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口房内存放烟火,陕西府谷县谊丰煤矿被罚22.2万!

B站影视 电影资讯 2025-09-07 11:00 3

摘要:2025年8月12日现场检查时,测试地面压风机房应急照明,照明灯上级电源断电,应急照明灯未点亮;

检查发现府谷县谊丰煤矿有限公司存在违法事实

1.33105回风绕道风门未设置声光报警装置;

2.33105运输顺槽掘进工作面甲烷超限断电时,应急广播未联动;

3.5-2煤三盘区回风巷测风站未设置风速传感器;

4.2025年8月12日现场检查时,测试地面压风机房应急照明,照明灯上级电源断电,应急照明灯未点亮;

5.33103主运顺槽、辅运顺槽、回风顺槽和3-3回风大巷、33105运输顺槽共40处自动隔爆装置为单向安设,未按说明书要求成对、双向安设;

6.煤矿3-3煤消防材料库未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配备应急物资,预案要求井下消防材料库配备石灰20袋,现场配备10袋;

7.矿井采用注氮防灭火,查阅束管监测记录,注氮后采空区惰化指标不符合相关规定:氧气浓度均16%以上,专项设计中要求注氮后采空区氧气深度低于8%;

8.3-2煤辅运大巷、5-2煤三盘区辅运巷布置在容易自燃煤层中,3-2煤辅运大巷末端巷道有7处喷浆层脱落、煤体裸露,5-2煤三盘区辅运巷有5处喷浆层脱落;

9.煤矿未按说明书规定的“每年至少检查一次重量”要求,对3-2煤消防材料库中存放的10具5kg二氧化碳灭火器进行称重检查,最近一次检查日期为2024年7月1日;33105辅运顺槽临时水仓内用于吊挂水泵的手拉胡芦挂钩处安全卡扣损坏丢失;5-2煤主运与回风末端风门间安设的联锁装置重锤复位不畅;

10.2025年8月11日现场检查时,井口房内存放烟火;

11.查看工业视频,2025年8月12日零点班,33105主运顺槽掘进工作面掘进机截割部运行期间,机身与煤壁之间站人;

12.《主通风机房干部巡回检查制度》中规定机运队长每月上岗对主通风机运行情况检查两次,查看干部上岗检查记录,2025年5月机运队长对主通风机运行情况检查一次;

13.煤矿未建立防灭火副经理、地面业务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4.煤矿井下配电系统图中未标注3-3煤层供电设备线路电缆的电压、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设地点;

15.井下在用的5#指挥车右侧车门从车内无法打开;

16.33105主运顺槽掘进工作面采用联排支架安装网片,作业规程中为使用综掘机机载临时支护安装网片,支护情况发生变化,未及时修改作业规程;

17.煤矿井下3-3煤掘进工作面配电硐室门外存放一瓶自动喷漆

以上隐患,分别违反:

违法行为类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和《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19)7.10;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和《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19)4.10;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和《煤矿安全规程》第五百零三条第一款;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和《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六十九条第二款;

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和《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AQ1020-2006)6.6;

6.《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7.《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和《煤炭矿井设计防火规范》(GB51078-2015)4.3.1第二项;

8.《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和《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二十五条;

9.《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

10.《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五十一条第一款;

11.《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三项;

12.《煤矿安全规程》第八条第三款;

13.《煤矿安全规程》第四条第二款;

14.《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四十七条第四、五项;

1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和《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九十二条第一项;

16.《煤矿安全规程》第九十六条;

17.《煤矿安全规程》第四条第四款

依据相关法律,决定给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处一万六千元的罚款(¥16,000.00);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

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

6.《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

7.《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

8.《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处二万元的罚款(¥20,000.00);

9.《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处三万元的罚款(¥30,000.00);

10.《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给予警告,处二万元的罚款(¥20,000.00);

11.《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

12.《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

13——1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和《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不予行政处罚

合并作出:给予警告,罚款人民币贰拾贰万贰仟元整(¥222,000.00)

府谷县谊丰煤矿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2月31日,注册地位于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大昌汗乡刘家梁村,法定代表人为白*明。面积7.80484km²,生产能力120万吨/年。

来源:谈地论天一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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