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针对B站五四品牌片《大魔术师》遭恶意名誉侵权案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原判,认定 B 站《大魔术师》不存在抄袭,被告人方文构成名誉侵权,需立刻停止侵权、连续十日置顶登载道歉声明,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 18 万余元。
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针对B站五四品牌片《大魔术师》遭恶意名誉侵权案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原判,认定 B 站《大魔术师》不存在抄袭,被告人方文构成名誉侵权,需立刻停止侵权、连续十日置顶登载道歉声明,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 18 万余元。
2024年5月4日,在B站发布五四品牌片《大魔术师》不久,自称是“青年导演”的方文,发布多个视频指控B站的内容洗稿。随后,《大魔术师》团队公布创作细节及大纲对比,表示不存在剽窃抄袭方文创意,要求方文立刻撤回指控并道歉。方文无视并继续传播扩散诬告视频,严重侵害了公司及作品名誉权。最终,B站向法院提起名誉侵权诉讼。
判决书中,法院认定,B站的成片与方文的故事大纲差异明显,一般公众不会对二者产生混淆。方文本应通过正当途径予以解决,但其在多个平台发布的过激言论内容显已超过陈述客观事实的范围。方文的诋毁言论发布在微博、小红书、抖音、微信视频号等知名公共网站,信息传播范围广泛,且其言论带有明显的公开扩散的用意。
根据判决结果:方文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停止发布并删除其在公共网络信息平台上发布的针对B站的涉案言论及视频,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其注册使用的公共网络信息平台上连续十日置顶登载道歉声明,向B站公开道歉;此外,方文应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180922元。
在文化产品创作中,创意归属的界定一直处于相对模糊的区域。广东金唐律师事务所律师、专利代理师曹鋆表示,“洗稿”原义是利用规避手段,对稿件多次编辑、多处发布,隐藏真实来源,从而规避著作权侵权审查。
如何界定创意的原创性和抄袭的界限?曹鋆表示,判断 “创意”是原创还是抄袭,首先,要判定争议双方的“创意”是否都有明确的表达形式。
在他看来,此次事件是当前自媒体时代遭遇的知识产权困境的一个缩影。他建议,互联网企业应重视招投标的知识产权侵权风险管理,委托专业机构开展招投标,开标过程透明化,从源头上治理“洗稿”的问题。
截至目前,记者未在方文社交平台上看到其发布道歉声明。
文|记者 杭莹
来源:羊城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