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成立于1996年2月,是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在成立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的同时,组建的正局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进行教育科学应用、基础理论、教育发展战略、教育教学等方面的研究,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教育管理和决策水平服务。
2025年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公告
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成立于1996年2月,是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在成立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的同时,组建的正局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进行教育科学应用、基础理论、教育发展战略、教育教学等方面的研究,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教育管理和决策水平服务。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暂行办法》《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将2025年公开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三)身心健康,爱岗敬业,具备履职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符合所聘岗位规定其他条件。
(四)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五)以下人员不得参加本次应聘:
1.有行政或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及其他不良行为记录的人员。
2.在各类招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及涉嫌违法犯罪接受调查的人员。
二、应聘人员类型
(一)应届毕业生
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属于定向或委托培养)的普通高等院校2025届毕业生。
1.就读最高学历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
2.博士研究生出生日期应是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应能如期毕业并于2025年10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非京生源毕业生须同时符合进京落户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二)博士后流动站研究人员出生日期应是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原则上应于2025年10月31日之前取得博士后证书、办结出站手续,其中非京籍(未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应聘人员还应符合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京落户的条件和要求。
(三)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择业期内应未缴纳社会保险。
(四)社会人员须符合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和我院相关政策规定。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2025年拟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5人。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其中,有关岗位专业条件参考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考试、考核、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beijing.gov.cn)和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https://www.bjesr.cn)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请将招聘人员情况表于4月7日前发至指定邮箱:rshch@sina.com,过期视为无效,邮件名统一格式须为“应聘部门名称+应聘岗位名称+姓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违反此规定者取消本次招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应聘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师德失范,一票否决。
(四)考试
1.考试形式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笔试、面试结果形成综合成绩,均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笔试
(1)根据资格初审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在考试前2个工作日以电话方式通知,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主要为相应岗位所需的综合知识、业务知识等。
(3)心理测试。笔试后,统一组织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不公布,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心理测试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
(1)面试采取部门(初试)和院(复试)两级面试。
(2)部门初试。用人部门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顺序,按1:10的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照通过笔试合格线实际人数组织面试。如应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部门初试成绩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权重计算。
(3)院级复试。部门依据初试成绩排序,按照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上报院级面试人选。院级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员进行面试。院级复试成绩按初试成绩40%、复试成绩60%的权重计算。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院级复试成绩排名,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
人事处通过阅档、谈话等形式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入校考察,并对拟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政审及综合表现审核不合格的将取消拟聘用资格。
(六)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
1.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2025年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
2.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招聘人员情况表
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5年3月27日
附件:
2.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招聘人员情况表
流程编辑:U022
来源:京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