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摘要:工信部8月27日发布《关于优化业务准入促进卫星通信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于整个产业来说,卫星通信相关业务会形成重大的市场爆发。
工信部8月27日发布《关于优化业务准入促进卫星通信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于整个产业来说,卫星通信相关业务会形成重大的市场爆发。
《指导意见》是卫星通信的顶层设计,提出到2030年,卫星通信管理制度及政策法规进一步完善,产业发展环境持续优化,发展卫星通信用户超千万。
在市场开放和创新方面,《指导意见》明确民营企业可以通过租用卫星资源来开展增值服务,有序推进卫星互联网业务准入的改革,探索发放一些新兴的运营牌照。
政策背景
卫星通信是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障国家数据主权、信息安全、太空发展权具有重要意义。卫星频轨是指卫星使用的频率和空间轨道位置,是一种有限的、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根据国际电信联盟(ITU)规定,卫星频轨采用“先占先登”规则, 轨道卫星寿命到期后,可重新发射替换,形成事实上的“先占永得”。美国基于自身“实力地位”对频轨资源进行大规模抢占,主导和操控国际太空规则制定,维护“先占先登”原则, 意图建立由美国主导的全球卫星互联网通信系统,冲击现有通信产业格局。
所谓的卫星通信,就是一种利用人造地球卫星作为中继站,转发无线电波信号,实现地球上的通信终端之间相互通信的技术。它具有覆盖范围广、通信容量大、抗干扰能力强等特点,能够为全球用户提供语音、数据、视频等多种通信服务,广泛应用于广播电视、移动通信、互联网接入、应急通信、军事通信等领域。
卫星通信产业涵盖了卫星通信技术的研发、制造、发射、运营及服务等多个环节,是一个集高技术、高投入、高风险与高回报于一体的综合性产业。陆基移动通信网络的分布存在自然集中特性,我国5G网络主要部署在各级城市核心区域,对山地、林地、草地等广袤地区的覆盖存在明显不足。卫星通信技术能够有效克服陆基通信覆盖范围有限、受地形因素影响较大的问题,为欠发达地区提供稳定的互联网接入服务。通过卫星通信,这些地区可以实现信息化、数字化、智慧化建设,推动“互联网+”“物联网+”等新经济发展模式,加快从基础资源输出向资源价值聚合提升的转变,促进数字经济的发展,推动区域均衡发展。
卫星通信还能够实现对广袤海域的互联网覆盖,将海洋经济接入陆域经济的大动脉,推进陆海联动。深化卫星通信在海洋经济中的应用,不仅可以将陆域内容经济模式平移至海洋场景,有效扩大海洋旅游、海洋交通运输、海洋渔业等行业的社交网络和经济网络,创造海洋场景下的内容经济,还可以加快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与海洋产业的深度融合。这将带动海洋电子信息、海洋大数据、海洋人工智能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并推动现有海洋工程装备、高技术船舶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化、数字化转型升级,培育“卫星互联网+海洋”的“海联网”新业态。
从世界范围来看,近年来,低轨大规模星座兴起,引发全球卫星领域轨道革命,重塑航天领域竞争格局,全球卫星通信产业正在经历前所未有的变革。目前美欧低轨星座占据主导地位,在轨通信卫星总数占比高达97%,其他国家相继提出低轨星座计划,如俄罗斯球体计划,加拿大光速宽带星座,日韩也提出低轨星座计划。星链(Starlink)呈现垄断趋势,未来将通过在轨容量优势抢占市场份额。美国太空探索技术公司(SpaceX)采用纵向一体发展模式,已经打通星链卫星互联网系统发射、研制、运营、终端、应用的全产业链条,实现业务的商业闭环,2023年达到现金流为正。手机直连卫星、直连设备、窄带物联网已成为卫星互联网的发展方向和应用服务新兴领域。多家卫星运营商和相关产业巨头积极布局,推动卫星部署、在轨测试和应用落地,抢占细分市场先发优势。
政策概要
