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挽回损失。根据皇氏集团公告的情况和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在2025年4月1日前买入皇氏集团股票,并且在2025年4月1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准备资料报名索赔。(后续根据调查进展可能会有所变化)
2025年4月1日,皇氏集团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272025001 号)。
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挽回损失。根据皇氏集团公告的情况和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在2025年4月1日前买入皇氏集团股票,并且在2025年4月1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准备资料报名索赔。(后续根据调查进展可能会有所变化)
皇氏集团于2025年1月22日发布《2024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净利润为负值。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62,000万元–68,000万元。
法胜团队为投资者垫付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投资者收到上市公司赔偿款后,按实际赔偿款的一定比例支付费用。如有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请尽快联系我们办理索赔登记。
此外,法胜团队曾代理以及正在代理的投资者索赔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起步股份、广东榕泰、宏达新材、棕榈股份、金字火腿、东方海洋、浩欧博、中青宝、天海防务、搜于特、海南机场、海航控股、海航投资、抚顺特钢、航天通信、新大洲、金刚玻璃、光一科技、联创股份、普利制药、聆达股份、天瑞仪器、宝新能源、凯撒旅业等案件。
来源:风雨伴你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