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是中华文明的智慧结晶,其中蕴含的天下为公、民为邦本、为政以德、革故鼎新、任人唯贤、天人合一、自强不息、厚德载物、讲信修睦、亲仁善邻等,是中国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中积累的宇宙观、天下观、社会观、道德观的重要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是中华文明的智慧结晶,其中蕴含的天下为公、民为邦本、为政以德、革故鼎新、任人唯贤、天人合一、自强不息、厚德载物、讲信修睦、亲仁善邻等,是中国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中积累的宇宙观、天下观、社会观、道德观的重要体现,同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具有高度契合性。”这段话既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行了总体评价,阐明其与中华文明的关系,又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华进行了高度概括和总结,指出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方向。当前,学者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契合的维度、内在机理和融合路径等方面展开了研究,取得了一定成果,但对两者融通互构的契合机理、逻辑辩证、逻辑理路和运行机制尚缺乏全面深入的探讨。笔者力图从学理层面探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之间的内在逻辑、契合机理、运行机制,为理解“第二个结合”提供借鉴参考。
要深刻把握“第二个结合”的精髓要义,就需要厘清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契合的逻辑机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融通互构的逻辑机理,是一个涉及政治、经济、生态、文化、社会等多个领域的复杂过程。
(一)政治共同体视角下的政治和合机理
“政治共同体”的概念由马克斯・韦伯提出,他认为政治共同体是社会成员凝聚为一个统一的社会共同体的前提。在政治共同体视角下,政治和合机理体现在文化发展与国家发展、文化认同与国家认同的相互作用与相互支持中。从文化发展与国家发展来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强调文化在国家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视文化为国家的根基与灵魂。中华文明具有突出的和平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秉持仁爱和睦、和谐共生、和平发展等理念,倡导“大一统”的国家观念。周朝时期便提出“天命观”,构建起对天下一统的认同。《周礼》中“建邦治国”的“六典”记载,其中“三曰礼典”,就是要“以和邦国,以统百官,以谐万民”。《尚书・尧典》曰:“百姓昭明,协和万邦。”《左传·隐公六年》中“亲仁善邻,国之宝也”,指明“亲近仁义、邻国友好”,阐明“亲仁善邻、协和万邦”是中华文明一贯的处世之道,是我国古代政治观的根本主张。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在政治领域中不同利益群体通过协商、妥协与合作,实现平等、民主与协作,达成共识与平衡,从而推动社会和谐稳定发展。马克思指出,共产主义“是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这表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政治和合理念与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中的社会和谐、公平正义等理念高度契合。从文化认同与国家认同来看,文化认同是人们对本国文化价值的认同,是国家认同的基础。文化认同和国家认同相互促进,共同构成国家稳定的精神支柱。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核心价值在于强化文化认同与国家认同,无论是“天下为公”“家国同构”的民本社会观,还是“明德崇礼”“以和为贵”的社会交往准则,都体现出中庸之道的和合文化。《礼记·礼运》指出“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周易·系辞下》记载“天下何思何虑?天下同归而殊途,一致而百虑”。这些都表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早已具有突破时间与地域限制、勇于融入世界的宏大视野与博大胸怀。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尊重不同文化、不同社会制度、不同发展道路的存在,认为政治和合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协和万邦”思想与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相呼应,都主张通过政治和合推动全球共同发展,实现“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
(二)经济共同体视角下的经济聚合机理
经济聚合机理是一个国家多民族经济共同发展的过程。从经济共同体视角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之间的经济聚合机理,主要是通过多民族融合发展、多民族文化和谐共存等方面来实现。从多民族融合发展上看,各民族在经济发展中相互合作、相互支持,各民族文化在经济发展进程中相互借鉴、相互融合。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华文化认同超越地域乡土、血缘世系、宗教信仰等,把内部差异极大的广土巨族整合成多元一体的中华民族。”这表明在五千多年多民族共生的环境中,各民族通过经济交往、交流、交融,形成相互依存、共同发展的经济关系,产生了儒、释、道、墨、名、法、阴阳、农、杂、兵等各家学说,体现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兼容并蓄”“和而不同”“海纳百川”的开放包容精神,这一精神无疑也包容来自西方的马克思主义。《论语·子路》言,“富而教之,民安其业”。荀子则明确将“富民”看作王道政治的标准,正所谓“王者富民”(《荀子·王制》)。《孟子·滕文公上》言,“工商皆本,农工商士,各安其业,各尽其能”。这句话强调了各种经济活动都是社会发展的基础,各民族应根据自身的特点和优势发展经济,实现各尽其能、各安其业的和谐状态。而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的强国富民、共同富裕的经济主张与之相契合。这一理念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人民至上原则和公平正义理念,也反映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以人为本的思想。从多民族文化和谐共存上看,二者强调在经济发展过程中要注重社会和谐、民族团结和文化多样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注重和谐、包容与共同发展,从农家的“并耕而食”,到道家的“小国寡民”,再到儒家的“大同社会”,都反映了对于消除阶级对立、贫富分化的思索与探求。管仲提出“以天下物利天下人”(《管子·霸言》)、“与天下人同利”(《管子·版法解》),老子主张“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道德经·第七十七章》),晏子希望“权有无,均贫富”(《晏子春秋·内篇问上》),孔子提倡“富之,既富乃教之也。此治国之本也”(见汉代刘向在《说苑·建本》中对孔子思想的提炼)。从管仲、老子、晏子到孔子,都以富民为立国之本,主张各民族在相互尊重、平等交流的基础上发展经济,实现共同的发展目标。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则强调共同富裕、公平正义与可持续发展,为经济聚合提供了科学的指导。邓小平明确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说的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这些表述都表明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的共同富裕思想,强调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实现公平和效率的平衡,强调各民族共同建设和享有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成果。二者共同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三)生命共同体视角下的生态耦合机理