我国卫星通信产业近年来取得了显著进展,卫星互联网发展势头迅猛,天地融合已成为信息通信技术产业发展的重要趋势和特征,手机、汽车、无人机等直连卫星创新探索活跃,卫星通信正在由专业领域向大众领域快速普及延伸,有望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但在业务准入、应用场景拓展、产业生态培育等方面仍存在一些瓶颈。对此,工信部于2025年8月27日发布《关于优化业务准入促进卫星通信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提出,到“十五五”末,卫星通信管理制度及政策法规进一步完善,产业发展环境持续优化,各类经营主体创新活力充分迸发,基础设施、产业供给、技术标准、国际合作等综合发展水平显著提升,手机直连卫星等新模式新业态规模应用,发展卫星通信用户超千万,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指导意见》紧扣新发展理念,从五个方面推动卫星通信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体现有序发展。结合不同性质企业的定位和特点分类施策,通过支持国有卫星通信企业加快发展低轨卫星互联网、支持电信运营商开展手机等终端设备直连卫星业务、支持民营企业探索卫星物联网等新型卫星通信业务,分业务、分阶段、分步骤有序推进卫星通信业务开放。
二是体现创新发展。技术研究方面,加快核心关键技术攻关,推动NTN等各类创新技术百花齐放。标准制定方面,构建开放共享的标准体系,鼓励卫星通信系统在发展中逐步实现标准统一。资源保障方面,创新手机直连卫星码号使用模式和卫星无线电频率轨道资源管理模式。
三是体现规模发展。充分发挥卫星通信优势,支持卫星通信在应急通信、数字惠民等传统领域的应用。在此基础上,强化卫星通信各行业各领域的创新应用,加强卫星通信与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交叉融合,推动手机、汽车、飞机等直连卫星,大力发展大众化卫星通信应用,促进卫星通信产业形成规模效应,推动现代化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
四是体现协同发展。支持各类企业共享改革成果和发展红利,鼓励经营主体围绕卫星及地面设施开展多样化商业合作,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培育开放协同、互利共赢的产业生态,推动构建规范有序、协同发展、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卫星通信产业发展格局。
五是体现合规发展。结合卫星通信安全监管特点,通过加强卫星通信业务监管、促进网络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筑牢网络数据安全防线、扎实做好无线电保障,促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为卫星通信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保驾护航。
政策亮点
1.有序扩大市场开放
《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有序扩大市场开放,支持低轨卫星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推动手机等终端设备直连卫星业务的普及应用。这一措施旨在打破传统通信模式的限制,为用户提供更加广泛、便捷的通信服务。低轨卫星互联网具有低延迟、高带宽的特点,能够为全球用户提供高速互联网接入服务。通过政策支持,加快低轨卫星星座的部署,提升卫星通信的覆盖范围和服务质量。推动手机、平板、物联网设备等终端直接连接卫星,减少对地面基站的依赖,特别是在偏远地区、海洋、航空等传统通信网络难以覆盖的区域,提供无缝覆盖的通信服务。鼓励电信运营商与卫星企业通过共建、共享等合作模式,整合资源,降低运营成本,提高服务效率。例如,电信运营商可以利用卫星企业的卫星资源,提供更广泛的通信服务;卫星企业则可以借助电信运营商的地面网络和用户基础,快速拓展市场。
2.持续拓展应用场景
《指导意见》强调要持续拓展卫星通信的应用场景,推动其在应急通信、数字惠民等传统领域的应用,并支持卫星通信与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的交叉融合。在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下,卫星通信能够提供可靠的通信保障,确保救援指挥和信息传递的畅通。例如,在地震、洪水等灾害发生时,卫星通信设备可以快速部署,为救援队伍和受灾群众提供通信支持。通过卫星通信技术,为偏远地区、农村等提供宽带互联网接入服务,缩小数字鸿沟,促进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例如,通过卫星互联网,偏远地区的学校可以接入在线教育平台,居民可以享受远程医疗服务。推动卫星通信与5G、6G、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的深度融合,形成天地一体化的通信网络。例如,卫星通信可以为5G网络提供广覆盖的补充,支持物联网设备的全球连接,提升大数据的采集和传输效率。
