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刚

守护不被“看见”的权利!偷拍现场“落网”,南岗法院判赔捍卫隐私

4月1日起,《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正式施行,明确对偷窥、偷拍、窃听他人隐私者,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为公民隐私筑牢法律保护网。南岗区法院秉持司法为民理念,在此类案件中精准适用法律,维护公民合法权益。近日,该院就审理了一起由偷拍引发的精神损害案件。

偷拍 法院 南岗 刘凡 姜刚 2025-04-06 11:33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