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号

关于某人起诉本号名誉侵权的答辩状

一、原告起诉状中“诉讼请求”部分主张“为原告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侵犯原告名誉权”,在“事实与理由”部分主张“严重侵犯原告的名誉权”,进而主张3万元的精神损失费。不知为何,法院在传票中确定的案由为“肖像权纠纷”?

起诉 本号 侵权 答辩状 答辩人 2025-05-15 00:0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