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法院系统五个集体和五名个人在全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宣讲活动中获得表彰

B站影视 日本电影 2025-04-03 18:17 1

摘要:2025年3月27日,全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宣讲活动工作总结暨交流培训会在呼和浩特召开,会议对自治区关工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团委、自治区妇联等九家单

2025年3月27日,全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宣讲活动工作总结暨交流培训会在呼和浩特召开,会议对自治区关工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团委、自治区妇联等九家单位主办的全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宣讲活动工作进行总结并开展经验交流。

会上,对全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宣讲活动的“标兵单位”和“优秀标兵”进行了表彰,内蒙古法院系统五个集体获评“标兵单位”,五名个人获评“优秀标兵”,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作为获奖“标兵单位”代表在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家庭幸福安宁,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到民族兴旺发达。一直以来,内蒙古法院系统始终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力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有效施行,不断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制度建设,出台了系列指导意见和实施办法;强化专业审判,加大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帮扶救助力度;积极参与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普法宣传,织细织密未成年人的保护网,探索创新审判工作机制,持续拓展审判职能范围,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了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全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宣讲活动“标兵单位”

1.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2.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

3.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

4.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5.通辽市扎鲁特旗人民法院太阳花未成年人保护法官工作室

全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宣讲活动“优秀标兵”

1.祁建军 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闫志伟 赤峰市克什克腾旗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3.李 慧 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4.王艳萍 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5.万铠萱 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三级法官助理

来源:草原古都生活宝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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