3.培育壮大产业生态
《指导意见》提出要培育壮大卫星通信产业生态,通过持续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产品研制,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加大对卫星通信关键核心技术的研发投入,如高通量卫星技术、多波束相控阵天线技术、量子通信技术等,提升卫星通信的技术性能和可靠性。推动卫星通信终端设备、地面站设备、卫星平台等产品的研制和生产,提高产品的性能和质量,降低生产成本。例如,开发小型化、低功耗的卫星通信终端,使其能够广泛应用于各种场景。提升基础元器件、关键终端设备等的供给能力,确保产业链的稳定和可靠。政策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减少对国外技术的依赖。通过技术创新和规模效应,降低卫星通信服务的使用成本,提高用户的接受度和使用率。例如,通过优化卫星星座设计,提高频谱利用率,降低单位通信成本。
政策机遇
1.民企可以参与
在优化业务准入方面,《指导意见》明确提出研究设立新型卫星通信业务,进一步扩大向民营企业开放。鼓励民营企业依法依规利用各类高低轨在轨卫星资源,通过租用卫星资源、开展增值服务、分销代理业务等多种商业化合作方式,盘活存量卫星资源,丰富业务种类,繁荣卫星通信市场。进一步优化市场准入、设备进网等许可审批工作,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构建统一开放、有序竞争的卫星通信市场体系。
有消息显示,相关部门近期将会发放卫星互联网牌照。卫星互联网领域资深技术专家表示:“牌照的发放,意味着我国卫星互联网商业运营迈出第一步。但要实现像星链那样提供卫星互联网服务,仍需2-3年左右的时间。”
2.手机直连打开市场空间
《指导意见》多次提到“手机直连”,包括支持开展终端设备直连卫星业务,深入挖掘天通、北斗等高轨卫星应用潜力,推动手机等终端设备直连卫星加快推广应用,为广大地面移动通信用户提供基于卫星的话音、短消息业务。鼓励电信运营商依托低轨卫星互联网,在话音、短消息业务基础上拓展高速数据服务,促进信息基础设施天地融合发展。面向手机终端创新“不换卡不换号”模式,深入挖掘存量号码使用潜力,支持开展手机直连卫星应用,促进卫星通信与地面移动通信深度融合。
手机直连(direct to cell, DTC),指的是使用普通智能手机直接与卫星建立通信网络连接,而无需通过地面基站和卫星地球站中转的通信方式。手机直连卫星聚焦公众消费者使用的智能手机直接与移动通信卫星连接获取通信服务,与传统的卫星移动通信应用相比,手机直连卫星应用的用户群体从行业用户扩展到了公众用户。广义来说,手机直连卫星不仅限于智能手机终端,其他终端如物联网终端、车载、船载、机载等通信终端都有直连卫星的需求。因此手机直连直接触达C端,充分打开卫星互联网应用的市场空间。可以说,卫星通信正在由专业领域向大众领域快速普及延伸,各地正积极布局,有望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3.商业航天成为投资热门领域
在资金保障方面,《指导意见》提出,充分发挥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等产业基金的引领作用,带动社会资本支持卫星通信领域重点企业。鼓励有产业基础和优势的地方加大支持力度,设立卫星通信专项资金。
卫星制造与发射服务,低轨星座规模化部署加速,可回收火箭技术突破,将发射成本下降,相关企业订单有望迎来指数级增长。终端设备与地面系统,手机直连卫星技术普及推动,相控阵天线、卫星模组等核心部件需求可能迎来爆发。随着卫星通信技术的广泛应用,特别是在应急通信、数字惠民、物联网等领域的拓展,运营服务提供商将面临更多的业务机会。同时,卫星数据的应用场景不断拓展,从气象监测到资源管理,从交通监控到环境治理,卫星数据的价值日益凸显,为相关企业带来了巨大的市场空间和商业机会。
来源:中国科技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