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工伤保险与医疗保险如同两张坚实的“安全网”,守护着每一位劳动者的安康与尊严。8月20日,惠州综合广播《行风热线面对面》节目邀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做客直播室,围绕“增强工伤和医疗保险意识,完善健康服务保障体系”主题,与听众进行交流互动
工伤保险与医疗保险如同两张坚实的“安全网”,守护着每一位劳动者的安康与尊严。8月20日,惠州综合广播《行风热线面对面》节目邀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做客直播室,围绕“增强工伤和医疗保险意识,完善健康服务保障体系”主题,与听众进行交流互动,并对市民的疑问作出解答。
发生工伤可享受多项待遇,为劳动者撑起“安全伞”
职场中,工伤意外如同潜藏的暗礁,可能在不经意间影响劳动者的工作与生活。工作时遭遇工伤该如何处理?停工治疗期间没有收入怎么办?康复费用该由谁承担?针对这些困扰职工的高频问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局长谢锋一一解答。
“工伤保险就像国家为劳动者量身打造的‘保护伞’。”谢锋形象地介绍,当职工因工作受伤,或因职业病影响健康与收入时,这一制度能及时发挥作用,确保劳动者得到及时治疗、生活有保障、收入不中断。
“值得注意的是,工伤保险实行‘用人单位缴费、职工个人不缴费’的原则。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单位就必须依法为其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谢锋指出,劳动者一旦发生工伤,可享受多项保障待遇,具体包括工伤医疗和康复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待遇(一次性补助金或按月津贴)、生活护理费,若发生工亡情况,家属还可享受工亡相关待遇。
为让劳动者更直观理解工伤保险的作用,谢锋分享了惠州本地案例:市内一家制造企业的李师傅,在操作冲床时不慎手部被夹伤。后续住院治疗与康复期间,产生的近10万元费用均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全额支付;在停工留薪期内,企业按李师傅原工资标准正常发放薪酬;待伤情稳定后,经劳动能力鉴定达到相应伤残等级,李师傅又一次性领取了伤残补助金。“对普通家庭而言,这笔保障能有效缓解经济压力,真正实现‘关键时刻顶上来’。
在现实生活中,存在部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私下约定“不缴社保”的情况。对此,谢锋特别强调,此类约定不具备法律效力,不受法律保护。“即便双方有相关约定,用人单位仍需依法为劳动者参保,劳动者依法应享有的工伤保险权益也不会受影响。”
“倘若劳动者遇到用人单位不参保、少参保或拒绝参保等问题,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社部门咨询反映。”谢锋表示,一旦发生工伤,需第一时间保留好相关证据,就医时妥善留存病历、票据等材料,并尽快按流程申请工伤认定,避免因证据缺失或延误申请影响权益保障。
判断“是否工伤”遵循“三工”原则
“下班路上被车撞算不算工伤?”“出差期间突发心脏病能赔吗?”“工作中晕倒送医算工伤吗?”日常生活中,劳动者常被此类工伤相关疑问困扰。究竟哪些情形可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工伤后又能申领哪些待遇?谢锋进行了详细解答。
谢锋表示,判断“是否工伤”原则上遵循“三工”原则,即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具体认定可结合实际场景:某快递小哥送件途中被闯红灯电动车撞倒,交警认定其非主要责任,该情形属于上下班或因公途中交通事故且非本人主要责任,可认定为工伤;某车间员工上班前5分钟在生产线做开机前检查时不慎滑倒扭伤脚踝,虽未到“上工”点名时间,但属于与工作相关的准备性工作,同样纳入工伤范围。
针对劳动者维权,谢锋特别提醒:“记住两句话,第一是‘工作所系、因公所为’,明确工伤认定核心逻辑;第二是‘疑似不放过,证据要留好’。”他强调,越早固定监控录像、同事证言、现场照片、诊疗记录等证据,后续工伤认定流程越顺畅。
劳动者发生工伤之后,都有哪些待遇可以申领?谢锋解释,工伤保险待遇按照待遇类型可分医疗相关的待遇,因工伤残待遇,因工死亡待遇。按支付主体来分的话,可分为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待遇和用人单位支付的待遇。
其中,医疗相关待遇主要涵盖治疗工伤产生的医疗费、康复费、辅助器具配置费,住院期间每天50元的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经社保经办机构批准、转往参保统筹区外工伤协议机构就医的异地交通食宿费,符合规定的费用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职工因工伤需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若停工留薪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护理,由所在单位负责,单位未派人护理的,需参照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向职工支付护理费。
劳动者因工伤残,经过劳动能力鉴定达到伤残等级之后,可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以及离职后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待遇。劳动者因工死亡的,将发放包括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费,如因工死亡的工伤职工有符合条件的供养亲属的话,被供养亲属可以按月领取供养抚恤金。
来源:两广大地那些事儿