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9月6日,曾代理多起大S相关案件的邓高静律师发布声明,回应是否继续代理其官司的传闻,却意外掀起新一轮舆论海啸。
时隔半年,大S(徐熙媛)的身后事依然风波未平。
9月6日,曾代理多起大S相关案件的邓高静律师发布声明,回应是否继续代理其官司的传闻,却意外掀起新一轮舆论海啸。
声明中提及受具俊晔与S妈黄春梅委托继续起诉张兰名誉侵权,但网友迅速发现漏洞:没有继承权的S妈,凭什么以“近亲属”身份委托律师?
这场看似专业的法律声明,反而暴露了S家诉讼策略的微妙转向。
邓高静律师的声明看似条理清晰,实则暗藏玄机。
她明确表示,此前代理的三起案件中,两起(刑事自诉案与汪小菲网络侵权纠纷案)已终止代理,仅保留起诉张兰名誉侵权案。
这一收缩策略引发业内猜测:S家是否对部分案件胜诉信心不足?
值得注意的是,终止的两起案件均涉及更复杂的法律举证责任。
刑事自诉需证明对方主观恶意且证据链完整,而网络侵权纠纷往往需大量资金投入且结果难料。
相比之下,名誉侵权案举证门槛较低,且张兰过往直播中言论尺度较大,更容易抓住“实锤”。
有法律从业者分析:“S家选择集中资源打最有把握的仗,看似精明,实则暴露了他们对另两案的心虚。”
网友进一步质疑:若真如律师所称“为维护大S尊严而战”,为何不全线推进?具俊晔作为继承人之一选择继续诉讼尚可理解,但S妈既非法定继承人,也无遗嘱委托权,其委托行为的合法性存疑。
邓律师作为专业人士,对此竟未作说明,被批“收钱办事,忽略法律程序正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配偶、子女、父母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大S离世后,其子女汪希玥、汪希箖本就享有继承权,而具俊晔作为配偶亦在列。
但S妈黄春梅仅是大S母亲,若大S未留下遗嘱特别授权,她确实无法直接参与遗产相关决策,更无权以继承人身份委托律师推进诉讼。
法律界人士指出,原告去世后,诉讼是否继续应由全体继承人共同决定。
若继承人中存在未成年人(如汪希玥、汪希箖),需由其法定代理人(通常是汪小菲)代为行使权利。
邓律师声明中仅提及受具俊晔和S妈委托,却只字未提子女方的意见,这一程序漏洞可能成为对方反击的关键。
此外,具俊晔与S妈的“联合委托”亦耐人寻味。
具俊晔作为继承人有权参与诉讼,但S妈的加入是否仅为增强舆论声势?
有网友讽刺:“S妈连继承权都没有,却急着替女儿打官司,到底是护女心切,还是另有所图?”
这场官司早已超出法律范畴,演变为一场家族形象与公众同情的争夺战。
邓律师在声明中强调诉讼是为“维护大S名誉”,但网友并不买账。
不少人指出,大S离世后,汪小菲始终沉默,子女也未公开表态,反倒是S家频频通过律师发声,被批“消费逝者”。
更值得玩味的是具俊晔的诉讼选择。
汪小菲此前曾爆料大S滥用药物、具俊晔经济依赖等问题,若这些言论不实,本可通过诽谤或侵权诉讼追究。
但具俊晔最终仅选择起诉张兰名誉侵权,被质疑“避重就轻”——只挑软柿子捏,却放过更严重的指控。
相比之下,汪小菲一方始终保持低调。
据悉,他近期专注照顾子女,未参与任何公开回应。
这种沉默反而赢得部分舆论支持:“真正的尊重是让逝者安息,而非打着她的名义持续纠缠。”
大S身后的官司纷争,折射出公众人物离世后常见的法律与伦理困境。
当名人离去,其未竟事务往往成为家族、商业伙伴甚至公众的争夺焦点。
但从戴安娜王妃到迈克尔·杰克逊,历史证明:越是公开的拉扯,越可能消耗逝者的公众形象。
具俊晔与S家的选择,或许符合法律程序中的部分权利,但未必符合公众期待。
网友普遍认为,若真为大S考虑,应优先保护其子女隐私、淡化舆论纷争,而非继续与前夫家族对抗。
律师声明中所谓的“维护尊严”,在舆论场中已异化为一场家族利益的博弈。
大S已逝,但她留下的法律与情感纠葛仍在继续。
邓律师的声明试图厘清事实,反而暴露了S家策略的矛盾与程序瑕疵;具俊晔与S妈的委托行为虽情感上可理解,法律上却站不住脚。
这场官司无论结果如何,都已注定没有赢家——逝者的名誉绝非靠诉讼维系,而生者的执着可能恰恰让她无法安息。
或许如网友所言:“放下的那一刻,才是真正的尊重。”
来源:淘乐小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