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为盾 守护“未”来 ——浐灞二十九小开展法治教育进校园活动

B站影视 欧美电影 2025-09-10 16:15 1

摘要:为进一步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增强法治观念,让学生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营造良好的校园法治氛围,9月9日下午,西安市浐灞第二十九小学在多功能厅开展了以“以法为盾,守护‘未’来”为主题的法治教育进校园活动。本次活动特别邀请了浐水西路派出所民警、学校法治副校长刘旭

阳光讯(通讯员 陈小娜 )为进一步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增强法治观念,让学生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营造良好的校园法治氛围,9月9日下午,西安市浐灞第二十九小学在多功能厅开展了以“以法为盾,守护‘未’来”为主题的法治教育进校园活动。本次活动特别邀请了浐水西路派出所民警、学校法治副校长刘旭为同学们进行宣讲。

活动中,刘旭警官结合小学生的生活实际,以生动形象的案例和通俗易懂的语言,围绕校园霸凌展开讲解。他首先为同学们清晰阐释了校园霸凌的概念,让大家明白校园霸凌是发生在校园内外,学生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的事件,且具有持续性、隐蔽性、双方强弱关系不对等、受害者难以反抗等特点,会对受害者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影响。

接着,刘旭警官详细介绍了校园霸凌的主要表现行为,像殴打、脚踢、掌掴等侵犯身体或恐吓威胁的行为,以辱骂、讥讽等方式侵犯人格尊严的行为,抢夺、强拿硬要或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的行为,以及恶意排斥、通过网络传播谣言诽谤他人等行为都属于校园霸凌。他还与同学们积极互动,询问大家身边的校园霸凌行为,引导同学们深入思考。

在如何应对校园霸凌方面,刘警官强调,当自己受到欺凌时,要保持镇定,尽量不表现出害怕或哭泣;要及时向路人呼救,用异常动作引起周围人注意;人身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可通过警示性语言或借助环境摆脱困境,但不要激怒对方;在学校不主动与同学冲突,一旦发生要及时找老师解决;不管遭遇怎样的恐吓,都要告诉家长,不能独自承受身体和心理上的创伤。

对于预防校园霸凌,刘副校长也给出了实用建议。同时要提升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平时加强身体素质训练,以便在危险时刻能进行自保。

此次法治进校园活动内容丰富、针对性强,让同学们对法律知识,尤其是校园霸凌相关的法律常识有了更深入的了解,进一步增强了大家的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相信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同学们能更好地运用法律武器守护自己,健康快乐地成长。

来源:阳光报阳光网一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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