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想“割韭菜”,却因重组失败亏损500万元。在行政处罚40万元之后,证监会向警方移交了这宗案件。视频中,这位女明星被警察戴上手铐,从家中带走。
郑跃文、楚轶男一案的发生,也提醒所有市场参与者,内幕交易不仅面临巨额罚款,更可能追究刑事责任
董事长向明星女友透露内幕消息,本想“割韭菜”,却因重组失败亏损500万元。在行政处罚40万元之后,证监会向警方移交了这宗案件。视频中,这位女明星被警察戴上手铐,从家中带走。
2025年9月8日晚间,北京广播电视台《法治进行时》发布了一段视频,引发热议,众人均在猜测这位女明星的名字,甚至通过声音辨认。
其实,这是一宗旧案,女犯罪嫌疑人名叫楚轶男,1988年7月生,出生于吉林长春,毕业于北京电影学院,曾是“奥运宝贝”,属于十八线小明星。
早在2017年初,同方股份筹划收购上海莱士29.9%股份的重大资产重组,这笔价值近300亿元的交易在公开前构成了内幕信息。
内幕信息知情人、科瑞天诚董事长郑跃文将其透露给关系密切的“明星女友”楚轶男。楚轶男利用这笔原本用于买房的资金,通过信托计划和个人账户大举买入同方股份股票。
法经社获悉,郑跃文与楚轶男,应该在2024年夏天被刑拘。《法治进行时》的视频上亦标注,由北京市检察院第三分院供稿,说明案件已进入公诉阶段,目前可能正在审理当中。
敏感期私相授受内幕信息
这起内幕交易案源于一桩庞大的并购计划。2017年2月3日,同方股份总经理黄某向科瑞天诚总裁吴某提出收购上海莱士股权的意向。
随后双方多次会谈,确定了重组的换股初步方案。2月3日,同方股份总经理黄某向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吴某提出收购科瑞天诚所持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计划。
不晚于2017年3月初,科瑞天诚总裁吴某向董事长郑跃文汇报重组事项换股方案,郑表示同意。从4月21日同方股份股票停牌,到9月21日复牌,这期间一系列的公告背后,是一场内幕交易的暗潮涌动。
处罚决定书显示,楚轶男与郑跃文日常联系频繁,关系非常密切。
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2017年2月3日至6月20日),楚轶男与郑某文存在大量通话联系。这种密切关系不仅体现在通话频率上,更体现在资金往来中。
楚轶男事后承认,她用于购买同方股份的资金来源正是郑跃文给予的买房资金。
信托计划蹊跷,单票超额持仓
2017年3月2日,楚轶男与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签订信托合同,委托人为楚轶男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认购金额分别为4300万元和8600万元。
该信托计划约定委托人指定上海巨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作为投资顾问,并将信托资金运用于证券市场投资。
“聚鑫弘扬11号”账户于2017年2月13日开立,仅能使用绑定特定MAC地址的电脑下达投资建议指令和交易指令。
2017年3月10日至30日,内幕信息敏感期内,该账户通过电脑下单合计买入“同方股份”179.94万股,成交金额2511.98万元,占信托计划资产初始净值的20.42%,超过合同约定的单只股票最大购买量。
更为反常的是,2017年4月18日,楚轶男与云南信托签订补充协议,在原有合同基础上专门加入“投资于同方股份(依市值计算)可以达至本计划资产净值的50%”这一内容。
原信托合同约定,投资于单只上市公司流通股(除兴源环境、捷成股份外),依买入成本计算,不得超过信托计划财产净值的20%。
上海巨谷及魏某盛对作出买入“同方股份”的投资建议没有合理解释。楚轶男对如何取得魏某盛的联系电话,以及与魏某盛通话的原因也无法解释。
除利用信托计划账户外,楚轶男还使用本人账户进行交易。内幕信息敏感期内,楚轶男利用其本人账户于2017年3月17日手机下单买入“同方股份”25.88万股,成交金额364.94万元。
该账户于2017年3月21日、4月5日全部卖出,盈利6454.64元。楚轶男本人账户买入“同方股份”存在股票交易种类变化、亏损卖出等异常情况。
重组计划流产,内幕交易败露
然而,这场精心策划的内幕交易最终未能如愿获利。同方股份与上海莱士的重组计划,因未获得相关主管部门认可而流产。
2017年9月15日,同方股份发布《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告》,宣布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表示,虽然不断细化和完善交易方案,但截至目前未获得相关主管部门的认可或同意。
由于重组失败,同方股份股价并未出现内幕交易预期的上涨趋势,导致楚轶男的交易最终亏损收场。
“聚鑫弘扬11号”账户于2017年11月29日、2018年2月28日、3月1日将买入的同方股份股票全部卖出,成交金额1958.26万元,亏损高达512.12万元。
先行政处罚,再刑事问责
2022年1月,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对楚轶男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处以40万元罚款。
证监会北京监管局认为,楚轶男与内幕信息知情人郑跃文关系非常密切,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与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大量通话联系。
利用相关信托计划及使用本人账户的证券交易活动与内幕信息高度吻合,相关交易行为明显异常,没有正当信息来源或合理解释。
内幕信息知情人郑某文的弟弟郑跃武也因同一内幕交易行为被查处,没收违法所得237.96万元,并处以713.88万元的罚款。
楚轶男案件展现了证监会运用大数据监控异常交易的能力。通过分析通话记录、资金往来和交易行为,监管机构能够精准捕捉市场违法行为。
既然证监会已经进行了行政处罚,为何还要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证券期货监管机构发现涉嫌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楚轶男的行为,与内幕信息知情人关系密切且存在大量通话,交易活动与内幕信息高度吻合,交易行为明显异常,其行为不仅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还涉嫌构成《刑法》中规定的内幕交易罪情形。
另一个重要因素是,案件调查期间,楚轶男存在多次不接听调查人员电话、多次更换所使用的手机号码、更换手机、出境躲避调查等情形,试图规避监管处罚。这些行为反而加重了其违法情节,按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公安机关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证监会将其涉嫌犯罪情况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郑跃文、楚轶男一案的发生,也提醒所有市场参与者,内幕交易不仅面临巨额罚款,更可能追究刑事责任,切勿心存侥幸。㳒来源:安元鼎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