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5年3月3日16时08分,群众报警称:在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棋盘井镇迎宾大道与西鄂尔多斯街交叉路口,两车发生交通事故,无人员受伤。接警后,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鄂托克旗大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发现是两车追尾事故。在对两名驾驶员进行询问时,发现后车驾驶人
俗话说
吃一堑长一智
但总有人心存侥幸
一再触碰法律高压线
竟在缓刑期间醉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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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3日16时08分,群众报警称:在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棋盘井镇迎宾大道与西鄂尔多斯街交叉路口,两车发生交通事故,无人员受伤。接警后,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鄂托克旗大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发现是两车追尾事故。在对两名驾驶员进行询问时,发现后车驾驶人王某满身酒气。民警立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过程中,驾驶员王某拒不配合呼气检测,无奈民警将其带至医院进行血样检测。经鉴定,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95.03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让人震惊的是,民警在进一步调查中发现,驾驶员王某于2011年10月份因危险驾驶罪被鄂托克旗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两个月;2022年7月份因危险驾驶罪被鄂托克旗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两个月;2024年12月份因贩卖毒品罪被甘肃省天祝藏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王某现正处于缓刑期间。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王某在该起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其因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目前,该案件已移送至检察机关。
内蒙古交警提醒
缓刑是“法外开恩”
酒驾肇事是自毁前程
请严守法律红线
杜绝酒驾 平安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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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剪辑:李丹萍
▎文字组稿: 邱 瑢 李丹萍
▎责任编辑: 李 丽 陈婉彤
▎审 核:张 瑞
▎素材来源: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宣教室鄂旗站
▎投稿邮箱:1909781284@qq.com
来源:草原古都生活宝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