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政府对伊斯兰教(回教)的政策

B站影视 欧美电影 2025-03-31 20:19 2

摘要:乾隆四十六年,陕甘伊斯兰教的新旧教争端发展成为以新教教徒为主的陕甘回民起义。当时的陕甘,包括现在的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四省区。起义的主力是西宁、河州、兰州的撒拉族、回族的农民和城镇各阶层人民。

乾隆四十六年—道光末年(1781—1851年)

乾隆四十六年初,西宁道新老教发生了激烈的教争,兰州知府杨士现和河州协副将新柱往捕身死,教众拥入河州州城。

陕甘总督勒尔谨立奏乾隆。乾隆立即谕军机大臣,令勒尔谨坚守狄道州城,等援兵一到,“一鼓擒灭”,并亲自制定了名日

“以賊攻贼”的政策,从而开始了对伊斯兰教政策的一个新的时期,这是清代社会由极盛逐步走向衰败的一个反映。为了叙述方便,我们不妨把这一时期分作两段。

(1781 1795年)

乾隆四十六年,陕甘伊斯兰教的新旧教争端发展成为以新教教徒为主的陕甘回民起义。当时的陕甘,包括现在的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四省区。起义的主力是西宁、河州、兰州的撒拉族、回族的农民和城镇各阶层人民。

陕甘伊斯兰教原无教派之分。明末清初,随着一些信徒经中亚前往麦加朝觐和苏非派的某些传教者前来中国宣传教义,陕甘伊斯兰教中便首先出现了新的教派。乾隆初,河州伊斯兰教开始有前开、后开之分。即以斋月结束先开斋后礼拜或先礼拜后开斋来分。主张先开斋后礼拜者前开,主张先礼拜后开斋者为后开。前开系河州马来迟所创。因其主张的《冥沙经》简便而又省费,且不主张遇青凶事必请阿訇念经,发展很快。于是主张后开的信徒赴京控马来迟邪教惑众,甘肃巡抚因其争端未对政权造成不利,故以诬告反坐处理主张后开、赴京控告的信徒,令前后开各遵祖教。后马来迟之子又将前开传入循化所属撒拉十二工,以韩哈济为总掌教。乾隆中,马明心自国外途经叶尔羌、喀什噶尔回国,遂在河州、循化、定西、金积一带传播苏非派的哲赫林耶教义。此时,前开始传者马来迟已在河州等地盛传了苏非派的虎夫耶教义,并形成了势力相当大的华寺门宦。华寺门宦极力反对和压制哲赫林耶的传播,进而发展为乾隆四十六年的仇杀。伊斯兰教中出现不同的教派,这在该教的历史上是平常的事,但教派相互之间的互相仇杀却是对两派的普通信徒都是不利的,对此应该是息仇罢杀,各行其是。

但清廷的地方官员,却往捕镇压,这就使平时本来不满清统治者民族压迫和阶级压迫的新教穷苦民众举起义旗,反抗清廷。据《清高宗实录》卷一一二七载,当清帝得知起义由于“争立新教,致相仇杀”而引起时,于三月二十九、三月三十两次谕军机大臣等,要利用教派斗争进行分化,以扑灭起义。称“今阅该督折内所称杀官、抗拒、占据州城之贼,如系新教首,即应明切晓谕旧教之人,赦其互相争杀之罪,作为前驱,令其杀贼自效。如此以贼攻贼,伊等本系宿仇,自必踊跃争先,既壮声势,又省兵力;而賊势益分,剿灭自易。”又称“至新旧教既自相仇杀,必非合伙,或赦一剿一,以分其力,未尝不可;

而其互相仇杀之罪,俟事后再定。”陕甘总督勒尔谨即按乾隆“令旧教士兵,奋勇出力,以公报私”的旨意,残酷地镇压了由马明心的门徒苏四十三领导的这次起义。

清廷对这次起义镇压是非常残酷的,但更为残酷的是所谓“善后”。清镇压了苏四十三领导的起义之后,曾由大学士公阿桂等筹议了甘省善后事宜条款,但实际上在此条款实施之前,清延早已进行了诸如捕杀新教教主马明心等对新教的制裁措施,而且实际的善后也要比善后章程严厉得多。善后内容大体如下:

1.马明心妻子弟兄、苏四十三妻妾子女及所有从马明心、苏四十三倡立新教的所谓“从逆余党”,一律设法搜捕,尽行拿获正法;附从马明心念经礼拜的新教男壮回人概行斩决;正法与斩决者的妇女家属发遣伊犁赏给厄鲁特兵丁为奴,幼孩发遣云南、广西极边烟瘴地方;正法与斩决者的房屋一律拆毁,所遗田土赏给阵亡老教士兵承种输粮。

2.革除阿訇、掌教(三掌教)、师父等名目(指对外与对官方);拆毁新教礼拜寺及一切聚徒念经之所,搜查各种违碍书籍;所有新教一般信徒及容留马明心余党之人,严饬各属密访查拿。并晓谕旧教回民一体查察禀首。并照邪教本律定拟,务期“尽绝根株,不留余孽”。其被煸诱者如果改归旧教,悔过安分,亦不妨给以自新之路。

