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凡作字,一笔才落,便当思第二三笔如何救应,如何结裹,“书法”所谓意在笔先,文向思后是也。
凡作字,一笔才落,便当思第二三笔如何救应,如何结裹,“书法”所谓意在笔先,文向思后是也。
以上据传为唐朝的欧阳询在《三十六法》中的论述,现将原文翻译为白话文:
每当写字时,第一笔刚落下,就应该立刻考虑接下来的第二、第三笔要如何补救调整、如何构建整体结构。这就是书法中强调的"意在笔先"——动笔前已有完整构思,而文字的呈现则是在构思之后完成。
以上所谓欧阳询的书法理论,其观点存在很大的局限性:
一、忽视自然书写的价值
王羲之在书写《兰亭序》的时候,正处于一种酒醉微醺的状态,其笔墨挥洒恣意放旷,点画结构完全是平时书写功夫的自然体现,根本无暇顾及“如何救应,如何结裹”。
怀素在《自叙帖》中自述"醉来信手两三行,醒后却书书不得",印证了非理性状态下自然生发的书写能量。
这类书写方式证明:预设框架并非唯一路径,瞬间的直觉反应同样能造就经典。
二、消解书写过程的自我生长性
苏轼《黄州寒食帖》中"空庖煮寒菜,破灶烧湿苇"数字,通过字形大小的自然过渡,使情感随书写过程渐次释放。
王铎手卷常见前五字端整而后渐入狂放,这种书写节奏的动态演变恰是作品张力的来源。若每个笔画都受制于预设方案,这种生命律动将不复存在。
三、违反书法的认知规律
孙过庭强调"先求平正,再追险绝",初学者若过早纠结笔势救应,反而会导致用笔僵化。
张旭的狂草往往以"忽然绝叫三五声,满壁纵横千万字"的即兴状态完成,笔画间可见墨迹飞动的随机性效果。
书法正是通过忽视既定章法来释放书写本能,更将随机变化的点画特征作为核心语言,证明预设构思并非必要前提。
结语:
将"意在笔先"作为一个理论原则,在书法学习的特定阶段具有指导意义。但将之绝对化为普适真理,则忽视了书法作为时空表达的本质属性。
真正的传统书法,往往在预设与偶发、理性与感性、控制与失控的辩证关系中产生。
本期共汇集《钟王书法》行书千字文一十七字
来源:钟王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