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3月31日,阳光明媚的一天,法院正式揭开帷幕,向公众庄严宣告了杨幂与被告刘某之间那场备受瞩目、牵动万千网友心弦的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的判决精髓。这一公告,犹如一束穿透阴霾的正义之光,不仅照亮了网络空间的每一个角落,更为法治之路铺设了坚实的基石。
3月31日,阳光明媚的一天,法院正式揭开帷幕,向公众庄严宣告了杨幂与被告刘某之间那场备受瞩目、牵动万千网友心弦的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的判决精髓。这一公告,犹如一束穿透阴霾的正义之光,不仅照亮了网络空间的每一个角落,更为法治之路铺设了坚实的基石。
公告的字里行间,案情细节如画卷般缓缓展开:被告刘某,在网络这片既虚幻又广袤无垠的舞台上,竟肆意挥洒着不负责任的言论,仿佛一位无知的涂鸦者,在网络的白纸上留下了斑驳的痕迹。“丑……”等字眼,犹如寒光闪闪的匕首,精准无误地刺向人心最柔软之处,其尖锐与刻薄,昭然若揭,明显带有强烈的人身攻击意味;而“出了N……”等荒诞不经的谣言,更是被告在毫无事实依据的情况下,肆意编织的谎言之网,这些言论犹如狂风骤雨般猛烈,远远超出了正常评论的边界,对原告杨幂的社会形象造成了难以估量的损害,使其名誉权蒙受了深重的污点。
最终,法律的秤砣在正义的天平上稳稳落下,法院依法判处被告刘某,须通过其涉案账号,向原告杨幂公开致以最诚挚的歉意。若刘某妄图以逃避为盾,抗拒这一法律责任的承担,一旦逾期不履行判决,法院将毫不犹豫地祭出法律的利剑,采取强制措施,甚至依原告杨幂之申请,在人民法院公告网上全文刊登判决内容,以此作为对刘某的严厉惩戒。同时,刘某还需向杨幂方支付一笔不菲的赔偿,以示对其违法行为的物质惩戒。判决生效后,杨幂以坚定的姿态申请了强制执行,誓要为自己受损的权益讨回公道。
杨幂,这位1986年9月12日诞生于北京市的杰出女性,不仅是中国内地影视圈的璀璨明星,更是集歌手与制片人身份于一身的才女。自幼年起,她便以童星的光环涉足演艺圈,4岁时便在电视剧《唐明皇》中初露锋芒,犹如一颗冉冉升起的新星。而2009年,随着仙侠剧《仙剑奇侠传三》的热播,杨幂更是凭借精湛的演技和出众的气质,成为了万千粉丝心中的女神,网络票选中的佼佼者,其影响力与号召力,无人能及。
来源:空白中的独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