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混同用工员工维权,法院提醒用人单位……
明明只投了一份简历,被聘用后却为多家公司打工。遭遇劳动争议,又该向谁主张权利?长沙县法院20日通报了一起典型案例,提醒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明明只投了一份简历,被聘用后却为多家公司打工。遭遇劳动争议,又该向谁主张权利?长沙县法院20日通报了一起典型案例,提醒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在当今的职场环境里,员工的离职现象日益普遍,无论是自愿离职还是被动离职,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个人职业发展的需要和企业管理的挑战。
程某于2016年10月入职长春某木业公司,2020年4月调岗至库房部。2023年11月20日,公司公示待岗、放假通知,放假期间向员工发放生活费,标准为每月1880元。
司法实践中,以微信记录、钉钉打卡等为内容的电子证据能被采信,从而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和加班事实,而电子证据要真正发挥证明作用,还必须具备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
司法实践中,以微信记录、钉钉打卡等为内容的电子证据能被采信,从而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和加班事实,而电子证据要真正发挥证明作用,还必须具备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
在当今多元化的劳动用工中,劳务派遣用工模式愈发普遍。然而,随之而来的劳动权益问题也日益凸显,其中劳务派遣工的经济补偿金支付主体问题,常常让劳动者感到困惑,甚至引发劳动纠纷。今天,我们就从法律角度,为大家揭开这一问题的“神秘面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