荐书丨《中华帝国晚期的性、法律与社会》

B站影视 港台电影 2025-03-29 05:15 1

摘要:苏成捷(Matthew H.Sommer),现为美国斯坦福大学历史系教授,是研究清代法制史和社会史的汉学家。他的著作和研究没有沿袭传统史学对政治体制、制度和重大历史事件或人物的关注,而是另辟蹊径,横跨法律、社会学、人类学等多个领域,转向社会史中鲜有关注的性别、

中华帝国晚期的性、法律与社会

基本信息

作者:[美]苏成捷(Matthew H.Sommer)

译者:谢美裕/尤陈俊

出版社: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出版年:2023-5

ISBN:9787559856692

作者简介

苏成捷(Matthew H.Sommer),现为美国斯坦福大学历史系教授,是研究清代法制史和社会史的汉学家。他的著作和研究没有沿袭传统史学对政治体制、制度和重大历史事件或人物的关注,而是另辟蹊径,横跨法律、社会学、人类学等多个领域,转向社会史中鲜有关注的性别、性犯罪等问题。在史料的使用上,苏成捷也很有特点:他的著作多半以清代留下来的刑事和民事诉讼档案为轴,辅以地方志、民俗调查报告、传奇小说甚至是临床报告等多种文献,勾画出底层平民生活的众相,探讨大清律例、社会法律制度、妇女低下的社会地位和命运等问题。

译者简介

谢美裕,女,历史学家,毕业于台湾大学历史系,现任教于俄亥俄州立大学。

尤陈俊,北京大学法学博士,现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为法律文化、法律社会学、法律史、法律与人文、法学学术史、比较法、法学研究方法论。在《法学研究》、Modern China等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中英文学术论文50余篇,出版有专著《聚讼纷纭:清代的“健讼之风”话语及其表达性现实》《法律知识的文字传播:明清日用类书与社会日常生活》,编著《法学的11种可能:中国法学名家对话录》《从诉讼档案出发:中国的法律、社会与文化》《历史社会法学:中国的实践法史与法理》《司法、政治与社会:中国大陆的经验研究》《百年回眸:法律史研究在中国(当代台港卷)》等,以及译著《爪牙:清代县衙的书吏与差役》《中华帝国晚期的性、法律与社会》。

内容介绍

本书是一部法律史领域研究性犯罪问题的经典之作。书中运用了唐代以来的大量法律史文献,聚焦清代社会中寡妇、娼优、雇工、乞丐等底层人物,用比较史的眼光对性行为管制、寡妇守贞、“光棍例”、“卖娼”等问题进行分析,还原真实案例,展现了微观视角下的平民婚姻,以及女性短缺、妇女歧视等现象。

作者将性别史、法律史和社会史等不同研究进路熔为一炉,将性犯罪与法律问题进行宏观考察,探讨了清代对性行为和性观念的规制与引导。书中案例生动鲜活,人物形象立体丰满,语言流畅,展示了一个复杂且富于动态变化的中华帝国晚期社会。

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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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导论

第一节 论题

第二节 资料

第二章 一种关于性秩序的愿景

第一节 “奸”的概念界定及其涵盖范围

第二节 父亲和丈夫所享有的特权

第三节 主人与其女性奴仆发生的性关系

第四节 义绝:夫妻间道德纽带的断绝

第五节 “凡女必归于男为妇”

第三章 强奸罪相关法律的演变:女性贞节与外来男子的威胁

第一节 对强奸罪受害者的资格审查

第二节 是否被男性性器官侵入至为关键

第三节 强奸与和奸的对比

第四节 关于危险男子的刻板印象

第五节 清代中央司法官员的实际做法

第六节 结语

第四章 关于被鸡奸男性的问题:清代针对鸡奸的立法及对男性之社会性别角色的加固

第一节 论题

第二节 立法史

第三节 异性性犯罪的标准被适用于鸡奸罪行

第四节 那些易受性侵的男性和危险的男性在司法中的刻板印象

第五节 大众观念中的等级体系和污名化标签

第六节 阶层分化与男性之“性”

第七节 男性性器官侵入对方体内之行为的含义

第五章 贞节崇拜中的寡妇:清代法律和妇女生活中的性与财产之关联

第一节 引言

第二节 官方对贞节的评判标准

第三节 寡妇作为一种有性欲的生物个体

第四节 强迫再嫁、自杀和贞节的标准

第五节 没有资财的寡妇

第六节 拥有财产的寡妇及其姻亲

第七节 争斗的诸种情形

第八节 结论

第六章 作为身份地位展演的性行为:雍正朝之前对卖娼的法律规制

第一节 一个看似简单的问题

第二节 立法层面对不同身份群体的区分

第三节 推行身份等级原则:明代和清初的实践

第四节 适用于娼妓的宽松刑责标准

第五节 法律拟制与社会现实

第七章 良民所应遵循的诸标准在适用范围上的扩张:雍正朝的改革与卖娼入罪化

第一节 学界以往对雍正元年“开豁贱籍”的解读

第二节 “广风化”

第三节 雍正元年之后在法律上如何处置卖娼

第四节 雍正朝以降一些经中央司法机构审理的案件

第五节 小结

第八章 结论

第一节 法律的阳具中心主义

第二节 从身份地位到社会性别的变化,以及对小农家庭的新关注

第三节 含义发生变化的“良”

第四节 生存逻辑与性事失序

附录A:针对性侵犯的基本立法

附录B:清代针对鸡奸的相关立法

附录C:针对强迫守志寡妇再嫁的处刑

附录D:吕坤的“禁谕乐户”举措

参考文献

译后记

来源:思想与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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