生命共同体是指地球上所有生物(包括人类)共同生存、共同发展的概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从生命共同体的视角来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的融通互构,其生态耦合机理表现在几个方面。从生命尊重与价值共享上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强调“天人合一”“敬畏生命”等思想。老子有云,“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德经·第二十五章》)。他用顶真的文法,精辟涵括并阐述了天、地、人乃至整个宇宙的深层规律,深刻表明人应遵循地的规律特性,地效法于天,天以道作为运行依据,而道本就自然而然。孟子曾言“万物皆备于我”(《孟子·尽心上》),隐含了承认世间万事万物客观存在的前提,体现了天地万物皆与“我”浑然一体的精神境界。《庄子·齐物论》云,“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明确了万事与天地依存为一体的道理,讲的是顺应自然,免除物我之别而融于天地万物之间。这些论述与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共同发展理念相融通。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提出:“所谓人的肉体生活和精神生活同自然界相联系,不外是说自然界同自身相联系,因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这表明自然界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永恒基础,人类社会的历史活动离不开自然界,且要确保所有人都能享有公平的发展机会和良好的生态环境。从和谐共生与共同发展来看,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强调所有生命形式的和谐共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追求和谐社会、大同世界等价值目标,倡导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这与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的平等、公正原则相辅相成,共同指导我们在处理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时,追求和谐共生与共同发展。二者还共同倡导绿色发展理念: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其中“顺应自然”“道法自然”等思想与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的可持续发展理念不谋而合。从倡导全球治理与共同责任来看,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生命共同体理念超越国界,倡导全球社会共同参与治理、承担责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天下大同”思想与科学社会主义的国际主义精神高度一致,指导我们在应对气候变化等全球性挑战时,共同采取行动,维护地球生命共同体的安全与繁荣。
(四)文化共同体视角下的文化融合机理
文化共同体是指具有共同理想和相同的文化性状的社会个体所构成的有序群体。约翰·W·贝瑞、卡尔·拉特纳等学者,从多元文化主义政策的适用性与对比及文化差异群体的身份认同、融入问题等角度,对文化共同体开展了设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在文化共同体视角下的文化融合机理,体现在二者之间的相互适应、相互同化和相互结合上。从文化适应上看,在文化共同体中,各种文化需要对环境变化和其他文化的影响作出反应,通过吸收、借鉴、调整等方式,在多元文化环境中得以生存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在现代社会环境中相互适应,二者在文化基因上高度匹配。例如,“以人民为中心”“人民至上”“以人为本”的理念和思想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民为邦本”“敬德保民”“政在养民”“天下为公”的理念和思想相契合,是对传统民本思想的现实超越。从文化同化上看,在一种文化对另一种文化的吸收、融合过程中,较为强势的文化往往会对较为弱势的文化产生影响,导致文化特征的变化。文化同化可以是自然的,也可以是在互动中主动发生的。中华文明从来不用单一文化代替多元文化,而是由多元文化汇聚成共同文化,化解冲突,凝聚共识。虽然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保持各自特色,但在交流互动中存在文化同化。如儒家伦理、道家自然观、佛教慈悲等为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提供了丰富的思想资源。而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的本土化,通过吸收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元素,形成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文化结合上看,不同文化在相互尊重、平等交流的基础上,形成新的文化形态。这种结合不是简单的叠加,而是深层次的融合,体现在价值观、信仰、艺术、习俗等多个方面。文化结合有助于丰富文化共同体的内涵,增强文化共同体成员之间的凝聚力。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顺应时代发展需求,形成了一系列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理论成果,成功指导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向前发展,是不同文化体系结合的成功实践案例。二者在实践中相互结合,形成新的文化形态。
(五)共享共同体视角下的社会联合机理
在共享共同体视角下,社会联合机理主要通过责任共担、过程共建、利益共享的理念及协同治理等维度,构建中国特色社会治理共同体。从责任共担维度看,在共享共同体的框架下,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等主体应共同承担社会责任,形成治理合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倡导“民为邦本”的思想,强调每个人都应承担社会责任。《管子·牧民》中“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史记·殷本纪》中“人视水见形,视民知治不”;孟子中“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孟子·梁惠王下》);顾炎武《日知录·正始》中“是故知保天下,然后知保其国。保国者,其君其臣,肉食者谋之;保天下者,匹夫之贱与有责焉耳矣”,这些思想都体现了“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政治思想。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强调阶级斗争和社会革命理论,要求每个人都要为社会主义事业贡献力量。这种责任共担的理念促使各方在社会联合中共同承担责任。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指出,共产主义社会中“生产劳动给每一个人提供全面发展和表现自己的全部能力即体能和智能的机会”,这表明人从事社会劳动不再迫于生存和发展需求,而是彰显出个体在社会发展中的责任与担当。