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违规涉及疾病治疗功效 海南一公司被罚

B站影视 港台电影 2025-03-30 18:23 1

摘要:3月30日,记者从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获悉,因发布的发布非医疗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的内容,且利用合同格式条款排除消费者权利,旅居客(海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被依法予以立案处罚。

南海网3月30日消息(记者 蒙健)3月30日,记者从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获悉,因发布的发布非医疗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的内容,且利用合同格式条款排除消费者权利,旅居客(海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被依法予以立案处罚。

据介绍,2024年12月26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收到线索显示,旅居客(海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广告内容含有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用语违法广告,遂进行核查处置。在核查过程中,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转来该公司在自有公众号推广的商业活动含有不公平格式条款的违法线索。

经执法人员调查,旅居客(海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和海南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合作,在自有微信公众号“旅居客生活”发布内容为:“【康养】高端康养基地医养结合12000元/30晚/双人三餐内含有‘防梗餐厅又名上医餐厅’。让会员在就餐的过程中,进而起到预防心梗脑梗六高慢病的作用。”“喜马拉雅盐蒸房:喜马拉雅盐蒸房富含三十多种微量元素,不仅能治疗呼吸系统的疾病,而且还具备促进新陈代谢、深层清洁肌肤的美容疗效……”的商业广告,该广告含有非医疗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内容,广告费用800元。

另外,执法人员还调查发现,该公司在自有微信公众号“旅居客生活”发布推广“旅居会会员充值卡”的商业活动,规则内容:“会员福利全面升级,旅居客会员卡重磅发布!……5.有效限期3年(最后一次充值起计),购买后不可退、不可挂失,可进行1次转赠。如因入住属地不可抗因不能及时行权,可申请延期,最长可延半年”。在该规则中“购买后不可退、不可挂失”免除经营者对其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依法应当承担的更换、退货退还货款等责任。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认定,旅居客(海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发布非医疗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的行为,以及发布推广商业活动中利用格式条款排除消费者权利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此,决定对该公司予以警告,没收广告费用800元,罚款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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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林靖钧

来源:南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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