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落实全国妇联娘家人暖“新”三年行动部署要求,推动妇联组织有形有效覆盖,全国妇联社会联络与交流合作中心(以下简称全国妇联社联中心)拟实施2025年度“巾帼牵手计划”,支持培育女性社会组织开展示范项目,参与基层治理。根据工作安排,滨海新区妇联现组织区内符合条件的
为落实全国妇联娘家人暖“新”三年行动部署要求,推动妇联组织有形有效覆盖,全国妇联社会联络与交流合作中心(以下简称全国妇联社联中心)拟实施2025年度“巾帼牵手计划”,支持培育女性社会组织开展示范项目,参与基层治理。根据工作安排,滨海新区妇联现组织区内符合条件的女性社会组织积极申报示范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项目类别
1
支持女性社会组织领头雁示范项目
择优支持各地市(县、区)扶持的女性社会组织领头雁在5—10个村(社区),联动当地妇联执委、妇女小组长开展爱心妈妈结对关爱、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等工作;发挥自身优势,为项目所在地村(社区)妇联执委开展全覆盖赋能培训。
全市择优推荐1—2个项目。全国妇联社联中心组织评审后择优确定支持项目,每个项目资助10万元,实施周期为2025年4月至2025年12月。评审侧重考虑项目与村(社区)妇联执委、妇女小组长服务关联度,以及参与基层治理的覆盖面和成效,主要包括申报项目的基本情况、实施内容、受益对象、预算编制、风险防范等情况。申报未获立项的支持项目将转为培育项目。
2
培育女性社会组织领头雁示范项目
择优为各地市(县、区)培育女性社会组织领头雁,联动当地村(社区)妇联执委、妇女小组长开展爱心妈妈结对关爱、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等工作。
全市择优推荐10个项目。全国妇联根据项目申报情况择优培育,通过组织专题指导分类交流、资源链接、小额任务领办等方式,助力提升女性社会组织专业能力水平。
申报项目的女性社会组织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
(二)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且2023年年度检查合格(慈善组织未被登记管理机关列入活动异常名录);
(三)成立3年及以上,有完善的组织机构,有3名及以上专职工作人员;
(四)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独立的银行账号;
(五)有开展社会服务的执行能力和条件,且已具备实施社会服务项目的经验和良好信誉,鼓励但不限于评估等级为3A及以上的女性社会组织申报。
来源:江南水乡生活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