从过程共建维度看,社会治理共同体的构建是协同、参与且包容的过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强调“仁政”和“德治”,主张通过仁爱和德行来实现社会治理。《周易·坤卦·象传》有云:“君子以厚德载物。”这里是指有德行、有情操的君子,应以深厚德行容载世间万物。在《史记·管晏列传》中有“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之言,这句话揭示了只有生活富足,人才可能提升社会追求、承担更大的社会责任。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通过阶级合作和社会协商实现共同目标,这种过程共建的理念推动各方在社会联合中共同参与社会治理。从利益共享维度看,社会治理的成果应惠及全体社会成员,实现成果共享。这要求在治理过程中充分考虑不同群体的利益需求,确保所有人都成为社会治理的受益者。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强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主张通过制度与文化实现社会治理、促进社会资源公平分配。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则明确提出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这种利益共享的理念使各方在社会联合中共同分享发展成果。
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融通互构的逻辑辩证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二者的互动关系并非单向的传承与融合,而是在相互碰撞、相互制约中实现辩证统一。它们在历史与现实、传统与现代的交汇点上不断寻求内在的契合点,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价值观体系,这一过程需要我们厘清二者的逻辑理路和辩证合力。
(一)二者融通互构的合目的性与文化发展的合规律性相统一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二者互构的合目的性与文化发展的合规律性相统一,体现了中国在文化发展中坚持历史与现实、理论与实践、继承与创新的有机结合。
1.文化建设使命:历史性与现实性相统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历史的产物,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则是现实的选择。二者相结合,既尊重了历史传统,又回应了现实需求,实现了文化建设和发展的历史性与现实性的统一。首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提供了深厚的历史文化基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民本思想、社会公平正义观念、革故鼎新的创新精神等,为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提供了有力的文化支撑。其次,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提供了新的理论指导。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源于19世纪的欧洲,是一种以科学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理论,主张通过无产阶级革命实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追求社会公平、正义与平等。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强调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注重人民群众的解放与幸福,这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家国情怀、民本思想相契合。它的引入使得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更具时代性和前瞻性。最后,二者的互构逻辑理路还体现在实践层面。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我们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相结合,探索出了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现代化道路。
2.文化建设任务:理论性与实践性相统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提供了理论资源,而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使其更具现代性和实践性。这种理论与实践的统一,体现了文化建设的任务与发展方向。毛泽东在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上提出:“马克思主义必须和我国的具体特点相结合并通过一定的民族形式才能实现。”这表明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元素与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的思想不断互动,相互检验、共同发展。首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提供了丰富的道德伦理资源。例如,儒家的“仁爱”思想与科学社会主义的平等、公正观念有相似之处;道家的“无为而治”与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的和谐社会理念相契合;佛教的“众生平等”与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的平等观念不谋而合。这些传统文化资源为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在中国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道德支撑。其次,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又指导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在现代社会中,二者的结合不是静态的,而是在实践中不断创新的动态过程。二者的结合为推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提供了坚实支撑,而马克思主义理论又指导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实践的不断深化,形成理论与实践的良性互动。这种实践创新既遵循文化发展的内在规律,也适应时代发展的需求。
3.文化建设方法:继承性与创新性相统一。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坚守中华文化立场,提炼展示中华文明的精神标识和文化精髓,加快构建中国话语和中国叙事体系。”这表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提供精神内核,为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提供丰富的道德资源和精神支撑;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则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提供新的理论指导和实践路径。这种双向互动关系体现了文化建设中继承与创新的辩证统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注入历史与文化底蕴,使其更具生命力与活力;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在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不断丰富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使其更具时代性与创新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遵循历史发展规律,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在中国的发展也顺应历史进程,二者在历史长河中相互交融、相互促进。