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关于〈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4号),为中国居民开展跨境经营提供保障和便利,自2025年4月1日起生效执行。《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是纳税人在境外使用的证明其中国税收居民身份的重要文件。《公告》优化的事项包括:拓展
征
期
日
历
1日-15日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
备注:4月15日批扣。
1日-18日
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按季计征印花税、资源税、水资源税、环境保护税、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工会经费代收
申报后三日内按季度申报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备注:4月4日至6日放假3日,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18日。
3日-10日
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代收
5日-20日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备注:4月15日批扣。
5日-23日
职业年金
8日-25日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
备注:4月8日银行批扣,10-25日查询缴费。
4月1日到6月30日
已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缴费单位缴纳无线电频率占用费
1月1日到5月31日
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缴纳免税商品特许经营费
1月1日到12月31日
申报缴纳2025年度车船税
3月1日到6月30日
居民个人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2024年度汇算清缴
居民个人取得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
4月新规
《关于〈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4号),为中国居民开展跨境经营提供保障和便利,自2025年4月1日起生效执行。《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是纳税人在境外使用的证明其中国税收居民身份的重要文件。《公告》优化的事项包括:拓展《税收居民证明》适用场景。申请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享受协定待遇或者非享受协定待遇的申请目的, 后者覆盖了近年来纳税人在境外遇到的多个场景。实现全流程网上办。调整《税收居民证明》内容。压缩办理时限。如果主管税务机关能够自行判定税收居民身份 ,办理时限由现行的10个工作日缩短至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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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自4月1日起施行。《条例》旨在规范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管理,维护公共安全,保护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权益,共34条。其中明确, 禁止在民宿、宿舍、更衣室等能够拍摄、窥视、窃听他人隐私的区域、部位安装图像采集设备设施。对保存期限届满后已实现处理目的的视频图像信息应当予以删除。 要求公开传播视频图像信息时严格保护个人、组织相关信息。对违法安装图像采集设备设施,或者非法对外提供、公开传播视频图像信息的,没收设备设施、删除视频图像信息、给予罚款处罚; 偷窥、偷拍、窃听他人隐私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非法获取国家秘密、军事秘密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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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国铁集团在现行“铁路畅行”常旅客会员服务基础上,对 年满60周岁持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 老年常旅客会员实施更大幅度的积分优惠,积分可兑换火车票,将更好地满足老年旅客对美好旅行生活的向往,为促进银发经济发展、扩大服务消费注入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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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于4月20日正式施行。《实施办法》共48条,在《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框架下,细化完善了公平竞争审查总体要求、部门职责、审查标准、审查机制、审查程序以及监督保障措施等。其中提出, 将《条例》规定的限制或者变相限制市场准入和退出、限制商品要素自由流动、影响生产经营成本、影响生产经营行为等四个方面的审查标准细化为66项具体情形,便于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和政策措施起草单位准确理解、规范适用;明确例外规定中“没有对公平竞争影响更小的替代方案”“合理实施期限”等概念的含义,防止例外规定被滥用,损害市场竞争。
交通运输部组织编制的《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 13392—2023)强制性国家标准于2025年4月1日实施。标准规定了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的分类、外观与尺寸,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和运输,以及车辆标志装用要求和使用中的维护要求。主要修订内容涉及在标志分类中, 车辆标志取消了三角形标志灯,分为矩形标志牌、菱形标志牌和特殊标志牌三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萨摩亚独立国政府关于互免签证的协定》于2025年4月2日起生效。根据协定,持有效的中国外交、公务、公务普通及普通护照和持有效的萨摩亚独立国外交、官员及普通护照公民,在缔约另一方入境、出境或者过境, 单次停留不超过30日,每180日累计停留不超过90日,免办签证。如需在缔约另一方境内停留超过上述停留期限,或在缔约另一方境内从事工作、学习、定居、新闻报道等须经缔约另一方主管部门事先批准的活动,应当在入境缔约另一方前申请相应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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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印发公布《通用机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4年第11号),进一步健全了通用机场管理制度体系,规范了 通用机场建设、使用许可及备案、运营等各个阶段行业管理要求。《规定》以确保通用机场运行安全为根本前提,以节约投资和降低运行成本为总体思路,并遵循以下原则:一是放管结合、以放为主,能放开的坚决放开, 能取消的尽量取消,最大限度为通用机场发展松绑减负;二是分类分级管理,在《通用机场分类管理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优化分类分级方式。三是将建设管理和使用许可及运营管理分离。本规定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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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京津冀消息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