3.严九家连坐之条,行公举密首之法,将回民编入牌甲,内拣选老成之人,令其充当乡约,随时稽查,如有复倡异教者即行首告指拿。如该处实无新教,每年年底令乡约等联名具结一次,汇齐咨部查核。倘有过往回人毋得擅自收留居住。至于礼拜寺内收留过往回民,派员不动声色、妥为饬禁,以防致滋事端,达到不禁自禁。

这些善后规定,名为对付新教,特别是对付所谓马明心、苏四十三“余党”,实则被涉及的范围很广。首先按这种规定,成千上万的新教普通信徒被作为“余党”修遭杀害。其次,按这种规定,新教已实际在取缔之列,旧教也在监视之中;不仅新教因禁止而不敢再公开进行宗教活动,旧教信徒也因无掌教、阿訇、师父等名目而难正常进行活动。况严究“邪教”,清查有无收养外来流民、查禁回民活动的圣逾不仅下达到北方各省,而且密传到与伊斯兰教很少关系的广西、广东边远乡间。每个清真寺、每户回民都受到了盘查和监视,没有伊斯兰教的地区,也是如临大敌,一片白色恐怖。以至清帝在乾隆四十六年十月三日朱批在广西边远“不必深究”。这样伊斯兰教徒则人人自畏,他们随时都可能遇到灭顶之灾。就连替清官府效劳的回民乡约,在这种恐怖的气氛下亦不能自保。据《军机处录副》民族类,回族项,第1624号卷,第3号载,回民乡约汪添幅因所谓犯属潜回,匿不举发,被汉民乡约查拿,照谋反律内知情不首罪,从重发往广东琼南烟瘴较重地方。按律只应杖一百,流三千里。善后,也涉及到汉民。据上引清档案第1627号卷,第1号载,因生员杨凤鸣附入新教,其教官伏差县训导朱被革职,甘肃学政汪镛被交部查议。最后要特别提到的是,这种善后也涉及到伊斯兰学术领域,从而发生了中国伊斯兰教历史上有名的伊斯兰教文字狱。

所谓案情是这样的:广东崖州三亚村回教徒海富润,自乾隆三十九年,始离家往内地各处游学,七年后自陕西回至汉口,因病住在礼拜寺中,寺侧裕兴帽店金陵人袁国祚,热心伊斯兰学术,曾刊刻刘智的《天方至圣实录年谱》等著作。他赠海该书及《天方字母解义》、《清真释疑》、《天方三字经》等各一部。后海病愈携这些汉文伊斯兰教著述返归故里,正值乾隆四十六年起义被镇压后的“善后”处理,各地官员正奉旨搜查违碍书籍,严究“邪教”之时。海行至桂林,为关吏盘查,查出阿拉伯文、波斯文伊斯兰教经籍及上述汉文著述。知府贵中孚遂捕海下狱,并详禀广西巡抚朱椿。朱椿一面飞咨江南各省查办,一面申奏廷。湖北巡抚接朱椿来咨后,即将袁国祚拿获,并搜出多种汉文经籍。江苏巡抚接朱椿来咨后,则飞檄江宁、松江二府督令上元、江宁、华亭等县查拿袁国祚、金天柱《《清真释疑》作者)、刘智(《天方至圣实录年谱》等书作者)、改绍贤(袁氏版《天方至圣实录年谱》作序者之一)等人。时刘智,金天柱因早已身故或不知生死踪迹而得以幸免。

但其家均被搜查,刘智之孙刘祖义被从江宁查获,并讯出《天方性理》、《天方典礼》二书版片。因版片存镇江谭正文家,谭也被查拿。袁国祚因在汉口被拿,江宁则将其兄 袁国裕捉拿。改绍贤在松江提督衙门充任书办,也被一同解省严审。因改绍贤序内有“幸广西胡公,移守云间”等语,该巡抚便一面飞咨安徽抚臣,提胡世雄来苏归案,一面请旨将胡世雄解来质讯。结果,触及死人、活人多人。

时高宗见摺奏后,知事办理过严,“殊属过当”,牵涉过宽,急下诏曰:“……甘省苏四十三系回教中之新教即邪教也。今已办净根株。至于旧教回民,各省多有,而在陕西及北省居住者尤多。其平日所谓经典,亦系相沿旧本,并非实有谤毁显为悖逆之语。且就朱椿现在所签出书内,字句大约俚鄙者多,不得竟指力狂悖。此等回民愚蠢无知,各奉其教。若必鳃鳃绳以国法,将不胜其扰。上年甘省逆番滋事,系新教与旧教相争起衅,并不借经典为煽惑,朱椿独未闻知乎。朕办理庶政,不肯稍存成见,如果确有悖逆狂吠字迹,自当按律严惩,不少宽贷。

