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铲除网络谣言这颗“毒瘤”,科右前旗公安局坚持依法严厉打击编造传播网络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全力净化网络环境,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3月28日,公安机关依法查处一起散布网络谣言典型案件。
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铲除网络谣言这颗“毒瘤”,科右前旗公安局坚持依法严厉打击编造传播网络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全力净化网络环境,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3月28日,公安机关依法查处一起散布网络谣言典型案件。
近日,网民崔某在某互联网平台发布信息称“地震来得太突然了,把羊圈外墙都震裂了”,引发关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经核查,该信息系崔某为吸引眼球、博取关注而发布的不实消息。到案后,崔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科右前旗公安局依法给予其行政拘留处罚。
警方提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事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以及两高《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的规定: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的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定罪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五条第二款以及两高《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利用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制造、传播谣言,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或者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以煽动分裂国家罪或者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定罪处罚。
网警提示
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打击相关违法犯罪行为。请广大网民朋友们坚持网上文明交流、理性发言,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积极传播正能量,共同营造和谐清朗的网络环境。
来源:兴安日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