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第二条第十二项明确 ,利用通讯信息网络宣扬邪教,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邪教组织
披着“救世”“修行”的外衣
实则危害社会、侵蚀心灵
它们利用
谎言、恐吓、精神控制等手段
破坏家庭、骗取钱财
甚至威胁生命安全
今天
让我们共同认清邪教真面目
筑牢思想防线
01破坏家庭
煽动成员与家人对立,导致亲情破裂。
02骗取钱财
以“奉献”“消灾”为名榨取信徒血汗钱。
03危害健康
鼓吹“祷告治病”“不就医”,延误治疗致人死亡。
04扰乱社会
传播谣言、煽动对抗,危害国家安全。
真实案例
2021年,某邪教组织成员因拒医拒药导致病情恶化身亡;
2023年,某地警方破获一起邪教敛财案,涉案金额超千万元
……
⚠️神化“教主”
自称“神灵转世”,要求绝对服从。
⚠️宣扬末日论
制造恐慌,声称“只有加入才能得救”。
⚠️秘密活动
要求隐瞒聚会内容,排斥正常社交。
⚠️反科学反社会
否定法律、医学,鼓吹与社会对立。
小测试:
如果遇到以下情况,请警惕!
⚠️有人声称“信教能包治百病”?
⚠️组织要求你“切断与家人的联系”?
⚠️宣传“世界末日即将到来”?
(答案:以上均为邪教常见话术!)
防范邪教,我们可以这样做
01崇尚科学
用知识武装头脑,拒绝迷信洗脑。
02保持警惕
不轻信陌生人传教,不随意扫码加群。
03守护家庭
多关心亲友,发现异常及时沟通。
04依法举报
发现邪教活动,请拨打110举报电话!
法律链接:邪教必受严惩!
利用通讯信息网络
宣扬邪教的四种情形已入刑
2017年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出台《关于办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简称《解释》)。
第二条第十二项明确 ,利用通讯信息网络宣扬邪教,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十二)利用通讯信息网络宣扬邪教,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制作、传播宣扬邪教的电子图片、文章二百张(篇)以上,电子书籍、刊物、音视频五十册(个)以上,或者电子文档五百万字符以上、电子音视频二百五十分钟以上的;
2.编发信息、拨打电话一千条(次)以上的;
3.利用在线人数累计达到一千以上的聊天室,或者利用群组成员、关注人员等账号数累计一千以上的通讯群组、微信、微博等社交网络宣扬邪教的;
4.邪教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数达到五千次以上的。
案例
两男子利用通讯信息网络宣扬邪教“全能神”获刑
【经审理查明】
两人曾将宣扬邪教“全能神”的音频、视频和文字资料发到QQ群、微信群、美拍、秒拍、多路电台等网络软件。
【处理结果】
根据两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其社会的危害程度,分别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涉案物品予以没收。
江西一男子在微信朋友圈传播邪教“法L功”获刑
【经审理查明】
该男子曾在微信好朋为2582的朋友圈经常发送宣扬“法L功”相关文章,且家中有大量“法L功”书籍及两张光盘。
【处理结果】
根据两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其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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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茂名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