…•此事著即传谕朱椿并毕沉等竞可毋庸办理。…⋯”①

此谕虽使这一回教文字狱告一段落,但也不是什么“至圣至明,恩施逾格”。此谕明定新教即“邪教”,称已办净根株;污“回民愚蠢无知”,称《天方至圣实录年谱》等书为“鄙俚书籍”。这就再一次肯定对新教的镇压,对伊斯兰教书籍的盘查和对广大回民的歧视,说明制止朱椿等人的作法,并不是他们作错了,而是过严、过当、牵涉过宽,继续下去“将不胜其扰”。其实,为海富润事件蒙受耻辱的何止刘、金天柱、袁国祚、袁国裕、刘祖义、改绍贤,谭正文、胡世雄等人。在乾隆旨意下达时,两广总督已令皂司及雷琼道府搜查了省城礼拜寺和海富润家,因海的父、兄、妹、侄俱系不识字的种田之人和未搜出任何经书而暂告罢。同时,云贵总督富纲也密札石解州知州亲赴为《天方至圣实录年谱》作序的年已八十六岁的赛瑰家搜查。真是普天之下,回民皆“贼”。此时暂息,然已晚矣。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继苏四十三领导的回民起义失败后,马明心之徒阿訇田五又于乾隆四十九年领导了回民起义。高宗又使用镇压苏四十三起义的故伎,在次年四月二十一日谕署理陕甘总督李待尧,对新教“即应迅速 剿捕,以靖地方”。①称此案即“系旧教回民禀首,“可见旧教回民,原知安分守法。”故应与以前一样“务须明切晓谕,慰安旧教,其新教不法之徒,更可搜除净尽。”在甘肃提督刚塔的围剿下,田五蒙难身死。但马四圭、张文庆等又继之率众反抗。高宗气极败坏,于四十九年六月初一日谕中公然用被雍正革职留任的鲁国华的语言,称新教“即属回民中之邪教,如僧中白莲教之类而已。”②为混淆视听,高宗还在新旧教问题上卖弄聪明,自吹己能“得其要领”,于是为地方官设计了更为狡诈的对付新教的“不禁而止”之法。称“近闻旧教念经,须用羊只、布匹,所赞絞多;而新教念经,仅取忏钱五十六文,是以穷民愿归新教者较多,此语颇中竅要。若地方官留心劝导,使旧教舍多取少,新教自无从招集;或竟能使旧教所取念经钱文更少于新教,则小民希图省费,新教亦自必皆归旧教,其新教不禁而自止矣。•总在设法化导,不可区别新旧之名,转资犄角也。”①此种妙策,看来似乎是“止当分别从逆与否,邪正之殊,不必论其教之新、旧”。②把宗教与政治分别开来,实在也是清廷无可奈何的表现。因为它一方面感到利用旧教收到了一定的效果,如此次田五订期起义的情报就是旧教乡约李应得等首先密告的,使清廷得以及早地将起义镇压了下去;但另一方面因这次起义的不少领导者又多为四十六年改归旧教者,准备起义的石峰堡礼拜寺也系旧教礼拜寺,所以尽行拆毁新教礼拜寺、利用旧教也还是不能解决问题的。

田五领导的起义被镇压后,清廷进行了更加严厉的善后。

起义领导者身膺寸磔,阖门族属尽遭伏诛,其祖父、父亲的坟墓皆被挖开,遭到挫骨扬灰。所谓胁从、被诱之人俱被大辟,妻子迁徙发边,并且株及亲族,辗转跟追,肆意残杀。据乾隆四十九年七月二十九日阿桂、福康安奏报高宗的清单,石峰堡镇压了一千四百余名,府店一千六百二十一名,李侍尧拿获杀害四百七十六名。同时,又出示严禁新教名目,严保甲,申乡约,县体规定“某某回户应归基寺念经”,将此造册备查,明令乡约随时稽查户口,按月取绪禀报,倘有懈弛,立即参处。

除了这种名为善后,实为镇压的善后类型外,乾隆四十九年的善后还有另外一种类型。如责成各教坊,此后教习经文只准延请本教坊的回民,不得在外聘请经师。又如要求各属专设回民义学,教以诗书,使其向化。清高宗甚至训饬各省清真寺,聚礼日必须令管寺乡约传集本坊回民宣讲所谓圣瑜广训(即恐吓回民,要其以马明心、苏四十三为戒,安分守己的晓谕),并将这些圣谕刻成石碑,树在寺内,还要供奉书有“皇帝万岁万岁万万岁”的万岁牌,以志所谓“感戴”。在使伊斯兰教和清真寺驯化的同时,清帝还下谕修复残毁的其它宗教的庙宇神像,大盖所谓供奉有关羽的祠堂,理由是它或者被起义军所焚烧,或者曾显神明使起义失败。从而与下令拆毁新教的所有礼拜寺形成鲜明对比,况且其它宗教庙宇多毁在清军镇压、屠巢起义的战火之中,而数量也大大少于被毁的伊斯兰教寺院。

来源:秋天的落叶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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