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到2035年,自然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典型生态系统、重点保护物种、濒危野生动植物及栖息地得到全面保护,生物多样性水平显著提升,生态产品价值得以彰显,国土空间现代化治理体系基本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沧州新格局基本建成
到2035年,自然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典型生态系统、重点保护物种、濒危野生动植物及栖息地得到全面保护,生物多样性水平显著提升,生态产品价值得以彰显,国土空间现代化治理体系基本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沧州新格局基本建成
本报讯(通讯员陆雅男)日前,从沧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吹风会上获悉,《沧州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于1月14日获得市政府批复,是沧州市首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
沧州市以系统解决核心生态问题为导向,秉承“科学部署重大工程,促进退化生态系统自我恢复,切实增强生态系统稳定性,筑牢区域生态安全屏障、提升生态系统质量、优化国土空间保护格局”的思想,编制印发了《规划》。
《规划》主要内容包括规划目标、生态修复格局以及重点任务和工程。在规划目标方面,全市河流、湿地、海洋等自然生态系统状况实现全面好转,耕地质量、城乡生态建设水平不断提高,生态产品供给保障能力显著增强,生态修复治理体系更加完善,筑牢京津冀东部生态屏障。到2025年,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沧州段全面建成,初步形成以自然保护区为基础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城市生态品质稳步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到2035年,自然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典型生态系统、重点保护物种、濒危野生动植物及栖息地得到全面保护,生物多样性水平显著提升,生态产品价值得以彰显,国土空间现代化治理体系基本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沧州新格局基本建成。在构建生态修复格局方面,构建了沧州市“两区三带多廊多节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格局。结合全市陆地、海洋两大自然地理分区过渡特征,将全市划分为5个生态修复分区。基于生态修复总体格局和修复分区,确定土地综合整治重点区、湿地恢复与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区、河湖水系修复重点区、海洋保护修复重点区、森林质量提升与生态绿化重点区、城市人居环境提升重点区6类重点区域。在重点任务和工程方面,明确了6项重点任务,并实施“5+1+1”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重点工程,包括5个生态修复重点工程、1个生态廊道重点工程和1个支撑体系建设重点工程。
下一步,沧州市将建立健全规划实施工作机制,组织好、落实好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和修复的各项工作,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测和评估,保障《规划》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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