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案件起诉书显示,经检察院审查查明,2006年11月,被告人曾某在得知一对夫妇想要抱养男孩后,产生了偷个男孩卖给他们的想法。随即与被告人吕某、王某共同预谋此事,并安排吕某寻找合适男孩。
2006年12月3日凌晨
山东泰安发生入室抢婴案
4名被告人翻墙入姜家
暴力控制大人后
抢走8个月大的男婴姜甲儒
自此销声匿迹
……
今天(4月2日)上午
这起尘封十余年的“入室抢婴案”
在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开庭审理
被告人曾某等4人被控拐卖儿童罪
看看新闻记者全程在法院外直播
直到今天傍晚18时许结束庭审
原、被告双方激烈交锋
法院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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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发高度关注
案件回顾
案件起诉书显示,经检察院审查查明,2006年11月,被告人曾某在得知一对夫妇想要抱养男孩后,产生了偷个男孩卖给他们的想法。随即与被告人吕某、王某共同预谋此事,并安排吕某寻找合适男孩。
经人介绍,吕某认识了另一被告袁某某,袁某某是姜甲儒爷爷奶奶同村村民,两家人住宅相距几百米。袁某向另外3名被告提供了姜家的信息,并带领他们进行了踩点。
同年12月4日凌晨1点,曾某、吕某、王某三人携带断线钳、撬棍、手电筒等工具 从外地打车到肥城市王庄镇后于村。三人采用翻墙入院破锁的方式进入姜家,在
暴力控制了姜甲儒的爷爷奶奶后,吕某将8个月大的被害人姜甲儒从床上抱走后离
开。姜甲儒的奶奶哽咽着讲述:"他们把孩子爷爷打得浑身是血,眼珠子都被踩出来了!我被那人用钢管顶着,只能眼睁睁看着他们抱走我孙子......"
姜甲儒奶奶:
嫌犯进来的时候都蒙起来的,他爷爷搂着老大,我搂着(8个月大的)姜甲儒,一张床上四口人,两个孙子两个大人。嫌犯当时按住我,叫我不要动,屋里一个人揍他爷爷,一个人抱走孩子,、橱柜上放的奶粉、奶嘴、奶瓶全都拿走了。我大呼救命,说我的孙子被人抱跑了!我们跑不出去,门被反锁了。
次日,被告人曾某、吕某以28600元的价格将姜甲儒卖给涉案夫妇,所得赃款被曾某、吕某、王某3人瓜分。
姜甲儒的奶奶表示,孩子被抢走后,爷爷深陷自责之中,每天只吃一顿饭,直至离世前仍觉得他对不起孩子。
案发后,姜甲儒一家人开启了漫长的寻子之路。直到去年1月19日,姜甲儒的妈妈乔守芬接到警方电话,称信息比对成功。随后,母子相认,4名犯罪嫌疑人落网。
嫌疑人当庭翻供
4名被告人中2人不认罪
审理还在继续
在今天中午的休庭期间,姜甲儒妈妈乔守芬告诉看看新闻记者在庭审中,
4名嫌疑人互相推诿,有嫌疑人当庭翻供,态度傲慢,且有抖腿和翻白眼的动作,这让她无法接受和原谅。曾某不认罪
曾某称,案发时自己因为偷牛被通缉在逃,根本没有去过肥城,自己未参与抢孩子,也不认识被告人吕某。
其承认自己认识被告人王某,两人的村子很近,也承认孩子是他介绍给买家的。而自己在逃期间热心参与此事,是因为和买家“关系好”。
曾某称,是别人告诉他,有一个人(吕某)和别人生的男孩不想要了。交易当天,那个人称自己有事,所以曾某去了现场,最后还在“抱养协议”上签了字。曾某称自己并不清楚孩子的来历,也没有分过钱。
吕某认罪
吕某称,自己和曾某是因为偷牛认识的,后通过曾某认识王某。抢孩子是曾某提出来,让他打听哪里有男孩。案发前一两个月,他通过他人认识袁某。后来,袁某向其提供了姜家的信息,还带他去踩点。他还给王某打电话,说袁某要12000元的踩点费,后者同意。
当晚,曾某、王某和吕某三人便一起租车赶到姜家,抢走只有8个月大的姜甲儒。
吕某还称,抢走孩子也就数分钟。次日,曾某、王某和他乘坐出租车去交易孩子。最开始要价30000元,但买家说没那么多钱,后来说到28600元。最后,他和曾某在一份协议上签了字。
王某当庭认罪
但王某否认自己曾拿着撬棍威胁孩子奶奶。他还称,自己没有参与预谋,抢孩子当天,是曾某和吕某开车到他家拉自己,自己当天喝了酒,在后座睡觉,等被拉到地方,才知道抢孩子。
袁某不认罪
袁某称,自己是被“利用”了,根本对抢孩子不知情,也未参与。
