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3月18日,江西省崇仁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在该县崇仁河流域开展生态检察增殖放流活动,邀请省人大代表、崇仁县第一中学校长孙爱华,人民监督员、县巴山镇东门村村委会党支部副书记杨志新到场监督并参加增殖放流。
增殖放流现场。摄影丨通讯员姚卫东
江西新闻客户端讯(江西日报全媒体记者朱雪军通讯员朱威平)3月18日,江西省崇仁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在该县崇仁河流域开展生态检察增殖放流活动,邀请省人大代表、崇仁县第一中学校长孙爱华,人民监督员、县巴山镇东门村村委会党支部副书记杨志新到场监督并参加增殖放流。
孙爱华说:“这是我应邀第三次参加县检察院和县农业农村局联合组织的增殖放流活动,督促非法捕捞案件当事人通过增殖放流履行生态修复义务,贯彻落实谁破坏、谁保护的公益保护理念,提醒其他群众严格遵守禁渔的相关法律法规。活动非常有意义。”
自崇仁县重点水域实行禁捕以来,该院严厉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共追究23名非法捕捞水产品人员刑事责任,依法对10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后移送行政机关进行处罚;联合县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等单位在崇仁河流域常态化开展增殖放流活动4次,累计投放各类淡水鱼苗80万余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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