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当区块链技术裹挟着资本狂欢席卷而来,无数人怀揣财富梦想涌入这片混沌之地。可曾想过,那些光鲜亮丽的“创新项目”背后,藏着多少精心设计的绞肉机?今天,让我们撕开加密货币世界的虚伪面纱,透视“空气币”产业链中潜藏的刑事雷区。
高鹏律师首席数据官 · 数字经济团队创作 AI辅助
当区块链技术裹挟着资本狂欢席卷而来,无数人怀揣财富梦想涌入这片混沌之地。可曾想过,那些光鲜亮丽的“创新项目”背后,藏着多少精心设计的绞肉机?今天,让我们撕开加密货币世界的虚伪面纱,透视“空气币”产业链中潜藏的刑事雷区。
第一重杀阵:虚构叙事的艺术加工
白皮书本是项目的基因图谱,却沦为骗子们的调色板。某境外团队炮制所谓“元宇宙基建龙头”概念,盗用知名高校实验室照片充门面,抄袭行业术语拼凑技术路线图,甚至伪造政府合作备忘录。这种系统性造假已触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的核心要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财物。更可怕的是,当虚假信息经社交媒体裂变传播,便触发了《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向社会公开宣传”要件。
第二重迷局:操盘手的资本游戏
某些项目方深谙人性弱点,精心设计“三段式”收割模型:初期释放少量代币制造稀缺假象,中期联合交易所做市团队暴力拉升,待跟风盘涌入后突然砸盘套现。这种典型“庞氏骗局”变种,完全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认定标准。那些宣称“去中心化”实则高度控盘的项目,本质上就是披着科技外衣的资金传销。
第三重深渊:跨境洗钱的黑灰通道
涉案资金往往通过混币器、跨链桥接、OTC场外交易等手段层层漂白。曾有专案组追踪发现,某跑路项目核心成员利用虚拟身份开设数百个数字钱包,借助暗网交易平台将赃款转换为稳定币,最终通过地下钱庄完成法币结算。这种行为不仅违反《反洗钱法》,更可能触犯《刑法》洗钱罪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形成完整的犯罪闭环。
第四重枷锁:参与者集体沦陷
以为只是被动受害者就能置身事外?错!明知项目违规仍参与推广的KOL,可能成为共犯;协助搭建服务器的技术开发者,难逃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就连普通投资者若参与刷量造势,也可能被认定为非法经营共犯。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典型案例显示,此类案件往往呈现“全员涉案”特征,每个人都可能在不知不觉间跨越法律红线。
站在数字经济时代的十字路口,我们既要为技术创新留足试错空间,更要警惕有人借机践踏法律底线。那些看似天衣无缝的金融骗局,终将在穿透式监管面前现出原形。当您面对眼花缭乱的投资标的时,请记住:真正的价值永远不会诞生于谎言之上。
来源:关注中老年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