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5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抗战史料的挖掘、保护、整理与研究工作,大力传承和弘扬抗战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
漯河市档案馆
关于征集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
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
档案史料的公告
2025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抗战史料的挖掘、保护、整理与研究工作,大力传承和弘扬抗战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漯河市档案馆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抗战档案史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与内容
反映我市抗战时期史实的文献、音像、实物等档案史料,具体包括:
(一)政治、军事、经济、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领域具有纪念意义和保存价值的档案史料,如文件、会议记录、布告、地图、标语传单、票据、报纸杂志、照片、图书画册、录音录像、印章、奖状、奖章、证书和其他实物等。
(二)与抗战有关的书信、日记、回忆录、手稿、口述资料、访谈记录、著作等。
二、征集方式
(一)捐赠。采取自愿捐赠的方式,市档案馆与捐赠者办理交接手续及颁发荣誉证书,并对捐赠史料进行妥善保管和利用。
(二)复制。对于一些珍贵且持有者不愿捐赠原件的档案史料,可采用复制的方式进行征集,在征得持有者同意后,通过拍照、扫描、转录等技术手段获取复制件。
三、征集要求
(一)捐赠者应保证所捐赠的档案史料来源合法,权属清晰、真实可靠。档案史料应为原件,原则上不接受复印件和复制件。
(二)照片、录音录像形式的档案史料,需提供简要文字说明,包括时间、地点、内容、人物等信息。
(三)实物形式的档案史料,需附简要文字说明,包括形成时间、所有者以及承载的内容等信息。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佟鹏飞 宋刘明
电子邮箱:lhsdagzsk@163.com
地 址:漯河市淮河路10号市政府院内
漯河市档案馆
2025年4月1日
编辑 董文媛
来源:漯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