会各界

对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

专项整治工作

的支持、协助和配合!

来源:

肇庆市高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来源:两广大地那些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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