二者融通互构的辩证合力,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的道路,即在继承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和发展,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求,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二)二者融通互构的辩证合力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融通互构的辩证合力,是指二者在相互作用、相互影响中形成的有机整体。这种合力既体现文化的继承与发展,也展现价值观的实践与创新,是一个多层次、多角度的辩证过程。这一过程既体现在理论观念层面,也涉及实践制度层面。二者有着密切的辩证关系,其融通互构的前提条件、物质基础、内在动力、时代张力、必要条件及现实要求,共同构成一个复杂而有机的系统。第一,政治和合是前提条件。政治稳定、民族团结、社会和谐是实现二者融通互构的基础。只有在这样的政治环境下,二者的融合才能得到有效保障与推动。第二,生态理念的契合是现实要求。这强调二者在生态层面上的高度一致与相互契合,体现对人与自然关系的共同价值追求。第三,经济聚合是物质基础。经济是文化和社会发展的根基,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科技进步为二者的融通互构提供了物质条件和实践基础。唯有以经济发展为基础,才能更好地推动文化发展和价值观传播。第四,文化融合是时代张力。在经济全球化的时代背景下,二者的融合既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也是对现代文明的接纳,彰显了时代发展的要求和趋势。第五,社会协同是必要条件。这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合作与支持,尤其是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公民等各方主体共同努力,为二者的融通互构提供合力支撑。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二者的融通互构需要我们在精神、道德、文化层面不断探索和创新,以适应时代发展与人民需求。总之,二者的融通互构是一个逻辑辩证、复杂动态的过程,体现了双方相互促进、共同构建与发展的辩证关系。
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融通互构的实现机制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二者融通互构的实现机制,是一个多层次、多方面的复杂体系,需要我们在政治、经济、生态、文化、社会等多个层面开展深入研究与实践探索。
(一)相融互鉴,构建二者融通互构的政治和合作用机制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融通互构的政治和合作用机制,是指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体制下,通过政治手段和制度安排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的有机结合,进而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立这一机制,目的是确保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在政治实践中相互促进、共同发挥作用。第一,坚持党的领导,推动政治理念融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政治智慧和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的政治主张需要相互融合。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通过深入挖掘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和谐、包容、中庸、大同等政治智慧,将其与现代社会主义政治理念相结合,以此丰富和发展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形成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政治理念,推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不断发展。第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天下为公”“和合共生”等理念在现代社会治理中得到体现。在政策制定与实施过程中,充分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的要求,注重民生改善、社会公平、民族团结、国家统一等,彰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和合思想,确保政策设计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一致。第三,加强法治国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将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针。在法治建设中融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法治精神,如将“法不阿贵”“刑无等级”等传统法治思想与现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相结合,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通过完善法律法规、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等举措,实现法治与德治相结合,为二者的融通互构提供法治保障。
(二)协调共惠,建立二者融通互构的经济聚合动力机制
建立二者融通互构的经济聚合动力机制,旨在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新时代焕发新的生命力,并与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相互支持、相互促进,共同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这需要我们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加强融合发展等方面持续发力,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经济发展新动力。第一,坚持价值引领与传承创新。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将其中的道德观念、人文精神等融入经济活动,引领经济发展方向,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第二,加强政策支持与制度保障。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和支持企业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融入经济活动。例如,引导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将二者融入经营理念与实践,对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践行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的企业提供税收优惠、资金扶持等支持。第三,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转化为具有市场价值的产品和服务,通过文化创意、文化旅游等方式实现文化与经济的深度融合。同时,创新性地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现代科技、管理模式等相结合,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第四,加强平台建设。搭建线上与线下融合的交流平台,促进二者互动、传播与共享。例如,建设传统文化体验馆、举办主题文化交流活动、开发文化互动App等,为融合发展提供载体支撑。第五,完善激励与保障机制。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励与保障机制,鼓励企业和个人在经济发展中践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通过奖励机制、政策倾斜等举措,激发经济主体的积极性与创造力。
