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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市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积极为广大考生营造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为做好我市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积极为广大考生营造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202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将于6月7日至6月9日举行,为了给广大考生提供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防止和减少噪声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高考有
为防治噪声污染,切实做好2025年全市高中考工作,积极为广大考生营造安静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和《池州市城市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高中考期间(2025年5月30日上午6:00至6月17日下午17:
202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将于6月7日至6月9日举行,为了给广大考生提供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防止和减少噪声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高考有
为全力保障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考)顺利进行,为考生营造安静、安全、有序的考试和休息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高考期间(6月7日-9日)我区车轴山中学、丰润二中考点周边环境噪声管控及交通管制事项细化公告如下:
为了确保2025年全市普通高考、中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给考生一个安静的应试环境,根据麻城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文件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现就2025年普通高考、中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期间噪声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为保证考生在高、中考期间有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防止和减少环境噪声扰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城区建筑工地、营业性娱乐场所和机械、修理、装潢等作业时有噪声扰民现象的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为确保合作市考生在高、中考期间有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防止和减少噪声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规定,经合作市招生委员会决定,从2025年6月7日0时至6月10日12时,合作一中考点区域为高考禁噪期。2025年6月16日0时至
为加强高考、中考期间(2025年5月31日至6月14日)噪声监督管理,有效防止和减少噪声扰民,确保高考、中考学生有一个安静舒适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办法》《
2025年度高考、中考在即,为保障广大考生有一个良好的学习考试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之规定,现就加强“两考”期间环境噪声管控通告如下:
为加强高考、中考期间(2025年5月31日至6月14日)噪声监督管理,有效防止和减少噪声扰民,确保高考、中考学生有一个安静舒适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开展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控制和监督检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确保考生在中、高考期间有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和生活环境,防止噪声污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就中、高考期间强化环
6月1日至6月15日为中高考准备和考试期,为严格控制噪声污染,给广大考生创造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要求,现就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通告如下:
2025年普通高考于6月7日至9日在本县长汀一中、长汀二中、长汀四中三个考点举行;2025年中考于6月19日至21日在本县长汀二中、长汀三中、长汀四中、新城学校、河田中学、新桥中学、濯田中学、南山中学、涂坊中学九个考点举行。为防止和减少噪声污染,确保长汀县考生
为切实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和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在考试期间给考生创造一个安静的学习和休息、考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县招生委员会决定:在两考前及两考期间(2025年6月5日至9日,6月14日至18日
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我市将于6月7日至6月9日举行高考,6月15日至6月17日举行中考。为保证广大考生在中高考期间有一个舒适、宁静的学习和休息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在中高考期间开展“
局各派出机构,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局、镇江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相关单位:
为防止和减少噪声污染,确保考生在高中考期间有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加强我市今年高、中考期间环境噪声监督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为防止和减少噪声污染,确保考生在中、高考期间有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现将我县2025年中高考期间禁噪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为防治噪声污染,切实做好2025年全市高中考工作,积极为广大考生营造安静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高中考期间(2025年5月27日上午6:00至6月15日下午17:00)“禁噪”工作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