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针对此事,记者咨询了山东舜翔律师事务所王建华律师。“即使店家没有拍消费者的正脸而是背影,也可能对顾客的肖像权以及其他人格权造成侵犯。重点在于,商家直播是以盈利为目的,而且未经他人许可,不当使用,商家的行为不属于典型的侵犯肖像权行为,但也不能说就合法。”王建华说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周小涵 袁野
近日,有网友发视频,称她在成都一家饭店吃饭时,店主在没有告知她的情况下对她的吃饭过程进行了全程直播。
视频显示,直播画面里,镜头对准了店内的环境,当事人正背对直播镜头,坐在一个餐桌前就餐。该网友认为,她需要捍卫自己的知情权和肖像权以及隐私权。
针对此事,记者咨询了山东舜翔律师事务所王建华律师。“即使店家没有拍消费者的正脸而是背影,也可能对顾客的肖像权以及其他人格权造成侵犯。重点在于,商家直播是以盈利为目的,而且未经他人许可,不当使用,商家的行为不属于典型的侵犯肖像权行为,但也不能说就合法。”王建华说,店家还侵害了消费者的隐私权,“吃饭属于人们私密生活的一部分,有人在别人的注视下吃饭,会比较注意自己的仪态。但如果在私密的空间内吃饭,有人也许就不会那么注意,表现出的一些动作属于私密范畴。”
王建华律师认为,商家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就将她吃饭的画面直播出去,而顾客的一些动作可能不想被公众看到。“如果消费者需要走法律途径,可以考虑主张店家侵犯了她的肖像权和隐私权。”王建华说,还要考虑商家暴露消费者背影时间的长短,受众的多少。
9月8日,记者联系到发视频的网友,该网友表示,目前她已经与饭店和解,店家赔偿了她1000元。
来源:齐鲁晚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