(三)和谐共生,建立二者融通互构的生态耦合驱动机制
在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过程中,我们需要注重和谐共生,建立一种与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融通互构的生态耦合驱动机制。这一机制旨在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的有机结合,以促进我国文化繁荣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建立二者融通互构的生态文化耦合驱动机制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多方面的努力和长期的实践。第一,理念层融通。深入研究和阐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相契合的理念,如“天人合一”与可持续发展、“民为邦本”与人民至上等,形成坚实的理论支撑。第二,政策层推动。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和支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现代生态文明建设相结合。例如,通过文化保护政策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生态智慧传承,通过绿色发展理念彰显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的生态内涵。第三,实践层创新。鼓励在实践中探索创新,如将传统节日与环境治理相结合,开展绿色公益活动,或在社区生活中推广节能减排的绿色生活方式。运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使之与现代科技深度融合,提高中华文化的传播力和影响力。第四,教育层普及。在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中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培养青少年的生态文明意识和培育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鼓励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通过志愿服务、社区共建等形式,使公众在参与中接受教育、提升文明素养。
(四)互促并进,建立二者融通互构的文化融合协同机制
文化融合是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吸收世界优秀文化成果、推动文化创新的过程。应通过加强文化交流、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加大文化遗产保护力度等方式,促进文化多样性,增强文化自信,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建立二者融通互构的文化融合协同机制,是为了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所蕴含的文化理念的有机结合与共同发展。第一,制定文化融合的发展规划和配套政策,明确目标、任务和实施途径。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应充分考虑二者的特点和需求,制定有利于文化创新和传承的具体措施,确保政策兼具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第二,加强教育普及工作。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融入国民教育体系,通过学校教育、社会培训等方式,普及二者的基本知识和核心理念。教育内容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增强人民群众的文化自信和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第三,推动文化传承与创新创作。加强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保护,重视文化遗产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通过传统节日、民间习俗、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传承和弘扬二者的核心内涵。同时,鼓励文化工作者创作出既彰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髓,又体现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的作品,涵盖文学、戏剧、电影、音乐、美术等领域。创作过程中,既要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髓,又要顺应新时代的发展要求,展现时代风貌与人民心声。第四,推进文化产业发展。完善文化管理体制,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现代社会主义文化创新实践相融合,通过文化创意、文化产品、文化服务等实现文化发展与经济进步的相互促进。
(五)协同共进,建立二者融通互构的社会协同保障机制
建立二者融通互构的社会协同保障机制是一项复杂而重要的任务,需从多个层面推进,以确保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在社会生活中得到有效传播与实践。第一,强化政策支撑。政府应出台相关政策,为二者融通互构提供政策支持与保障。这些政策需涵盖文化教育、文化遗产保护、文化传承创新、文化国际交流等领域,以确保二者在社会中的广泛传播和实践。第二,完善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并完善文化基础设施,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的传播提供平台。重点完善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等设施,这些设施既能为公众提供学习、体验和传播的机会,也能为文化工作者提供创作和展示的空间。第三,推动文化实践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通过举办文化活动、培训班、研讨会,以及开展文化教育、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等方式,将二者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和社会实践。鼓励企业参与文化事业,通过赞助文化项目、举办文化活动等,将其融入企业文化和经营活动。同时,还要注重发挥文化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通过文化引导、文化熏陶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和治理水平。第四,加大保护和媒体宣传力度。加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和宣传力度,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网络等媒体平台,通过新闻报道、专题节目、网络宣传等方式,广泛宣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提高公众的认知与认同。第五,构建一体化教育体系。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共同融入国民教育体系,从小学到大学设置相关课程,引导学生了解和传承二者的核心内涵。
来源:当代广西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