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切实加强城镇开发边界和规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管理工作,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5〕2号)等文件要求,《中山市城镇
为切实加强城镇开发边界和规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管理工作,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5〕2号)等文件要求,《中山市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情况表[世纪路(西)快速化工程]》(以下简称《情况表》)于2025年8月25日经中山市自然资源局批准(编号:442000202500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规模落实原因
为保障中山市基础设施用地需求,加快城市道路建设,促进区域交通网络协同发展,提升城市综合交通运行效率,需使用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用于保障世纪路(西)快速化工程所需的建设用地空间,确保项目顺利落地。
二、落实地块合规性说明
本次《情况表》落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0.2369公顷,均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落实地块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符合城镇开发边界外项目准入要求,属于《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启用条件及使用规则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3〕630 号)中《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建设项目准入目录(试行)》的第一种情形,即区域性交通、能源、水利,以及城市道路和城乡供水、排水、供电、供燃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设施、环卫、消防等设施。
三、建设用地规模变化情况
《情况表》拟在城镇开发边界外落实0.2369公顷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后,城镇开发边界外已落实规模未超过规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的20%,城镇开发边界内外累计实际使用规模未超过规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
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将按照城镇开发边界管控要求,对城镇开发边界外实际落实的新增城镇建设用地,等量缩减城镇开发边界内规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确保规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以及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不突破。
四、批准机关: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五、批准时间:2025年8月25日
六、批准编号:4420002025001
七、公告方式:通过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网站以及在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楼一楼公告栏、联富社区公告栏张贴。
1. 落实前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
2. 落实后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
来源:房天下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