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原浑江市砟子煤矿自 1970 年 9 月始建,历经多次管理归属变更,1995 年的水灾更是让职工档案损毁,劳动关系认定难上加难。自 2014 年起,以王某苓为代表的 19 名职工踏上维权路,多年上访却始终无果。同样遭遇的同时期工友因年龄符合条件早年均已陆续办理
在司法为民的道路上,总有人以专业与担当,守护着公平正义。原浑江市砟子煤矿 19 名职工联名感谢信背后的故事,正是法官践行初心使命的生动写照。
原浑江市砟子煤矿自 1970 年 9 月始建,历经多次管理归属变更,1995 年的水灾更是让职工档案损毁,劳动关系认定难上加难。自 2014 年起,以王某苓为代表的 19 名职工踏上维权路,多年上访却始终无果。同样遭遇的同时期工友因年龄符合条件早年均已陆续办理退休,但这19名工人因之前不够退休年龄没有办理退休手续,后来随着国家社会保险改革,政策变化,因档案损毁现已无法进行职工身份认定,出现了同人不同待遇的问题。这19名工人虽多年信访,却始终无法解决问题。案件起诉至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石人镇人民法庭,要求认定工人们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
为缓解工人们的焦虑情绪,了解案件事实,开庭前,法官曾三次组织工人召开见面会,耐心倾听他们多年的委屈,最终得知工人们真正诉求是要求人社部门承认其职工身份,能够按照城镇职工办理退休,而非确认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但根据1986 年《国营企业招用工人暂行规定》等政策法规,该案属于计划经济时期特殊劳动用工关系,属于历史遗留问题,依据法律规定不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
尽管如此,面对这桩跨越十几年的 “疑难杂症”,承办法官仍高度重视,并没有将案件一驳了之,反而积极寻找突破口。针对工人们的诉求,法官在反复解读法律规定的的同时,多次奔赴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馆,不仅从泛黄的 1984 年招收新工人花名册、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企业职工身份登记表等档案中抽丝剥茧,将一个个公章、一行行文字,逐渐拼凑出历史原貌。还在文书事实认定方面做了详细描述分析,最终将职工身份予以认定,为19人后期缴纳社保、办理退休提供了依据。下发裁定前,法官还特别到辖区社保部门进行了沟通,从共同化解信访,解决工人难题角度,就文书内容是否需要补充征求意见,同时建议社保部门积极请示上级社保,能够根据事实认定为职工们争取正当权益,特事特办。
案件虽然最终做出了驳回起诉的裁定,但因对工人们历史遗留的大集体的职工身份进行了认定,解决了工人们无处说理的困难,也为后续事宜办理铺平了道路。工人们感动于法官的专业与耐心同时,亦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与力量。
作者:刘多
责编:张立蕴
初审:张立蕴
复审:韩铁英
终审:曹梦南
来源:吉林农村报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