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事故后,异地修车产生的远程施救费是否合理?

B站影视 欧美电影 2025-03-29 12:35 1

摘要:2023年3 月,赵某驾驶A号小型客车(车上乘坐陈某) ,与原告张某驾驶B号小型客车发生碰撞,两车碰撞后A号小型客车失控,撞到隔离护栏,致原告张某受伤、两车及护栏损坏的交通事故。经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赵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原告张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陈某无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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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法案例【2025】165

■聊城市东昌府区法院发生事故后,异地修车产生的远程施救费是否合理?

2023年3 月,赵某驾驶A号小型客车(车上乘坐陈某) ,与原告张某驾驶B号小型客车发生碰撞,两车碰撞后A号小型客车失控,撞到隔离护栏,致原告张某受伤、两车及护栏损坏的交通事故。经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赵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原告张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陈某无责任。B号小型客车在被告保险公司处投保了机动车损失保险,保险限额 174528 元,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后原告张某向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保险公司赔偿因案涉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133900 元,其中鉴定费 8000 元、施救费 900 元。

本案争议焦点主要是案涉施救费的金额认定及承担问题。施救费是指被保险标的物在遭遇承保的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避免、减少损失采取各种抢救、防护措施时所支付的合理费用。事故发生后,原告张某将车辆拉回其熟悉的修理厂进行修理虽合常理,但因该事故地为滨州,拖回目的地为东营市,两地相距较远,原告张某作为车主应采取合理的方式避免损失扩大,对于因自身原因造成的扩大损失应自行承担。根据本案的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施救费为 200 元,该费用应由保险公司承担。对于多支付的部分属于扩大损失,应由原告张某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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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中院正义不仅需要执行,更需要被“看见”—菏泽法院“执”播纪实

3月27日,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曹县人民法院,开启了一场与央视17频道每日说法、闪电新闻、山东法制报、齐鲁石敢当、大众新闻、菏泽中院等多平台多账号的集中强制执行直播行动,全网播放量共计200万人次。本次专项执行行动,聚焦“惠企、暖企、助企、护企”为工作目标,开展涉企案件专项执行行动,依法推动解决拖欠账款问题,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为保证执行效果,行动前执行法官充分梳理了手中的案件,选出一批难啃的“硬骨头”,提前拟定行动方案、核实行动地点、推敲行动细节,对整个行动进行了周密部署。“出发!”随着曹县法院执行局局长马春民一声令下,20余名执行干警,8辆警车,迅速奔赴各执行现场,重拳出击抓“老赖”,严打拒执行为。

此次专项行动持续6个小时,共依法拘传18人,司法拘留6人,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6件,执结6件,执行到位金额50余万元。

■威海法院:府院联动实现共赢 “深蓝引擎”再发力——山东乳山法院“唤醒”沉睡土地招引海工装备产业新项目

企业的发展,离不开优良的营商环境。乳山市人民法院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积极响应辖区“坚持引入外力、激发内力相结合,点燃高质量发展新引擎”的部署,创新打造“乳法护航·益企发展”“乳法利剑·善执笃行”司法品牌,找准执行工作优化营商环境的结合点和发力点,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来源:山东高法一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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