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通太后、卖官鬻爵,历史上的“花和尚”有多嚣张?

B站影视 电影资讯 2025-09-06 08:00 2

摘要:今日我们探讨的话题是历史上的“花和尚”。在展开论述前,必须明确历史上佛教对中国文化的影响难以估量。中国思想领域的重大变革,其一为诸子百家时期,其二为佛教传入阶段,后者对中国思想形成全面影响,且这种影响延续至今,渗透至日常生活与思维方式等诸多层面。

*本文仅在今日头条发布,谢绝转载

今日我们探讨的话题是历史上的“花和尚”。在展开论述前,必须明确历史上佛教对中国文化的影响难以估量。中国思想领域的重大变革,其一为诸子百家时期,其二为佛教传入阶段,后者对中国思想形成全面影响,且这种影响延续至今,渗透至日常生活与思维方式等诸多层面。

在此过程中,涌现出众多令人敬仰的高僧,例如玄奘、义净、一行、鉴真、空海、怀素、八大山人等。这些高僧不仅对中国本土文化建设贡献卓著,还对周边国家及地区的文化发展产生深远影响,他们均为佛教界的正面典型。然而,佛门之中亦不乏败类。

若从一般社会群体视角来看,成员有善有恶实属正常。但佛教倡导六根清净、出世修行且劝人向善,若佛门弟子自身行为不端,必然格外引人关注。

这并非意味着佛教界出现败类的概率高于其他行业,而是因其宗教属性,社会对其有更高期待,类似教育行业——教育行业中虽有部分人难以经受考验,但不能据此判定教育行业比其他行业更堕落,只因教师肩负“为人师表”的职责,社会对其道德标准要求更高,佛教界的情况与此相通。

佛教于汉代传入中国,关于具体为西汉还是东汉,史学界尚存争议,此处暂不展开讨论。但佛教在中国的大规模发展,无疑始于魏晋南北朝时期。伴随佛教的兴盛,佛门败类亦随之出现。以东晋为例,东晋时期佛教发展迅猛,孝武帝与司马道子关系密切。据《晋书》卷64记载,孝武帝后宫“姏姆尼僧,尤为亲昵”,即孝武帝更信赖身边近侍,如保姆、尼姑、僧人等,而非外朝大臣,其用人标准带有明显的任人唯亲倾向。

对此,大臣许荣提出批评,指出后宫“秽慢阿尼,酒色是耽”,这番言论既是对孝武帝的劝谏,也隐含对僧尼秽乱后宫的指责。北魏中后期,佛教发展同样迅猛。尽管北魏历史上曾出现“毁佛”运动,但此后佛教迅速反弹,甚至走向“佞佛”的极端,尤其在孝文帝至宣武帝时期,佛教发展达到高峰,期间涌现出诸多享有特权的僧人,慧深便是其中颇具代表性的人物,其行为负面影响远大于正面贡献。

慧深曾向宣武帝提议:“僧尼之法不得为俗人所使,若有犯者,还配本属。”这一建议实质是要求僧尼享有治外法权,即僧尼犯法后,仅需依据佛门戒律惩处,无需遵从国家法律。宣武帝竟应允此提议,这一决策造成严重后果——当时佛门戒律远宽松于国家法律,即便僧尼犯下重罪,最重处罚也仅是逐出教门或上枷,不存在死刑。

在这种制度下,本就有不少人因逃避赋税、徭役而遁入空门,治外法权的设立更促使更多人出家。同时,享有治外法权的僧尼愈发嚣张跋扈,正如近代史上享有治外法权的洋人在中国横行无忌一般。因此,北魏后期的佛门绝非清净之地,部分僧尼结交权贵、参与卖官鬻爵等不法活动,甚至插手朝政、聚众作乱。

此外,魏晋南北朝时期战乱频繁,南北方诸多佛寺均设有僧兵(少林寺僧兵的起源便源于此),这些僧兵成为部分宗教人士作乱的武装基础。北魏时期,僧人率领的叛乱频发,且部分叛乱规模庞大,这表明部分僧徒已完全背离佛门戒律,沦为追名逐利的世俗之人,甚至借助治外法权为非作歹,其中不乏生活作风不检点的“花和尚”。

需强调的是,生活作风问题并非佛教界独有,但因佛教“六根清净”的教义,此类问题在佛门中更具反差感,故而更受关注。同时需纠正部分讲史者的错误观点:部分人因未能准确解读古籍,对北魏瑶光寺的记载存在歪曲。《洛阳伽蓝记》中提及瑶光寺有众多妃嫔、公主出家,且寺内有妇人“性爱道场”,此处“性爱”并非现代含义,而是指“本性喜爱”,即妃嫔、公主因真心喜爱佛法而在此出家,部分讲史者将其曲解为“瑶光寺是淫窟”,实属对古籍的误读。

不过,历史上确有妃嫔与僧道私通的案例。后宫妃嫔若有外心,僧道往往成为其勾搭对象,因僧道拥有自由出入宫廷的便利,可借讲论佛法、道法之名与妃嫔接触。北齐武成皇后胡氏(高湛的正宫皇后)便是典型例子,胡氏本性不耐寂寞,最初与和士开有私情,和士开被高俨诛杀后,又与僧人昙献私通。

胡氏曾将昙献接入后宫后殿,并以“听讲佛法”为名,挑选100名容貌俊美的僧人(含昙献)在后宫长期居住,与自己朝夕相处。宫中僧徒甚至戏称昙献为“太上皇”,足见二人关系之亲密。后来,胡氏之子高纬听闻太后作风不端,起初并不相信,直至某次探望太后时,见太后身旁有两位容貌俊美的“小尼姑”,便欲将其召幸,却发现这两位“小尼姑”实为男子,胡氏与昙献的私情就此败露。事后,昙献等人被高纬处死,胡氏因是高纬生母得以保全,直至北齐灭亡后随迁至北周。

