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子曰:“野哉,由也!君子于其所不知,盖阙如也。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错手足。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君子于其言,无所苟而已矣。”
《论语》
子路曰:“卫君待子而为政,子将奚先?”
子曰:“必也正名乎!”
子路曰:“有是哉,子之迂也!奚其正?”
子曰:“野哉,由也!君子于其所不知,盖阙如也。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错手足。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君子于其言,无所苟而已矣。”
今天,我们就来说说“必”。
有人说,“必”是一撇穿心;有人说,“必”是心上斜插一把刀……那么,“必”的本义到底是什么呢?它和“心”又有什么关系?
《说文解字》:
必,分极也。从八、弋,弋亦声。
意思就是,必,分成两极。字形采用“八、弋”会意,“弋”也是声旁。
《说文解字》解的是小篆的“必”(见图1),确实是中间“弋”,两边“八”,而“八”的本义就是分开。那“弋”又是什么呢?
《説文解字》:
弋,橜也。象折木衺銳著形。从,象物挂之也。
简单地说,“弋”就是木头橛子。木橛的左右各是“八”的一笔,那么,“必”就是表示分界的木橛。现在的一些农村土地产权分割,仍然用楔木橛子的方法。
当然,也有人不认同这种说法。郭沫若先生在《殷周青铜器铭文研究》里说:“余谓必乃柲之本字,字乃象形,八声。”他认为“必”是“柲”的本字。那“柲”又是什么呢?
《广雅》:
柲,柄也。
《周礼 • 考工记 • 庐人》:
戈柲六尺有六寸。
也就是说,“柲”是“戈”的手柄。戈分为三个部分,最上边是个锋利的金属头,最下边是一个拖,中间是个长棍子。用手握住的这个部位需要特殊工艺处理,以便握持更方便,这在兵器学中就叫做“必”,也是“柲”的初文。
从周代金文“必”字的写法看(见图2),“手柄”的两端不再像是“八”,而更像是一个重点指示符号,表示这个地方一定要重点加持。
这就更印证了郭沫若先生的说法,必是柲的本字,是个象形字。而必字的字形应理解为,把积竹杖(即中间部分)插入孔(“八”即代表兵器戈或者矛的穿孔),用以固定于柄上。
因此,“必”就引申为非有不可的,确保的,一定的。
由此可见,“必”的本义和“心”是没有半点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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