袁某称,自己是案发前一两个月,通过侄子认识的吕某,还和吕某以及另一男子三人一起去偷牛,但当时没有偷成功。案发前,吕某问他村里谁家生有二胎,他就说了姜家,还说了姜家孩子(姜甲儒父母)在外地工作。最后,吕到了姜家外面,却没有进去。
案发次日,他知道了姜家孩子被偷,当时他怀疑吕某,还曾给侄子打过电话,但没有打通。此后,至案发,他没和吕某联系过。
家属:希望重判4名嫌犯
姜甲儒的妈妈乔守芬在接受本台记者采访时表示,希望这4人被重判,他们还将作为民事诉讼的原告参与庭审,要求对方赔偿误工费、精神损失费600多万元。
乔守芬 受害者姜甲儒妈妈:
作为一个妈妈,我此时此刻想到这一点,仍然是那么痛苦!如果(人贩子)不(被判)死刑,对不起我们这些受罪的人,对不起我们17年来(受到)的伤害。
乔守芬回忆18年找孩子的艰辛:
“有2次掉下悬崖,无数次走错路,翻车,找孩子我可以不要命,只要能把孩子找到!”此案的受害人姜甲儒在开庭前表示,希望嫌犯得到严惩,以弥补自己和家人这么多年受到的伤害。
姜甲儒 受害者:
有点压力,就来自于待会对人贩子的审判。到时候我说些什么?以及我自己想问他们什么?这次开庭虽然审的是我这个被拐案件,但我相信他们(嫌犯)一定会嘴硬,肯定还会有其他被拐卖的,我要把这些伤害都还给人贩子,让他们得到真正的惩罚。
姜甲儒奶奶则表示,就是想看一下嫌犯袁某,认识二十多年了,就住在离自己家二百多米处,为什么能做出这样的恶事?没仇没恨的,这么做对得起谁?
公诉机关指出,曾某、吕某等四人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方式绑架儿童,其行为触犯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拐卖罪追究刑事责任。
杨妞花等多位寻亲当事人
赶至泰安声援鼓劲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正在寻亲的家长、包括曾在法庭上与人贩子余华英多次交锋的杨妞花、以及杜小华、申军良等都来到泰安,声援鼓励乔守芬和姜甲儒这对母子。
其中关注度最高的就是余华英案。当事人杨妞花10岁被拐,寻亲成功后父母已经双亡。她收起悲伤,踏上寻找人贩子之路,最终将余华英送上法庭。今年2月,余华英已被执行死刑。(>> 详情回顾)
在刑法上,拐卖妇女、儿童属于严重犯罪行为,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等情形,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对于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最高刑为三年有期徒刑。
去年,全国公安机关累计侦破拐卖现案、积案550多起,其中被拐时间最长达30年之久,公安部也正在推动“打拐DNA信息查询小程序”纳入公安"一网通办"APP,服务打拐寻亲工作。
刑法专家:利剑要重重落下
入室抢婴贩卖,何等猖狂!
四名人贩,无论谁是主谋
无疑都罪孽深重
法律利剑该如何落下?
华东政法大学刑法学教授沈亮表示,一审要对所有证据进行核实,该案件事实也较为清楚,在通常所说的拐卖妇女儿童罪的罪名中,属于较严重的部分。
本案件较为明晰的一点是共同犯罪,本身应当是一个从众的因素。
其次,在整个犯罪当中,拐卖对象是未成年儿童,所以也是打击的重点。
第三,在整个犯罪过程当中具有暴力、胁迫,这些类似于上门抢劫之类行为,手段也是非常恶劣。
沈亮认为,按照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法定刑,本身可以在十年以上裁判,且最高是可以判到无期徒刑和死刑。所以法定刑上,对其中某些被告人量刑会较重,处理上会比较严厉。
此外,沈亮提出,应当完善进化全国相关机关的数据库(比方说DNA检查手段),进而进行排查,并对犯罪分子予以严肃的惩罚,同时也可以使现在的类似情况可能少发生、不发生。
正义或许会迟到
但永远不会缺席!
希望犯罪分子
得到应有的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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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闻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