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靖如丨适用于进步儒学的经验

B站影视 港台电影 2025-03-28 13:16 1

摘要:安靖如(Stephen C.Angle),美国著名汉学家,1987年获得耶鲁大学东亚研究学士学位,1994年获得密歇根大学哲学博士学位。他精通中文与日语,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哲学,尤其是现代(19、20世纪)中国思想和儒学传统,以及当代西方道德心理学、元伦理学、

安靖如(Stephen C.Angle),美国著名汉学家,1987年获得耶鲁大学东亚研究学士学位,1994年获得密歇根大学哲学博士学位。他精通中文与日语,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哲学,尤其是现代(19、20世纪)中国思想和儒学传统,以及当代西方道德心理学、元伦理学、语言哲学。现任美国威斯里安大学(Wesleyan University)哲学系主任、教授,曾任该大学东亚研究项目主席、弗里德曼东亚研究中心主任,2006—2007年为北京大学哲学系富布莱特访问学者等。最近新出版的专著有:《圣境:宋明理学的现代意义》(Sagehood: The Contemporary Significance of Neo-Confucian Philosophy)(牛津大学出版社,2009年)、《人权与中国思想》(剑桥大学出版社,2002年)。

本文选自《当代儒家政治哲学》

如果我们在现今著作中不能找到一条可行道路通向儒家对法治的设想,那么,是否回到章士钊(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他本人根本不是一名儒者)和牟宗三的著作、在他们的著作中可以找到呢?他们有什么思想可以对我们进行指导吗?

首先,章士钊与牟宗三都为当代讨论中出现的有价值思想提供了丰富的支持资源:都认为社会必须避免过于注重伴随着道德产生的权威。章士钊提出,对道德的主张倾向于建立在社会强加的规范基础上,而且,由于没有人具有完美的道德,因此,也就没有人能够无懈可击地要求拥有权威。牟宗三则担心政治被吞没于道德,因此,他提出道德的主体性必须进行某种程度的自我否定,至少这与章士钊的部分观点是一致的。此外,牟宗三明确地断言,追求圣境是一无限的过程,而这一点与章士钊所认为的没有人应当获得绝对的,或者完全的权威也是相符的。我还要顺便补充一下,尽管牟宗三要比大多数儒家学者和新儒家更明确地强调这一过程的“无限”特点,但他在这一点上的理解,从本质上而言,符合儒家在大多数历史背景中的教诲。因此,我们从章士钊和牟宗三的著作中,能够学到的内容之一就是,我们的政治和法律制度,以及根据它们制定出的具体权威类,都必须面向所有人开放,而不是受制于某种程度的德性或思想纯度。

提到“纯度”(purity),这就涉及了我要讨论的第二点,它是紧随着上述第一点的。章士钊所强调的向所有的、各种各样的人才开放,以及牟宗三提出的建立独立的政治界(受到宪法的管理而不是根据严格的道德要求),意味着政治的特点将是、也应当是充满争论的与不一致的。这种不一致可以通过许多方法、同时也应当受到限制,我们后面将对此点作更多的介绍。但由于我们各式各样的角度、经验、才能以及不完美,决定了在一个健全的政治流程下,达成全体一致并非容易之事。梁启超的许多同时代思想家,以及直至今日的众多中国知识分子,都对政治的肮脏进行了谴责,并渴望一种更具纯度的解决方案。他们希望通过文化和社会变革来获得全体一致。对这种存在于中国政治思想中的趋势,墨子刻进行了敏锐的分析,将那种对意见不一致而产生的不适与他所谓的“乐观主义的认识论”(epistemological optimism)联系起来。尽管墨子刻涉及了大量的中国政治论述,但章士钊和牟宗三代表了两种不同的声音。接受政治和法律,也就意味着接受了政治家和法学家相互冲突的世界。

第三,尽管章士钊和牟宗三都认为道德与德性的领域必须与法律和政治的领域有所区别,但他们同样坚持认为,这两个领域是以各种方式相互连续的。实际上这里是两个独立的问题。连续性的一个方面是指个人与公共事务之间缺乏严格的界限。章士钊尤其强调,地方性的、甚至是个人活动也可以具有广泛的、“政治”的重要性。连续性的第二个方面是指政治和法律价值观在道德上的根基性。牟宗三认为,这种根基性对什么是合法的政治价值观,起到了关键的限制作用,因为政治价值观“来源于”伦理价值观,同时也是为了帮助后者的最终实现。正如陈祖为、范瑞平和其他一些学者所提出的一样,儒家法律的内容很可能以某种方式反映了不同的儒家伦理价值观。此外,我在其他地方也提出过,儒家社会的规范和法律制度的具体安排,应当是当人们遇到某种争议时,通常不会将法律制度作为首选,尽管已制定了法律制度并可以为那些真正需要的人所用;我将其称为“法律作为第二选择的制度。”与所有这些形成对照的是牟宗三担心自由主义倾向于将公共规范的问题,描述为仅受政治辩论的限制,而不是受更深层次价值观的约束。

最后,我们能从章士钊和牟宗三那里借鉴的第四点,是关于道德如何对政治和法律的论点适当进行节制的具体方法。章士钊认为,关键是“调和”。“调和”既有制度因素,也有个人因素,但从根本上看,它是一种承认和欣赏不同之处的德性,一种依赖于“发现和实施特殊性”的能力。章士钊希望我们利用和开发自身的才能,但同时也应意识到其他人具有的不同天赋和需要。“自觉”是我们表现这种才能的基础。因此,章士钊认为,所有公民都应被鼓励发展自我意识,其中包括鼓励民众在所有层面上参与政治过程。而对牟宗三而言,他讨论了全民道德教育的需要,并认为国家在这种“教化”过程中承担角色是理所当然的。然而,为了与他的“自我坎陷”思想保持一致,任何公共道德教育的作用必须受到严格限制。牟宗三认为,我们应当公开倡导的价值观,是那些最低程度和最普遍方式的人道主义。与个人道德培养应当坚持的标准相比,那些通过公共教育传授的标准是很宽松的。牟宗三多次强调,一个核心的政治原则,就是领导者必须接受和听从人民的愿望,而不是将领导者的愿景以任何强迫的方式强加于人民身上。因此,公共、政治和法律的观点应当受到制约,因为公民已经接受了旨在帮助它们建立起基本德性基础的道德教育。当然,它还要受到宪法的制约。除此之外,牟宗三明确地否定对政治和法律活动进行任何公共限制。

总之,章士钊和牟宗三都为我们提供了理由,提醒我们警惕那些建立在仁者居高位这一前提下的任何政治制度,尽管他们对具有德性的人应当从政的观点比较接受。任何有关儒家政体可能架构的讨论,都应考虑到章士钊和牟宗三的这些担忧。

来源:思想与社会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