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AI相关人工智能工具的使用已经逐渐普及,这在大大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也会带来一些新的争议性问题。比如使用AI技术生成的图片,到底算谁的版权?近日,天纵鉴定(SKYLABS)就注意到一起由苏州常熟法院所审结的人工智能生成内容著作权纠纷案,今天分享给大家。
AI相关人工智能工具的使用已经逐渐普及,这在大大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也会带来一些新的争议性问题。比如使用AI技术生成的图片,到底算谁的版权?近日,天纵鉴定(SKYLABS)就注意到一起由苏州常熟法院所审结的人工智能生成内容著作权纠纷案,今天分享给大家。
基本案情
2023年2月,林某使用人工智能软件Midjourney,通过多次输入提示词进行文生图创作,生成了“夜晚东方明珠边爱心气球”的图片,在迭代过程中利用图片处理软件进行数次手动修改,最终完成作品《伴心》,发布于其小红书账号,并在国家版权局对该作品进行了美术作品登记。
此后,某技术公司在自己的小红书等账号上多次发布爱心气球模组安装视频及图片,内容与《伴心》高度相似,仅长宽比、气球表面文字、倒影对应的东方明珠等存在差异。另外,某房地产公司在微信推文中使用该图片,并在商业区湖面建造了半个爱心气球的立体装置。林某认为其著作权被侵犯,向常熟法院起诉,要求两被告在小红书上连续三日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等。
案件审理
江苏省常熟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审理,该院审查了案涉AI软件用户协议,明确用户协议约定,使用软件服务生产图片作品的资产及其权利属于用户,并当庭登录创作平台,对登录过程、用户信息以及提示词修改等图片迭代过程进行审查。
法院认为,林某对提示词的修改以及通过图片处理软件对图片细节设计的修改体现了其独特的选择与安排,以此生成的平面图有独创性,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两被告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将该图片进行网络传播,构成侵权。同时,认定林某享有的著作权限于该图片,某房地产公司以“爱心”为基础进行实体装置设计、建造,不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最终法院判决认定原告林某对提示词的修改以及通过图片处理软件对图片细节设计的修改体现了其独特的选择与安排,生成的平面图有独创性,属于《著作权法》保护作品,判决侵权方在其自媒体账号连续三天公开向原告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计1万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目前判决已生效。
案件评论
当下,生成式人工智能在各领域被广泛应用,知识产权归属等法律问题成为热点。该案的判决丰富了相关法律实践和理论,强调了AI生成内容被认定为作品的前提是能体现人的独创性智力投入,为类似案件的审理提供了参考。对创作者而言,判决明确了利用AI工具的创作在有创新性设计、表达的前提下,对作品拥有著作权。在“提示词-算法模型-生成结果”的价值链条中,用户从操作者而成为法律意义上的“作者”,利于激发人们创作更多高质量、有创新性的作品。
来源:天纵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