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法百科丨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在涉外活动中存在有政治问题的言行
第七十三条规定:“在涉外活动中,其言行在政治上造成恶劣影响,损害党和国家尊严、利益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七十三条规定:“在涉外活动中,其言行在政治上造成恶劣影响,损害党和国家尊严、利益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七十三条规定:“在涉外活动中,其言行在政治上造成恶劣影响,损害党和国家尊严、利益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七十三条规定:“在涉外活动中,其言行在政治上造成恶劣影响,损害党和国家尊严、利益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政治品行恶劣,匿名诬告,有意陷害或者制造其他谣言,造成损害或者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核心要求,但在实践中,如何准确认定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避免扩大或缩小适用范围,需要深刻理解纪律内涵与具体表现。结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相关典型案例,本文从行为特征、典型表现、界限辨析三方面梳理关键要点。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制造、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政治品行恶劣,匿名诬告,有意陷害或者制造其他谣言,造成损害或者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在干部干好工作所需的各种能力中,政治能力是第一位的。党的百余年奋斗历史反复证明:政治上清醒,才能行动上自觉;政治上坚定,才能经得起考验。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着眼于把我们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对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作出一系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