南朝梁元帝萧绎的妃子徐氏亦有类似行为。徐氏嗜酒且好色,常饮酒至酩酊大醉,甚至曾在梁元帝到访时呕吐于其身上。徐氏先与荆州僧人智远道人私通(南北朝隋唐时期僧人也可以叫做道人),后又与大臣暨季江有染。暨季江曾感慨“徐娘虽老犹尚多情”,成语“徐娘半老”便由此而来,徐氏也因此成为与“花和尚”有染的典型人物。

魏晋南北朝时期,僧人参与政治的现象较为普遍,部分僧人凭借政治影响力获得特权,如释慧琳被称为“黑衣宰相”,道士陶弘景被称为“山中宰相”。尽管这些人品行尚可,但僧道群体一旦掌握权力,其教团中便难免有人利用权力为非作歹——顶级僧道或许能坚守戒律,但其下属则未必能做到,这是人性的弱点所致,核心问题在于不应有人享有特权。

提及历史上著名的“花和尚”,武则天时期的薛怀义当属典型。薛怀义原名冯小宝,本是街头卖艺、贩药之人,因孔武有力、相貌堂堂,被千金公主看中后献给武则天,成为武则天首位有明确记载的男宠。武则天为方便薛怀义出入后宫,令其出家为僧,以“讲论佛法”为名陪伴左右。

薛怀义不仅是武则天的男宠,还在政治层面发挥重要作用。武则天筹备称帝期间,需借助佛法制造“君权神授”的舆论,薛怀义主持编撰《大云经神皇授记义疏》、伪造《宝雨经》,并在全国范围内建造大型弥勒像,推动《大云经神皇授记义疏》与《宝雨经》的传播,同时主持修建洛阳明堂、天堂等大型建筑。后来,薛怀义因不满武则天宠幸御医沈南璆,怒而纵火焚烧明堂,火势蔓延至天堂,两座巨型建筑均被烧毁。

武则天时期,部分尼姑同样存在违法乱纪行为。麟趾寺有一位老尼,常谎称自己每日仅食“一粒米、一粒麻”,以此伪装成得道高尼。实则她白天故作清修姿态,夜晚却聚众宴饮作乐、生活奢靡。明堂、天堂被烧毁后,老尼入宫安慰武则天,却遭武则天怒斥——武则天正为火灾之事怒火中烧,见老尼前来,便质问其为何未能预知火灾。随后,有人向武则天揭发老尼的真实行径:不仅“一麻一米”是谎言,还常聚众淫乱。武则天震怒之下,下令将老尼及其同伙全部没为官奴婢。

隋唐时期,僧尼违法乱纪(尤其生活作风问题)的案例不胜枚举,宋代亦是如此。周密所著《癸辛杂识》记载,临平有一座规模较大的尼庵——明因尼寺,男性僧官途经此处时,常要求庵中年轻貌美的小尼姑陪寝。小尼姑们虽不堪其扰,但因僧官手握权势而敢怒不敢言。最终,尼庵被迫专门设一间“尼站”,将违反纪律需受处罚的尼姑送入其中,以供僧官享乐。这一案例既暴露了部分僧官的腐败,也反映出当时尼姑群体的无奈。

明清时期,僧人的法律地位与经济地位均大幅下滑——治外法权被废除,僧团原有的大规模经济特权(如免税、占有大量土地等)也基本消失,其社会形象随之下降。冯梦龙所著《古今笑史》中,收录了大量调侃僧人的段子,这种现象的出现,一方面是因僧道群体社会地位下降,另一方面也与历史上积累的僧道违法乱纪案例有关,导致社会对僧道形成负面刻板印象。

尽管明清时期仍有许多僧道恪守戒律、堪称楷模,但“一颗老鼠屎坏一锅汤”,部分败类的行为对整个僧道群体的形象造成严重损害。明清时期关于僧人的负面记载数量极多,若逐一列举,篇幅将过于冗长。以色情小说《灯草和尚》为例,作者选择和尚作为主角,便是当时社会对僧道负面刻板印象的直接体现。

除生活作风问题外,历史上僧道违法乱纪的行为还常与经济特权相关。魏晋隋唐时期,僧人享有诸多经济特权:广占“福田”(即土地)、荫占人口,享有免税或减税待遇,同时因掌握大量资本而频繁从事放贷活动。

从出土文物来看,库车库木吐拉出土的大谷文书8047号《唐大历十六年(781)三月杨三娘举钱契》,8056号《唐大历十六年(781)六月米十四举钱契》显示,当时民众常向佛寺的“药方邑”(佛寺内设的金融机构)借贷,此类借贷的年化利率高达40%。部分佛寺的放贷收入甚至占其全年总收入的1/3。

需明确的是,僧人并非不可拥有财产,但宗教修行不应以谋利为核心。历史上那些生活败坏的“花和尚”,几乎无一例外在财产方面表现贪婪——“财”与“色”向来密不可分,如同并蒂莲般难以分割。由此可见,宗教界人士若无法抵御“色”的诱惑,同样难以抵御“财”的侵蚀。

综上,我们并非认为佛教界的败类数量多于其他行业,而是佛教教义倡导“六根清净、遁入空门”,佛门弟子理当以更高标准约束自身行为。如今,网络上仍能看到部分佛寺坚守戒律、高僧辈出的正面案例,这些案例令人钦佩;但同时也存在少数佛门败类,此类现象不仅需引起社会关注,更应成为宗教界人士的警示。

来源:于赓哲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